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街是莫城最有名的商业街之一,也是各色外来人等集居之地,这里商铺林立,鱼龙混杂,投资者、淘金者、打工者、ji女、小偷、流氓都能在这里找到合适的工作。
比白天更热闹的是晚上,大街上挤满了各色人等,操着各种各样的怪腔,在吆喝买卖和招徕客人。
晚上八点,正是阿尔巴街最繁华热闹的时候,附近十几个巷道,跟着一起鼎沸。某条小巷子里,来了一群陌生脸孔,哦,不,其中几位,前几天已经混了个脸熟。
“瞧,有钱人!”街道两侧站着的人,朝那些新面孔指指点点。
“哈,这么粗的金项链!比你家女儿的腰还要粗呢!”
“瞧他身上那身行头,怕要花几百万卢布吧?”
“你懂个屁!有钱人的一双袜子,就要几百万卢布呢!”
他们正在议论的,不是别人,正是李毅。
李毅焕然一新,带着童军、钱多等人,前来赴会。
“胖子,你确定我这身行头,不会被人当成暴发户?”李毅道:“我怎么感觉好别扭啊?不像个有钱的大爷,倒像个街面上的老大。”
童军呵呵笑道:“我看挺不错的啊,最起码,能让人一眼就看出来你有钱。”
李毅从来没戴过金项链,何况是这么粗大的金项链,总觉得脖子上有个东西咯得慌。他取下金项链,挂在童军脖子上,顿觉浑身轻松,呵呵一笑:“现在好了,这粗东西,就送给你了吧。”
童军道:“哎,小李子,你才是老板!”
李毅道:“真正的富豪,从来不靠这些外在的东西来彰显自己。”
童军道:“可是,在非洲,越是有钱的人,戴的金项链就越粗。”
李毅道:“我就说你什么眼光,原来是非洲眼光!”
众人听了,不由得哈哈大笑。
“嘿!老板。”站在街边的一个白种小姐,扭着丰满的身体,从旁边闪过来,用英语向李毅打招呼:“想开心吗?很便宜的。”
李毅摇了摇手,表示拒绝。
街边的小店里,红灯闪亮,里面白腿林立,脂粉飘香,每个小姐,都伸出或长或短的手,朝外面招手,也不知道是冲谁,但当你看向她们时,她们的目光一定是在看着你的。
“嘿!我这里有好东西。”一个精瘦的马仔闪了过来,手心朝李毅一扬,一小包白色的粉末,清晰可见:“要货吗?”
这次不等李毅说话,童军一把推开那马仔,恶声恶气的说:“不要。”
一路前行,不停有人靠过来,问你需不需要他们提供的服务或物品。
在这种街巷子里,只要有人走过,只要你看上去像个有钱人,就会有很多人打你钱包的主意。
“嘿!我想你一定需要这个。”一个金发碧眼的男人迎面走过来,露出腰间一把手枪,朝李毅使眼色。
“不需要,你最好离我们远一点。”沃尔特伸出大手,拦住了那个西方男人,不让他有机会接近李毅,更不会让他有机会伸手去拔枪。
也不知道拒绝了多少兜售各种商品的推销员,终于来到一扇低矮的房屋前。
童军看了看四周,说:“就是这里了。”
房门紧闭,也没有人在外面。
童军上前敲门,连着敲了好久,也没有来开门。
李毅等人正要转身离开时,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也不知道从哪里溜了过来,说:“你们是要找lotus吗?跟我走。”
李毅和童军对望一眼,跟在那个小男孩身后往前走。
“一路上都有人在监视我们。”布朗低声道:“那些上前来搭讪卖东西的,多半是那个lotus安排的。”
李毅道:“哦?那他这么做,又是为了什么?”
布朗道:“不懂,或许,是想试探我们真正的身份吧!”
李毅道:“可是,我们什么也没有买。”
布朗道:“正因为我们什么都没有买,他才觉得我们值得信任。他卖的东西,和这些普通货色,完全不一样。”
说老实话,李毅并没有听懂布朗的逻辑,但他还是哦了一声,表示相信布朗的推测。
小男孩身子一拐,走进另一条小巷子,走了一阵,又一拐,进了另一条小巷子,像绕迷宫一般,七绕八绕的,来到了一间平房前。然后,那个引路的小男孩,嗖的一声就不见了,来无踪,去无影。
李毅等人正自迷惑,是不是被人带了笼子,那房门打了开来,走出来一个矮胖的男人,看了李毅他们一眼,问:“就是你们要找lotus?”
“是的。”李毅回答:“lotus在哪里?”
“东西呢?”
“什么东西?”
“钱啊!”对方说:“想见lotus,就要先拿一百万过来。”
“钱我们带来了。”李毅说:“不过,我们要先看看货,如果货不行,我们不会买。”
“没有钱,就见不到货!”对方说着,啪的将门关上了。
童军气道:“娘希匹的,这是什么态度!干脆,将门砸开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