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大手笔(上)(2 / 2)

无论是东方西方,有些本事的人都不轻易动手,也不轻易跟人结仇,说得好听叫‘知进退,明得失’。

说得不好听,就是比较惜命。

正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好不容易练成一身好本事,成了人上人,哪还愿意象街头烂仔一样动不动为了丁点好处就跟人拼命?如果不知道详细情况,怎么可能会去面对未知的危险。

她也没想过隐瞒苏辰,知道这时候说得越仔细,对方成功的把握越大,或许就有机会解除家族危机,让厄运远去。

“事情是这样的,这得从哥哥罗格斯格尔说起……”

罗曼眼中升起水雾,陷入了回忆之中。

苏辰听着罗曼的述说,也终于弄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心情也沉重了几分。

他知道这事还真的有些难办,敌人很强大,而且指不定还会惹到有背景的敌人。

想想也知道,能够明目张胆的对付罗曼斯格尔家族的人,自然也不是普通人,应该也有着极大势力或者很有钱财。

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想得到就要付出。

苏辰表示大道唯争,只要报酬够丰厚,再危险的任务,他也准备吃下去。

罗曼斯格尔会不顾一切的争夺那幅绢图,得不到之后,又改变态度找上门来求取帮助,这一切的缘由就是一颗宝珠。

斯格尔家族有着一颗家传的宝珠传到罗曼的父亲也就是洛奇斯格尔的手中,宝珠约莫鸽卵大小,由于在有月亮的夜晚会发出蓝荧荧的光辉,看起来很迷人,因此被洛奇斯格尔称之为‘蔚蓝之心’。

他平日里奉为至宝,轻易不肯示人,不是至亲好友,更是难得一见。

这颗宝珠不但美得惊人,最奇妙的是它还有着一种古怪的魔力,似乎能让人的精神产生异变。

只要与宝珠相处得久了,就会有着不可思议情况发生。

正是因为这件宝贝,斯格尔家族从一个小小的商业家族进化成了世界前五百强排在前列的大型集团,而洛奇斯格尔最出名的地方就是眼力精准,什么古董珠宝都逃不过他的一双眼睛,总能找到好宝贝。

毫无疑问,洛奇对自己的一双子女很是宠爱,罗格和罗曼两兄妹自小就见识过了‘蔚蓝之心’,也获得了很大好处。

罗曼的精神变得极为敏锐,跟她父亲一样拥有了骗识古董气息的能力;而罗格更厉害了,他精神力获得突变,从小就过目不忘,智商极为发达,甚至还获得了意念挪移小物品的能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