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着刘凯,唐云就乐了,这小子打扮得那叫一个光鲜利落,里面是雪白的白衬衫,扎着个红领带,外面是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好像还打了发胶,就算是苍蝇落上去也要滑脚。皮鞋锃亮,都能当镜子用了,靠在车子旁边,抱着肩膀,还叼着一根未点燃的香烟,自我感觉酷得要死要活的。
“打扮得这么利索,你还真准备去表白啊?”唐云乐道。
“必须的啊,今天我要让我的女神大吃一惊。”刘凯仰起了一张胖脸,满眼期待和坚毅的光芒,胖脸映着阳光,闪出了锃亮的一层油。
“你别大哭一场就行。”唐云耸了耸肩膀,提前打了个预防针。
“切,你把哥看成什么人了?咱可是爷们。”刘凯撇嘴道,打了个响指,“上车!”
“我说你有驾照么?听说现在交通警察查得可是很严的。”唐云系上了安全带,不放心地转头看了刘凯一眼。
“没事儿,你就放心吧,我偷了老爸的驾照出来的,我跟他长得基本上一样,都是这么强壮,他用的还是年轻时的照片,就更像了。”刘凯嘿嘿一笑,胸有成竹地道。
“得了吧,你那叫强壮?是虚胖好不好?”唐云翻了个白眼儿道,这小子还真能给自己脸上贴金。
“还是不是兄弟了?这么打击我……”胖子将车子打着了火,车尾潇洒地一摆,开走了。
胖子的车技实在是烂透了,东摇西摆的,都快把唐云给坐晕车了。
足足用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才穿过了七八个区,来到了第三十二区。这里虽然不是整个花海市最繁华的区,但已经是比较富裕的区了,别的不说,单从建筑上来看,就已经完全没有了低矮的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完全都是由高楼大厦、五彩霓虹组成的繁华都市景观。
说实在的,虽然在这座城市里已经住了十几年了,但这座城市实在太大了,总共五十一个区,加在一起近五百条街,超过五千万人口,所以除了周围的三五个区之外,唐云还真没有往远走过,这一路上倒是开了不少眼界。
秦霜家就在三十二区第一街,而在这个什么都喜欢用数字说话的时代里,能够住在某个区的第一街的人物,至少也是一个都市白领了,因为第一街一般来说都是本区的区府所在地,也是区府的政治经济中心,这种地方的房产至少十万块钱起一平,就算是租房子,一个月也至少要六千块钱,而且还未必就能租得到。
一路走来,越是排名向上的街区,经济愈是发达,但人却是越少,丝毫没有四十区以后的那种喧嚣、拥堵和混乱,这里秩序井然,并且街上的人并不算很多,起码不像五十一区那样整天街上都是人,来来往往,忙忙乱乱,都不知道他们整天为什么要这样在街上走来走去,他们倒底在忙些什么。
但唐云也很清楚,他们都是些穷人,或者是生活并不宽裕的人。
因为,在现代化的超大城市里,愈是发达的区,相反人愈少。因为社会分阶级,人也同样分等级,而衡量这阶级与等级的最有力的硬指标就是权与势,有钱有势的人无论是住还是工作的地方自然会贵,不是富人买不起,穷人自然退避三舍,所以,当然就是愈发达的区里人愈少了。
在汽车导航的指引下,胖子满头大汗地终于把车子开到了一处半山别墅区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