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可这个人,做事果断,性格坚韧,而且非常能干。
杨美还分析,这四个人性格各异,同时得罪什么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贝柯漠听过她的分析,也没说话,继续低着头看着,杨美手上的动作。
杨美注意到她的目光,让她抬起手:“这种颜色是非常难得的,我托了好多人,才找到。很少有人回到我家来,所以你算是运气好的。”
贝柯漠轻笑:“我的运气,好像一直都很不错。”
与此同时,房间外面,客厅中的陆小雨,打开电视,却没有心思去看。
客厅里的摆设,规规整整的,陆小雨看不出问题。
可是如果是贝柯漠,肯定会看到别的东西,陆小雨不甘心自己什么都看不到。只可惜,看了半天,他还是一无所获,这房间,怎么看都没问题。
正看着想着的时候,陆小雨的电话响起来了。
“你们现在在什么地方呢?”
孙策的声音,带着喘息,听得出他非常的焦急。
陆小雨有些奇怪的,将手机拿开了一点:“我和柯漠在杨美家里啊。”
孙策那边混乱的声音,持续了半分钟,陆小雨也听出来,那边貌似又出现案子了。可是现在,距离肖月死了,还不到一个星期,怎么可能出现新的尸体呢?
“证实死者是吴小可,快点和柯漠一起过来,再晚一点,周雯就来了。”
一听到周雯这个名字,陆小雨瞬间跳了起来,玩命的敲着房门。
“柯漠,快点出来,吴小可的尸体出现了,我们要去现场。”
贝柯漠的指甲,已经涂好了,正吹着的时候,听到外面,陆小雨玩命的敲门声。紧接着就是陆小雨,提供的爆炸性新闻。
杨美从容的将门打开,放陆小雨进来。
再看贝柯漠,倒是不慌不忙的,缓缓站起身,确定指甲干了,才拿起包。
“今天的拜访,看来只能到这里了,如果有机会,我们下次再来。”
杨美送他们到了门口:“欢迎啊,下次再来,我给你换个更加适合你的颜色。我不耽误你们的正经事了,用我开车送你们吗?”
贝柯漠摆了摆手:“我们自己过去就行,命案现场,人还是少去的好。”
道别之后,两个人上了一辆出租车,前往案发现场。
吴小可也是躺在垃圾堆里,喉咙被割断,指甲被拔下,和前几个案子一样。
“你们这是干什么去了,找人的时候,怎么都找不到,周雯先抢一步,已经过去了。你们两个,怎么到现在才来啊?”
孙策似乎不太想要,让周雯第一个,接触到尸体。
贝柯漠无奈的看了他一眼,来到尸体旁边,蹲了下来。
“怎么样,有什么发现没有?”
周雯看了贝柯漠一眼,缓缓说道:“死者的情况,和前三起案子几乎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吴小可的指甲,被拔下的时候,她曾经剧烈的挣扎。
尸体上面,有不少擦伤,还有被绳索捆绑过的痕迹。
死者的衣服非常凌乱,伤口也很不平整,死前一定剧烈的挣扎过。
死者的口袋里,有少量的现金和身份证,可以推测,死者本来是有事要办。
可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被人突然之间抓住了,并且捆绑起来。
死者尸体上的痕迹,表示她被捆绑的时间,绝对不短,具体时间,还要等报告出来才能知道。小王在死者的颈部伤口上,发现了一些泥土,可能不属于这里。
如果可以断定,泥土不属于这里,就要找到第一案发现场才行。
贝柯漠抓住了吴小可的手,仔细的看着,吴小可失去了指甲的位置。
每个人的指甲,大小各异,长得都不一样。
看着吴小可的伤口,可以知道,吴小可的指甲,是那种较为小巧的。
贝柯漠的脑海中,闪过一个图片,那就是自己在杨美家里,看到的那一盒甲片。她当时就觉得很奇怪,那一盒甲片,和杨美的指甲大小,都不是特别的吻合。
其中有一副甲片,看起来很小,当时贝柯漠还觉得很奇怪。
现在想来,或许那根本就不是甲片吧。
自从贝柯漠来到现场,小王的眼睛,就一直注视着贝柯漠的手。
“柯漠,你什么时候,喜欢这样的红色指甲油了?”
贝柯漠抬起手看了看:“只不过是,为了引蛇出洞的一种手段吧,你怎么想起来问我这个问题了?你对指甲油,难道也有研究吗?”
小王摇了摇头:“只是觉得,这个颜色,看着好像很熟悉。”
周雯皱了皱眉:“你一个大男人,关注人家的指甲油干什么啊!”
小王撇了撇嘴:“我只是看着眼熟,看看还不行啊。”
孙策一个转身,就看到他们聊得正起劲:“你们三个,这是在闲聊吗?正经事不干,怎么还聊上天了?”
小王连忙继续查看,尸体旁边的情况,希望能够找到可以帮忙的东西。
贝柯漠看了看自己的手指,若有所思的低下头。
陆小雨揉了揉鼻子:“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现在案子见得太多了。我怎么感觉,走到什么地方,都能够闻到血腥味呢?”
唐宇堂轻笑:“我开始办案的时候,也是这样的,看什么都觉得恶心。”
“恶心我倒不觉得,就是感觉总有气味,可能是我闻错了吧。”
贝柯漠听到他们的谈话,站起身来:“你在什么地方闻到血腥味了?”
陆小雨掏出纸巾,擦了擦鼻子:“就是在杨美家啊,我在客厅的时候,什么都没闻到。孙策给我打电话,我叫你的时候,一打开房间门,血腥味和指甲油味都有。”
贝柯漠猛地抬头:“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不早说呢!”
陆小雨无辜的看着她:“女孩子的房间里,有血腥味不是也正常吗?”
贝柯漠摇了摇头:“我在房间里,看了一眼厕所的垃圾桶,杨美并不是生理期。再说了,如果是生理期,我也能够闻到血腥味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