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技王这一手玩的很俏,甚至比真的街头杂技都要花哨。
一把桃木剑,抹上胭脂,插在水中,胭脂融化时,像泛起血花。
胭脂下面是石灰,石灰里掺着硫磺,石灰遇水即沸,迎风横晃时,硫磺散出火光。
这是江湖上的小小障眼法,知道这些门子的人,只有江湖人。
道爷就是地地道道的江湖人,他并不是真正的道士,他是专吃死人生意的盗墓贼。
江湖上叫盗墓贼“吃臭的”。
要吃这碗饭,最好身材细小,因为可以钻进最小的盗洞。
每个吃臭的,恨不能自己长成老鼠一样的身材。
道爷既矮又瘦,一双手经常扒土,经年久月后,就变得粗糙。
一双脚经常蹬越攀爬,所以脚板奇大。
他的眼睛亮而有神,却常年布满血丝,因为总要在黑暗中视物。
做古董生意的和盗墓贼在一起,简直就是天作之合。
道爷捉妖这场戏,是杂技王的计谋,他与吃臭的配合天衣无缝。
对周半城提出的三点要求,也是经过精心设计的。
第一个要求,能将一个破瓶子,卖出天价,狠狠赚了一笔不说,周半城救儿心切,竟然连一间商铺都送给了杂技王。
第二个要求,道爷对周半城解释过,所谓锦绣暖汤,就是用一百条锦鲤,炖成一碗汤,这是集百灵之力强治妖毒。
第三个要求更简单,所谓毁掉水妖的道场,就是将养锦鲤的池塘给埋了。
杂技王不但要坑周半城的钱,还要让他彻底断了养锦鲤这件事。
谁让他弄一池鱼,左请一桌席,右请一顿酒,臭招摇,让人烦,一切都是他活该。
道爷掐指算好除妖的吉日,让周半城快点准备,转过身与杂技王离开府院,两个人商量怎么分钱。
欢天喜地的摆了几桌酒席,现在变成这幅局面,怎么入席吃饭?
府里的客人们看到血丝火光,也都相信了池塘有水妖,对周半城说过安慰的话,纷纷逃走了。
周半城苦涩的望着池塘,这些锦鲤,是他的半生兴趣,但为救儿子,只能一把土给填了。
他的心如绞痛,在池塘边不知吹了多久的冷风,想仔仔细细的把每一条鱼记住。
最终忍痛,招来小春,吩咐他明早捞出所有的鱼,再将池塘掩埋。
周半城当晚受了风寒,茶饭不进,体热如炭。
小春的心里也不好受,他每天喂鱼儿,和鱼儿说话,给鱼儿读书,早已将鱼儿当成了知己朋友。
他甚至傻傻的给每条鱼儿都起了名字。
可怜这些朋友,就要被人开膛破腹,煮入锅中,最终熬成一碗汤。
夜半冷风,小春在捞鱼的时候,眼泪从未停过。
池塘里的鱼儿,共有一百六十三尾,小春只捞上来一百六十二尾,唯独不见断鳍银鲤。
鱼儿被放在数不清的大盆里,每只盆里挤着七八条,不能欢畅的嬉戏了。
小春将所有的盆,搬到自己的屋子里,他今晚添了许多柴,将屋子烧的很热。
鱼儿占了屋子里的所有地方,小春为鱼儿在寒风中露宿。
别人也许会笑他傻,但小春自己清楚,鱼儿是他的朋友。
寒风下,小春嘴唇发紫时,破被子里钻进来一个温暖的少女。
小春笑了,是他的银铃儿。
软软的小手,暖着小春的胸口,银铃儿皱起眉头:“傻瓜,你把暖房子让给鱼儿住,你自己都可能被冻死,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