贝伊走了,却留给叶清宇一屋子的回忆。
叶清宇换衣服,会情不自禁看眼身旁的梳妆凳。
每天早上,贝伊会坐在这里,指挥他上班穿什么衣服。
“叶清宇,比起正装,我更喜欢看你穿休闲装。像你晨跑穿的运动装,像那次去看枫叶穿的毛衣开衫。”
他头一次为自己长得还可以感到沾沾自喜:“那等你脚好,再给我买几套吧。”
“那你还是爱穿什么就穿什么吧”,贝伊嘀嘀咕咕的:“我怎么睁眼起床就开始拉饥荒。”
“贝贝,其实我正装休闲装都不喜欢。”
“那你喜欢什么?”
“我喜欢咱俩回家就进入原始社会。”
“流氓。”
“我为什么会流氓,还不是赖你?赖你,让我难以控制我自己。”
叶清宇回忆着这些话,关上衣柜,转身去了书房。
刚推开书房门,他就一顿。
“贝贝,从现在开始,你把这里想象成教室,咱俩就是同桌了。”
“行啊,可是同桌的你,麻烦你懂点规矩。你见谁家同桌动手动脚的?没事就过来亲一口。喏,这是三八线,敢过线就用圆规扎你。”
“贝贝,你帮我看看,我眼睛是不是进去眼睫毛了?有点疼。”
贝伊一边给他呼呼吹着风,一边仔细地看:“怎么会疼呢,没见到有眼睫毛啊,你眼睛里只有个我。真的。”
叶清宇急忙关上书房门,也转身离开这里。
可是哪哪都是贝伊。
客厅,他躺在沙发上看电影,贝伊会坐在地毯上,时不时回身给他嘴里塞薯片。
看到好笑的片段时:
“叶清宇,在家就别装深沉了,要笑就大点声笑。”
“哈哈哈……”
钢琴那里,“咱俩四手联弹怎么弹的这么恶心,默契呢。”
“可能默契不在弹琴,在谈恋爱上。”
此时,叶清宇想给自己倒杯水喝,坐在餐桌前,他也很别扭。旁边没了贝伊。
天天一起吃饭,才是人类最大的种心锚。
叶清宇来到厨房想给自己煮两个鸡蛋,敷嘴角的青紫。
他在找鸡蛋时,发现抽屉里有一张纸,上面写道:
鸡肉、灵芝、石斛、西洋参、大火将汤煮开,小火煲两个小时。起锅前放入适量的盐。在石斛和适量两处打着问号。
叶清宇好似看到贝伊在歪着头研究,石斛是什么东西,不明白适量又到底该放多少。
原来那锅难喝的汤,要熬最少两个小时。
而那天,贝伊为彰显手艺,熬过多少锅来着?
……
浴室里,永远不会有人知道,在这一刻,叶清宇顺着水流眼圈红了。
他用拳头使劲砸了两下墙。
叶清宇从没有如此丧气过,可他现在感觉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他换上睡衣,掀开乳白色的被子,躺在贝伊这间屋子,被子上还沾着贝伊的味道,回想着贝伊那些话。
动物,畜生,这是有多嫌弃他,连人类的词都不用在他身上了。
他长这么大,从来没被人这么骂过,气得他都不敢置信了。
但是,要是骂完解气完就……
也行。
吵架嘛,要是不吵赢,哪能叫吵架。吵架时要是还能分心思,注意理智分寸,那干脆也吵不起来。
所以就不要去介意用什么词,把这件事想简单点,任何词不过是为吵赢的手段。这么去想,就没有什么可过不去的。
可他怕过不去的是,都对他这么反感了,哪还有希望。
贝伊说话的神态,像极了五个字就能表达,你配不上我。
叶清宇侧过身,将整条被子蒙头上。
贝伊,你知不知道,你那个你配不上我,太打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