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阅海仔仔细细地吃完手里的糠菜团子,虽然粗糙得难以下咽,还带着明显的霉味儿,但他还是认真得一点渣渣都没有浪费,上翘的嘴角一直都没有放下来过。
从下午的冲动到现在的理智,她已经清清楚楚地明白,他必须把周小安留住,用哄的骗的也得让她跟自己一起住。
现在这不止是为了她的安全了。
已经成为他的执念。
这种因为一个人心情忽晴忽雨,一会儿云端一会儿谷底的感觉对周阅海来说是超出所有生命体验的事。
第一次经历,像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只能任翻涌的情绪牵着他走,没有一点招架之力。
所以今天中午的酸涩憋闷,愤怒不甘才那么激烈。
而现在又被这个小丫头轻易就哄得心里发软,窝心得满心的温柔喜悦根本控制不住。
猝不及防,又震撼无比。
像他所有的情绪都牵在那个小丫头纤细的手指上,只要她微微一动,就能带给他山崩海啸一样的反应。
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一个人的一言一行就能控制住他的喜怒哀乐。
这在他以前的认知里是危险而愚蠢的事,是他绝对不会让自己陷入的境地。
可真的体验了,却又甘之如饴。
他好像生下来就一直是一个人在面对这个世界,冷冷清清,无牵无挂。
人人都说他生来就有成为军人的天分,果决冷静,无惧无畏。可没人知道,他的世界一直都是一片寂静,连颜色都几乎是单一的。
所以他喜欢战场,着迷一样一次又一次深入险境,因为只有面临生死危机的时候他才能体会到热血奔腾的温度,才能感受到自己心跳加速的震动。
所以当他发现周小安一句话就能把他气得握紧拳头,一个小小的举动又能让他转瞬就满心欢喜时,他敏锐的本能马上明白,他需要她,比她需要他更甚。
周阅海珍惜地吃完糠菜团子,回宿舍仔细地刷牙,又洗澡换了衣服,才去找周小安。
小丫头很少会主动说嫌弃什么,可对异味特别敏感,他抽了一下午的烟,她闻到了不会说什么,但肯定会离他远远的。
傍晚舒适的空气中夹杂着温暖的花香,是一天的喧嚣平静下来后的放松,周阅海带着满心的欣喜和期待,骑着自行车来到小楼所在的小街,一眼就看到站在小楼门口大榆树下的周小安。
榆树粗壮遒劲的枝干把她纤柔的身影映衬得如一只水边的百合花,纯净,窈窕,纤尘不染,漂亮得看一眼就再也装不下任何别的东西。
早就忘了他们还在吵架,周阅海的脸上带着自己都没发现的欣喜和温柔,远远地就按下自行车铃。
正在跟沈玫说着什么的周小安猛地回头,惊喜得几乎要跳起来,雀跃地冲他努力挥手,“小叔!小叔!”
看来忘了他们还在吵架的不止是他一个人。
周阅海猛冲到他们面前,带着满脸笑容看着周小安,“晚饭吃好了吗?现在饭店还没关门,我带你去吃饺子!”
周小安也毫不掩饰自己的喜悦,笑得颊边露出一个小小的梨涡,“小叔,您吃了吗?包子很好吃,我给您留了两个。”
周阅海笑,“你给我准备的晚饭,我哪敢不吃?跟你报告一下,我都吃了,很好吃。”
周小安原本只是一时气不过,想恶作剧一下,没想到小叔竟然真吃了!
想想自己当初吃糠菜团子时的惨象,周小安眨眨眼睛,一下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