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怎么回事,我想听实话。”吴尽欢抬起头,双目直视喻欢。
他的确不喜欢她的软弱,但并不代表他不关心她的死活。
看着吴尽欢那对雾蒙蒙的眼睛,喻欢有片刻的愣神。
她从未发觉,在被儿子凝视的时候,自己身上会产生那么强烈的压迫感。
她清了清喉咙,小声说道:“刚才进小区的时候,被一辆电动车刮了一下。”
“骑车的人呢?”
“跑了。”
“为什么刚才不说实话?”
“妈不是怕你担心吗?妈真没事……”
她话还没说完,吴尽欢突然把双氧水倒在伤口上,顿时间,喻欢倒吸口气,五官都快揪到一起。
你不是没事吗?现在知道疼了!吴尽欢挑目白了她一眼,暗中坏心眼的腹诽。
看着双氧水流过伤口,起了一堆的白沫,他嘴角微微勾起,随口问道:“骑车的人长什么样?”
喻欢疼得龇牙咧嘴,缓了一会,才感觉伤口没那么痛了。
她摇头说道:“没看清楚正脸,不过年纪应该不大,染着黄头发,欢欢,以后看到这样的人骑车,你可要离远点。”
年纪不大,一头黄毛,骑着电动车,没撞别人,偏偏撞上了喻欢。
吴尽欢的动作僵了一下,很会又恢复正常。
——胖子,你给我记住了,这事不算完,你等着!
他脑海中突然回想起几天前孙凯临走时对他说的那番话。
他眯了眯眼睛,注视着喻欢,语气不善地说道:“看到有人撞过来,你不会事先躲避着点吗?视力不好,就去配副镜子。”
说着话,他把云南白药慢慢洒在伤口上,又拿起白纱布,小心翼翼地对伤口进行包扎。
他的语气很不好,话也很难听,但可能连他自己都没发觉,他的话中隐隐透出担心。
听着儿子的训斥,喻欢却有种说不出来的窝心感。
她真的感觉到,这些天来,儿子成熟了好多。
不再任性,不再叛逆,不再动不动的就向自己发脾气,只是偶尔还有些小性子,和自己闹闹别扭。
“你在这歇着,我去做饭。”
喻欢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看到吴尽欢真向厨房走去,她急忙站起身,说道:“还是让妈来做吧……”她刚走出一步,身子便哆嗦了一下。
回头瞅她一眼,吴尽欢没好气地说道:“腿脚不方便,还逞什么能,老实坐好。”
吴尽欢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青椒和西红柿,放在水槽中清洗。
看着他娴熟的动作,喻欢的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
她从不知道,向来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欢欢,竟然还会做饭。
她禁不住问道:“欢欢,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以前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事还多着呢!”吴尽欢头也不回地说道。
把青椒和西红柿洗干净,放到菜板上切起来。
他的切工,当真可用赏心悦目来形容,哚哚哚的切菜声,间隔一致,声音大小一致,仿佛在演奏一篇乐章。
吴尽欢从来都是个乐于享受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讲,自己对自己刻薄,那就是在侮辱生命。
他的口欲很强,而但凡口欲强的人,基本都会具备一身好厨艺,吴尽欢也不例外。
以前,他什么都不干,可以坐等着吃白食,就算喻欢的厨艺差了一些,他也能忍受。现在喻欢受了伤,他也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半个钟头后。
吴尽欢做出一盘青椒炒肉和一盘西红柿炒鸡蛋。
很简单的两道家常菜,但却格外的香气扑鼻。
把饭菜都摆好后,见喻欢一会看看桌上的饭菜,又一会看看自己,知道她有一肚子的疑问,但不给她开口询问的机会,他坐下来,以命令的口吻说道:“吃饭吧,还有,食不言、寝不语。”
喻欢看眼即熟悉又陌生的儿子,把到嘴边的问话咽了回去。
她垂下头,肩膀一颤一颤的。
吴尽欢很想装作看不见,但他又偏偏装不出来。他无奈地放下筷子,问道:“又怎么了?”
喻欢抬起头,眼圈通红,下颚还挂着泪珠,她连忙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吸了吸鼻子,说道:“没事,妈就是高兴,妈的小欢欢,终于长大了……”
吴尽欢实在理解不了喻欢的心里在想什么,不就是一顿饭嘛,至于激动成这样吗?女人啊,真是难以理解!
他摇摇头,重新拿起筷子,加重语气,沉声说道:“吃饭。”
喻欢连连点头,还挂着泪痕的脸上满是笑容,应道:“吃饭、吃饭,欢欢多吃点。”说着话,她夹起一大块黄灿灿的鸡蛋放进吴尽欢的碗里。
吴尽欢从来都不是个容易亲近的人,若换成旁人这么做,他恐怕得连碗带饭一起扔掉,但喻欢这么做,他心里却生不出来任何的厌恶感。
他吃饭的动作只是稍微顿了顿,而后夹起那块鸡蛋,一口塞进嘴巴里。
或许,这就是血浓于水的缘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