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答应了声,坐上破旧的越野车离开。
“已经让人来把它们送回美国,估计待会儿就到,具体送到哪?”道森秘书询问说。
“十七里湾吧。
我怕这些马受不了蒙大拿州的气候,用船运时候小心点,在当地找些草料一起带着。
对了,安排好飞机,我们晚上出发赶回华夏,然后直接送伊莎贝莉去英国......”
……
回去中途,见到有人玩猎隼。
蒙古汉子骑在马背上放飞它,猎隼飞出不远便俯冲,轻而易举抓起只野兔,展翅往回飞。
世界上最厉害的驯鹰民族在蒙古,从四千年起就有这个职业存在,他们生活在人烟稀少、土地贫瘠的阿尔泰山上,通过训练老鹰,让老鹰为他们捕捉猎物,借此获得足够让家人享用的食物。
韩宣听说,如今这项独特传统,正面临失传的尴尬境地,整个蒙古仅剩下大约七十名训鹰师,由于阿尔泰山常年与外界隔绝,这项传统才得以在蒙古流传至今。
猎鹰寿命通常在四十年左右,对于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来说,猎鹰就像他们的亲人一样,可以相伴一生。
那位得到猎物的驯鹰人,正用刀子割开兔子的腹部,将他们认为最重要的肺部,喂给老鹰做为奖励,虽然场面血腥了点,但传统就是如此。
为了训练好合格的猎鹰,训鹰师必须从鹰很小的时候,便开始培养和它们的感情,培养一只猎鹰通常需要三到四年时间,整个驯化过程只能由一个人完成,这样鸟和人之间,才能充分信任。
韩宣家里也有一只鹰,而且还是威猛的金雕。
那家伙处于放养状态,上次韩宣回家时候,试过让它去抓猎物,可最后都被它自己给吃掉了,总而言之还是关系不到位,每次回家只是待很短一段时间,连它的面都见不到几次,谈不上熟悉。
电话铃声响起,从羽绒服口袋里掏出手机,只见上面写着爷爷,接通后询问说:“怎么。
蒙古这边情况还好,我最近两天打算回去。”
“不是跟你说这个,印度尼西亚那边出事了,具体情况我还不清楚,似乎很严重。
刚才我接到朋友消息说,以苏哈托女婿、陆军战略后备部队司令普拉博沃中将为代表的苏氏家族和军方内部一些人,在昨天枪杀了几名抗议示威的大学生,挑起当地人和华人的争端。
现在雅加达那边正在暴动,有不少华人刚刚被杀了。
你认识各大航空公司的高层对吧?快请他们派飞机前去救援,所有费用算我的……”
pS:很多书友在问断章哪能找到,1421章被我改动过了,正版刷新可以看见新剧情,后面的还没写就接到坏消息,通知说不能再继续,所以停下了,郁闷到现在,等我抽时间会写的,到时候通知放哪,最近在忙毕业展,累的想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