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克公国今年的冬天格外的冷,就拿今天来说,风虽然不大,但夹杂着雪花打在脸上,可是十分生疼,一个猎人打扮的棕发瘦高的青年抱着一捆柴走到了山洞里,他把柴扔在火塘一侧的地上,赶紧坐下烤火,他对火塘前的三个同伴嚷嚷道:“可冻死老子了,你们这几个杂种养的家伙,再去砍柴,你们去,老子可不去了。“
坐在他左手侧的一个脸上带疤的中年汉子将自己手中的酒壶递给了他,“快闭上你的嘴吧,就打捆柴而已,这要是还在城防营里,你小子不得在城门口冻一天。“
“冻一天是冻一天,可每天有钱挣啊,晚上带着钱袋去跳骚街,找个丰满的姑娘,搂着睡一晚上,那可是太舒服了!“相对于当下的处境,他很怀念在城防营的日子。
听到钱和姑娘,其他三人默然不语,过了一会儿,身穿狼皮斗篷、右手缠着纱布的人说道:“我知道,现在兄弟们跟我躲在山洞里,是有点儿吃苦,但我可以跟你们保证,最多不超过二十天,咱们就可以拿到赎金,到时候跑到奥利安或者瓦伦迪,再加上咱们这一两年抢来的钱,足够找领主买四个见习骑士的头衔,还有几个小农庄,那时候咱们就成领主老爷了,天天可以吃香喝辣。“
“哈哈哈!”听到老大的描述,其他三人眼里发光,这段时间受的苦也不觉得苦了。
离他们火塘十步左右,有一个木制笼子,笼子里关着一老一少,两个骑士打扮的人,其中老骑士已经重伤而死,少年是一位宫廷骑士侍从,今年十八岁,他在昨天的战斗中头部受到击打,今天才醒来,正目光呆滞的坐在那里,听到这帮土匪今天的谈话,再回忆下脑海中的记忆,他不由得悲从中来。
他本是一位退役侦察兵,在家乡所在省份的省会做白酒销售工作,刚买了房子,家里正张罗着给他相亲呢,结果那天晚上陪客户喝酒喝大了,过马路时出了车祸,一下子魂穿到这个陌生的时空来,还穿到了这个少年见习骑士的身上。这下可好了,新买的房子住不了不说,自己还从一个二十多岁的资深处男,变成了一个异时空的小处男,真是应该少喝酒啊!
想自己前世,为了打发时间,也看了不少穿越,人家穿越不是魂穿到王侯将相身上,就是富人之家,要么就是穿越到中国古代,大开金手指,挣钱、收小弟、迎娶多个白富美,而自己呢?穿越到这陌生的时空不说,还开局一牢笼,像个牲口一样,和已经战死的自己那位师傅的尸体关在笼子里,这是要开启地狱模式刷通关的节奏吗?
抱怨了一会儿,少年安静下来,毕竟也是前世当过几年兵的人,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没穿越成飞禽走兽,还是人的样子,那自己未尝不能闯出来一番事业来。
接受了现实以后,少年从本体记忆中回顾了下自己的信息,以及这个时空的基本情况,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了一定的认知。
少年名叫贝里昂,是一名骑士侍从,他的父亲是布里克公爵宫廷直属的一名骑士,家族有世袭封地,不过由于他是次子,没有继承的机会,所以他的父亲欧瑞爵士就按照惯例,将他交给同为宫廷骑士的好友洛根爵士麾下,担任宫廷卫士的同时,成为一名骑士侍从,学习武艺,这样的话,等贝里昂在战场上立下战功就有机会成为见习骑士,甚至有可能成为骑士,正式迈入公国的贵族阶层,虽然只是最底层的贵族,但依然有资格被人尊称为“爵士”了,这可是普通民众连奢望都不敢的事情。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结果贝里昂第一次跟着洛根爵士出来剿匪,就在打了两次胜仗后,被残余的匪徒打了个伏击,虽然匪徒也死伤惨重,但全歼了洛根骑士带领的骑兵小队,还俘获了重伤的洛根骑士跟贝里昂,并把他们二人的佩剑交给一名受伤的士兵,放他回去报信,让两个家族的人拿赎金来换人,这可真是打雁不成反被啄了眼,倒霉到家了。
自己的经历悲惨也就罢了,来的这个时空也不对劲啊,他所在的这块大陆,当前就跟欧洲历史上的中世纪一个模样,宗教势力强大、领土分封制、战乱不断、文明落后……真是一个极其黑暗的一个时代。
厄运加身,是选择顺从还是选择反抗?选择顺从的话,简单,得过且过就行,虽然不知道未来如何,但至少当下可以少吃苦;选择反抗的话,是一条难走的路,要吃很多苦不说,未来的不确定性也很大,但至少有希望在。
现在的贝里昂想,前世的时候,自己无论是当兵还是当业务代表,多少都有些得过且过,既然老天爷给了一次重生的机会,还给了自己这少年身体,那就不能白来一趟,要抗争一把,博一番属于自己的天地出来。想到这里,贝里昂的眼里有了光彩。
笼子里刚刚昏迷醒来,一直坐着发呆的少年骑士侍从根本引不起火塘边四个匪徒的注意,他们此时正在喝着酒、烤着猎来的野兔,有说有笑,畅想着成为有庄园的领主的样子。
那位外出砍柴的青年对领头的那位说:“大鼻子格雷,到时候,咱们就是领主老爷了,再也不用去跳骚街找姑娘了,农庄里谁家的姑娘漂亮,抢过来就是了。”
“哈哈哈,还用抢吗?那些自由农、农奴巴不得让你睡他们的妻子、女儿呢,最起码跟着咱们可以吃口饱饭,跟着他们只能饿死。”一位脸上有烧伤的匪徒笑着说道,他丑陋的面孔笑起来,更加狰狞,让人看见后不寒而栗。
“到时候,沃德你小子可得悠着些,你这身板可比不上你哥哥格雷,别累死在女人的肚皮上,那可就太亏了。”正在为大家烤兔子的那位匪徒开玩笑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