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 血脉进化(2 / 2)

而且有查克拉和恶魔果实,他对氪石还有红太阳的抗性也要远远超过超人。氪石顶多只能削弱他超人血脉的力量,他仍然可以保留有忍术和恶魔果实的力量。

心情大好的阳太立刻使用出了飞行的能力,瞬间速度暴涨,几乎达到了万倍音速的地步。

然后他就飞出了阿美……直接飞到了太平洋。

“稍微有些没控制住速度,或者说是。我还没有习惯超级大脑的反应能力。”

阳太喃喃地说了一声,不过拥有超级大脑之后,他的反应调整速度也快的惊人。不过几秒钟就已经彻底掌控了自己的一身力量。

随后又是几秒的时间,他就已经来到了哥谭市的上空。看着如今一片混乱的城市,不禁有些摇头。

“其他的城市所有人都躲到了自己家里,顶多偶尔有几个黑叔叔和流浪汉在进行零元购。这里倒好,大家一起来狂欢吗?”

整个哥谭至少得有上千人正在进行着打砸抢烧,这里面除了超级罪犯,还有不少哥谭市的普通人——或者说,哥谭市至少绝大部分都不是什么普通人。

他们和超级罪犯的区别,顶多是在于自己的脑力或者是能力够不到那条线而已。

“难怪蝙蝠侠选择不杀作为自己的誓约……毕竟真要是按照我中华的刑法标准的话,整个哥谭市至少有十分之一的人够得上枪毙的标准,至少有一半人得被关到监狱里去。”

把哥谭市的人杀个十分之一,蝙蝠侠哪怕没中任何病毒,单凭这种屠杀对心灵的改变,也可以正式进化成狂笑之福了。

“我记得原著漫画中,蝙蝠侠的哥谭市,似乎是因为在建筑的时候就注入了大量琥珀精,下雨的时候好像还弄一个什么被稀释的酒神因子,所以这座城市里的疯子和变态特别多。”

“而且这些布置和蝙蝠侠息息相关,在蝙蝠侠没出道的时候,那帮人的计划并没有正式开始,所以那时候哥谭还只是黑帮城市,等到蝙蝠侠出道之后就变成了疯子城市了。”

“不过,这可不是漫画里面的哥谭市,琥珀金那玩意儿虽然黑暗了一些,却也是最为顶级的金属,以这个世界的等级而言,想要用它渗入整一个城市?那简直是做梦,能做个三层小楼就已经算得上不错了。”

“酒神因子更是如此。那可是能够长生的宝贝。虽然用的多了会让人变成疯子,但这个哥谭能够拥有一澡盆酒神因子就已经不错了,绝不可能奢侈到连下雨的时候都使用。”

“所以电影世界里的这个哥谭市,还真不能怪那些野心家,顶多可能会存在一些高维的映射问题?”

阳太看着下方充满着混乱的黑暗城市,脑子里胡思乱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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