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一天破案(1 / 2)

嫌疑人没跑。

刑警中队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到位,严青梅的家人都没有任何警觉。

抓捕严青梅,体现出王所温情的一面。

并不是严青梅一回家马上就抓的,而是让她在家里陪着家人吃了晚饭,给儿子过了十岁生日,王为才决定抓人。

拐卖人口是重罪。六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严惩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起始刑期是五年有期徒刑以上。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

,可以处死刑。

也就是说,严青梅这一抓进去,只要坐实了拐卖妇女的罪名,至少会被监禁五年以上。也许等她出狱之后,她儿子都已经成年了。

前提是她不会被判处死刑。

王为觉得,尽可能不要在她儿子幼小的心灵中造成太大的阴影。

大人有罪,孩子无辜。

为此,王为特意选了白娇娇和程雪进严青梅家里实施抓捕。

不管怎么说,两个年轻漂亮的女警给孩子造成的冲击要弱一些。

至于抓捕的力量,那是足够的。

不要说王为和白娇娇都身手不凡,就算是程雪,也是受过专门培训的专业警察,一对一,严青梅不是她的对手。

对此,白娇娇表示满意。

白大队只是冷面,不是冷心。

真正冷心的人,不可能成为一个好警察。

抓捕过程顺利异常,没有遇到任何反抗。警察一出现,正在和儿子切蛋糕的严青梅一下子就瘫坐在地,就好像浑身上下被抽走了骨头,半点力气都没有了。

严青梅这个表现,有点出乎王为的意料。

在另一个时空,他也亲自参与了抓捕严青梅的工作,那个时候的严青梅,远比现在要镇定得多,最起码没有吓瘫。

或者,多了三年的“江湖经验”,严青梅的心理素质也有所提高,见到警察不再那么害怕了。

在严青梅的婆婆,丈夫和儿子等人惊恐的目光中,王为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王所说得比较隐晦,只说有个案子要请严青梅回所里去协助调查,语气也相对平和。不过程雪还是按照规矩给严青梅戴上了手铐。

王为只能做到这样了。

抓捕异常顺利,审讯也没费多少事。

从严青梅一见到警察就软瘫,王为能看得出来,她的心理素质相当的不过硬。所以王为也没有给她拐弯抹角,一上来就直奔主题。

问完几个例行性的问题之后,王为直接拿出了陆晓婷和张冰的照片,摆到了严青梅面前。

“严青梅,这两个人,你认识吧?”

严青梅完全惊慌失措,下意识地摇头,最后抵抗了一下,说“不认识”,却不敢看照片,更不敢和王为的目光相对。

王为,白娇娇,程雪,张方,小黄对视了一眼,心中雪亮。

就是她!

之所以安排五个人审讯,也是王为刻意为之,就是要给严青梅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让她不管往那边扭头,看到的都是身穿警服的人民警察。

胆子小,心理素质差的犯罪嫌疑人,能吓得尿裤子。

“严青梅,我给你看一份文件。”

王为也不废话,转身从桌子上拿起了全国人大那份《严惩决定》,举到了严青梅的面前。

“严青梅,识字不?这个文件能看懂吧?”

边城地处边陲,不少底层民众,尤其是女同志,识字率还真不太高。

但严青梅常年在外“走南闯北”,不大可能是文盲,基本阅读能力应该还是具备的。否则,不要说拐卖别人,她自己不被人拐卖就烧高香了。

“识……识字……”

严青梅结结巴巴地说道,满眼都是惊恐绝望之色。

“不识字也没关系,我叫人念给你听。张方,给她念念,让她知道犯的是什么罪!”

王为随即将《决定》递给张方。

由张方来读这个《决定》,也是有原因的,张方的声音特别粗豪,能给女性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

张方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开始宣读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为了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刑法有关规定作如下补充修改:一、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张方读得抑扬顿挫,铿锵有力,

听到“处死刑”三个字的时候,严青梅浑身都颤抖了一下,脸色变得苍白如纸,额头冷汗渗了出来,密密麻麻的,在耀眼的灯光下闪闪发亮。

“严青梅,都听明白了?你犯的这个事,最少要判五年,最严重的话,会枪毙!”

王为站在严青梅面前,居高临下地俯瞰着这个三十几岁的瘦小女人,冷冷说道。“我现在给你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你马上把陆晓婷和张冰的下落交代出来,我们如果能把人顺利解救出来,就算你立了功。你要是不老实,拖得时间越长,对你越不利。万一陆晓婷和张冰出个什么意外,

你的罪行就会很严重,枪毙都有份!”

“你想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