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喜爱酒精的味道,但是自己又不会酿造好酒,而且北方又无法种植葡萄,即便是抓来的酿酒奴隶也没有原料。所以上好的酒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是走私贩子最喜欢的商品之一。
“好东西,有多少?我十二金币一瓶收。”独眼老人又喝一口,仔细咂摸味道,然后问道。
“不多,只有一箱。”西格尔回答道。他现在伪装的是一个单干的走私贩子,自然不可能拥有大宗货物,那样反而显得不太真实。“出卖货物不是我的主要生意,我是来玛卡布哒买东西的。”
“你撒谎。”独眼说道:“而且你撒谎的水平很差。现在这里什么东西都很紧缺,三只眼把一切都盯的很紧。你想从他眼皮底下搞到东西,那是在找死。”
“有一样东西这里并不缺,奴隶。”西格尔说:“我对奴隶生意很感兴趣。”
“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从兽人这里买奴隶你想卖给谁,人类还是精灵?你敢押着奴隶进入他们的地盘,脑袋就会和脖子分离。”
“我在找一个特定的奴隶,他的家人会付钱给我。”西格尔笑着说道:“我只知道他坐的海船被俘虏后拖到了玛卡布哒,那么他就有可能还在这里。”
“哦,我明白了,你是做海葵生意的。”独眼说道。“现在这行好赚不?”
“生意才刚刚开始。羊圈山脉的战斗只是开了一个小头,我想很快就会有人类贵族被俘获,然后他们心焦的父母就会出钱找我们。更完美的是他们的兄弟却会出钱让我们放弃任务。这才是最好的生意,不是吗?”
“你说的没错,好生意刚刚开始。”独眼老人说道:“我想知道,谁让你来找我的?”
谁也没有,西格尔心想。“一个老熟人”,他说道:“做我们这行,熟人就是一切,不是吗?”
“没错,这是做生意的要诀。”独眼老人点点头,起身端过来两个角杯,倒上还未掺水的麦酒,一人一杯。“也就是说,你想让我做个中间人,找到某个特定的奴隶。我有什么好处?”
“五十金币请你帮着个忙,五十金币找一条可以带着我要找的人离开的船。”
“这生意挣得不多。”独眼回答道:“我听说人类贵族打仗的时候,男爵赎金都是上千枚金币,子爵五千左右。你这次这一百金币也好拿的出手?不如去找别人。”
“我在你屋檐下吃饭,你却要赶我走,这不合规矩。”西格尔说到:“我是第一次找上你的门来,价钱可以商量,但是路子不能断。想要挣得多,就要承担更大的风险,打听消息是一个价,合伙人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打听消息可不用管这人是死是活,所有的风险可都是我在承担。你要是想挣得多,也要做好血本无归的准备。”
老人舔了舔自己的牙齿,若是在其他时候,他会毫不犹豫干上一票,但是现在他只想打发这个找上门来的年轻人快走。按理说,接头的无面者应该就在最近出现,难道就是这个人?尽管只有一只眼,但怎么看这个年轻人都像是个新手。他眼睛快要瞎了,但是他的心里一点都不瞎。从年轻人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人不是个走私犯,毫无疑问。尽管他知道走私贩子每一个暗语,连最小的细节都没有出错,不管是打扮还是身材比水手还像水手,但是他眼睛里却没有走私犯那种神采。
根据“老鼠”传来的消息,会有无面者来找他,交给他最后一个任务。完成之后,就可以结束十五年的密探生涯,回到城墙山脉以南,回到自己的儿子和孙子身边。他听到这个消息后,吞了五口雪才压抑住激动的心情。羊圈山脉,兽人对城墙山脉的蔑称,因为他们不懂能做一只回家的羊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在这个时候,他必须确保一切都不能出错。不管找上门来的这个人是不是无面者,也只能稳住他,先观察再说。
仍然要扮演一个贪婪的杂货店主,他一边想着,一边举起杯子将麦酒狠狠灌下去。在他喝酒的时候,西格尔看到他脖子上的肌肉不住颤动,上面还有一条勒出来的伤疤,就像总是挂着绞架的套索一样。独眼把杯子重重砸到桌上,一大半的酒已经没了,他说道:“给我透个底,要是一切顺利,一个合伙人能分多少钱?”<!--PAG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