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如是说道:‘皇夫一妒震皇都,无心之失酿冤祸。德兴殿主闹上朝,白衣胜雪傲骨挫!’
此处的‘无心’和‘傲骨’,在诗的原话上,被加了标重的准号,应该是反向理解的,既为‘有心’和‘无骨’。
“爷,您在看什么呐?”
皇都最出名的茶坊里,一名男子,戴着黑色斗笠,看不出模样,躺倚在窗前的暖塌上,支着小窗的格口,欣赏着窗外的落雪纷纷。[
“呵呵,有趣的东西。”
作诗之人,胆敢这般大胆的嘲讽当朝皇夫,实属奇文呐!女皇也算镇定,能允许谣言满天飞?
男子的手指,骨节好看,修长美好,肌肤如白玉般亮泽,不难猜出,男子的样貌似是不差,至少,应和手指的美丽是在同一个档次上的。
“爷,这戏写的这般久了,是不是该咱登个场了?”
候在男子身边的小厮接过男子手中的诗句,看过一遍,笑呵呵的问。
“嗯。走吧!”
墨色长衫在暖塌上流水一样划起,随着男子颀长飘逸的身影绝尘离去,不留襟尾。
小厮跟在男子身后付了茶钱,接过马婢递过来的马缰,和男子各乘一骑,在白色的雪景中顺着皇都大街徐徐行进,直到消失了身影。
“泠大哥,你确定他们就是主子要找的人?”
茶坊的暗处,在男子和小厮离开之后,两名面容丑陋的灰蓝色衣衫男子放了一块碎银子,走出茶坊。
“主子说是就是,哪来那么多的疑问?看他二人的去向,应是和主子预料的差不多。吾等不需再跟踪下去,回禀主子就好!”
手在颔骨间的人皮面具缝道上来回摸着,泠绾训声道。
“是,泠大哥!”
旁边的蓝衫男子不再说话,泠绾望着男子离开的地方,转身走入街巷的拐角,隐去。
PS:补齐四天的,十六章!亲们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