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森尼奥的喉咙动了动,突然想去隔壁再点两个肉夹馍,这谁遭得住啊!
“我觉得素菜里煮着最好吃的是藕片,脆爽可口,也太好吃了吧。”温妮莎咔嚓咔嚓嚼着藕片,软硬适中,并没有给牙齿带来什么压力。
亚伯罕却摇了摇头道:“我觉得金针菇更胜一筹,吸收了红汤精华的金针菇,鲜爽美味,比起普通的菌类口感更佳美妙,简直是火锅素菜之王啊!”
“素菜有什么好吃的,你们确定不尝试一下猪脑吗?这猪脑嫩比豆腐脑,浸透红汤之后,味道更是一绝,简直不要太梦幻。”兰迪提起汤勺,一个猪脑从红汤之中被捞起,看着众人认真的推荐道。
温妮莎和洛拉同时摇头,这猪脑看起来比预期要更吓人一些,想到这是从猪脑袋里挖出来的东西,顿时便没了吃它的欲望。
“分我一点尝尝?”亚伯罕犹豫着道。
“看在你昨天请我吃饭的份上,我就忍痛分你半个猪脑吧。”兰迪一脸忍痛割爱的表情,舀了半个猪脑放到自己碗里,剩下半个则放到亚伯罕的碗里。
亚伯罕拿起勺子舀了小半勺猪脑,入锅时带着些许血丝的猪脑已经完全变成了白色,外面裹着一层红汤,看起来颇为诱人。
麻辣的红汤自动去除了所有腥味,麻辣香味夹杂着丝丝奇特的香味飘来。
作为一名老饕,亚伯罕也是第一次尝试动物脑子,在这之前他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谁吃猪脑的。
半勺猪脑,一口闷。
适当的麻辣口感先让味蕾紧张起来,紧接着猪脑便在嘴里化开了,细嫩的口感和豆腐脑确实有些相似,但豆腐脑的口感要清爽利落许多,而猪脑的口感则更软糯绵绸一些,香浓的美味在舌尖上绽放,与麻辣相映成趣,带来了别致的美味享受。
“这味道,简直绝了!”
亚伯罕一脸迷醉,如果说鸭肠和毛肚是献给牙齿一曲美妙弹唱,那这猪脑就是给味蕾带来快乐的存在。
三两口将碗里的半个猪脑吃了,亚伯罕依旧觉得有些意犹未尽,又是举手再点了三个猪脑。
“听我的,没错吧。”兰迪有些得意。
“猪脑也能成为食材,火锅还真是无物不能涮!麦老板的这个创造,多半要在餐饮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了。”亚伯罕点点头,忍不住感叹道。
“继往开来第一人,也只有麦老板担得起了。”兰迪深以为然的点头道。
一个厨师如果只是将一道家传菜做到极致,那只能算是一位好厨师,但称不上什么大厨。
可麦老板不同,他的每一道新菜都让人惊喜,精妙别致的烹饪方式,都有着颠覆现在的餐饮界的能量。
一顿火锅吃上一两个小时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所以不少客人等了许久才等到位置。
而福克斯也终于在客人换了辆茬后,喝完了最后一口锅底,嘴里喷着蓝火飞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