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5章:尼玛,禽兽啊!(2 / 2)

“如果叔梁纥真的是孔老二的爹,那句‘子不语怪力乱神’是怎么出现的?”吕武着实想不透这一点,杀意重新出现。

这里是吕武有点不学无术了。

哪能截取片段的嘛!

这么搞跟“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这句毒鸡汤一样。

全句应该是“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当然,没有那百分之一的灵感,世界上所有的汗水加在一起也只不过是汗水而已!”。

做人不能双标,更不能只截取某个片段去灌毒鸡汤,会祸害不知道多少人的!

人家全句是“子不语怪力乱神,非不信也,敬鬼神而远之”,不是要全面推翻封建迷信。

所以,那位夫子的爹迷信,没问题的。

再则,天晓得那句话到底是不是夫子所说,也许是某个谁在“注释”的时候偷偷加料的。

干“偷偷加料”是某些“君子”的老本行了,他们以为自己是对的。然而,他们用这样的方式暗搓搓地植入思想,再去祸害徒子徒孙。

吕武在奋笔直书。

现在并没有百家,创造百家之首道家的那位,他还在厉国的某处玩泥巴,不到踏上求学之路的年纪。

老子要先在家自学,学到觉得都会了,要学习更高深的学问,才会进行远游。

算一算日子,老子今年才九岁的。

没百家?那简直太好了!

吕武要搞“化家为国”肯定先弄律法相关。

再来阴氏不是要搞爵位等级吗?

近期吕武只要有空就会对下面送上来的律法条文进行批改和分级,想到了什么就给加上,认为不合适则是注释疑问,等着再群策群力进行探讨和完善。

抢了范氏的活?

范氏已经很久没有出台新律法,并且他们制定的律法并不符合吕武的利益。

晋国的很多律法都是出自范氏,看那些处罚很是触目惊心,动辄砍手指、砍脚指、剁手、剁腿、挖眼睛、割鼻子……一大堆奔着残害身体而去。

不能说这样残忍,明文规定了什么并进行宣示,条文是为了保护社会秩序,偏偏还有人去干,遭到什么样的惩罚都是属于罪有应得。

要不然,玩“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吗?这一套完全是鼓励某个谁去杀人,杀了再露出慈祥的表情,念一句“阿弥陀佛”就觉得自己没有罪孽了。

在吕武的制定中,伤害身体的极少,罪行够大有多种死法;罪行不到死刑,坐牢享福别想,劳动忏悔才能创造价值。

所以,能看到纸张上什么五马分尸、腰斩、凌迟,割鼻、挖眼、黥面之类全部消失不见。

劳动什么之类?说白了就是打为奴隶临时工多少年,哪种等级的罪行去干什么类型的工作。

吕武还很清楚一件事情,律法条文不能写得太云里雾里,要公示的律法能简洁则是尽量简洁,顶多再给专业人士更详尽的律法2.0版本。

什么公示?就是制定了什么律法,必须拿出去给大家看,不是制定了就藏起来等出事了再作为宣判依据。

现在这么个年头,没有经过公示的律法不叫律法,叫私刑,国家能够插手处置动用私刑的人,只是一般要看挨了私刑的人是什么身份,贵族对贵族从重了处罚,一般贵族对平民不是罚金就是罚酒三杯。

吕武先是听到了什么,再看前方,看到的是旌旗猎猎,卫军和鲁军摆开阵势等着开干。

“到哪了?”他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