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峰冷声道。
徐天清了清嗓子,对着在场的众人道:“我这首诗,乃是我农忙时节,看到百姓们在田间地头劳作时,有感而发,心血来潮之作!”
“名为锄禾!”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这首锄禾,乃是后世家喻户晓的一首诗,是唐代的李绅所著,算算时间,应该就在几年后。
不过,这个李绅除了锄禾之外,还有一个特别著名的典故与其有关,那就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李绅在做官之后,过的极为奢侈,据说,最喜欢吃的一道菜,便是爆炒鸡尖,也就是小鸡的舌头。
一顿饭,要吃下去几十只鸡,而他治下的百姓,却连一口饱饭都吃不起,冬天冻饿而死的百姓更多。
因此,徐天直接拿他的诗当众吟诵出来,断了他的仕途,一点也没有负罪感。
“好!”
“这首诗好啊!虽然我不会读书,可是我也能听出来,这是一首好诗!”
“这首诗,以最简单明了的诗句,描绘出了百姓们的坚信和农忙时的景象,的确是一首好诗。”
“不错!这个徐天的文学造诣很高,是个难得的才子!”
周围的人听到,纷纷说道。
二人的比试,可是引来了不少举人、秀才,书院的老师们也都来了,听到徐天所做的诗,纷纷赞不绝口。
王峰站在那里,人傻了。
这个徐天,太狠了吧!
你丫的先开口,作诗还来一个这么绝的,你让老子接下来怎么做
王峰思来想去,在脑海之中不知道琢磨了多久,就是想不到一首能压的过这首诗句的作品。
徐天这首诗,完全可以作为佳句,名传千古啊!
“王公子,你作诗啊”
徐天问道。
王峰拳头紧握,沉默了好半天,道:“徐天,你这首诗可以称得上是千古绝句,我敬你写的是百姓的艰辛,因此,这一局我直接认输!”
呵呵!
听到王峰所说,徐天乐了。
他所吟诵的诗句,对于王峰来说,可以说是降维打击,而且,还是自己先吟诵的,王峰如果还敢吟诵出自己的诗句,那就是不要脸!
不过,这个王峰还真的是会装大尾巴狼,居然说敬自己写的是百姓艰辛。
呵呵!
算这小子的脑子转的快,就不让他丢这么大人的人了。
“现在咱们一比一平了,第三场的比试,由你来定,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王峰说这句话的时候,几乎是咬着牙说道。
第三场,可是决定胜负的关键,若是徐天直接说比试武艺,那他可就输定了。
徐天饶有兴趣的看着王峰,道:“王公子放心,我徐天不是趁人之危的人,绝不会和你比试武艺,而且,第三场的比试,保证让你开心!”
“第三场比什么”
王峰还是不放心。
“第三场,咱们就比唱歌吧,地点就顶在新门艺馆,怎么样”
徐天问道,只要去新门艺馆比试,这王峰不仅会输的心服口服,估计还要求着自己在新门艺馆当练习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