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遍了全身,才从口袋里找到了一块钱硬币,然后,扔进了弹着吉他的这个男人的吉他盒里。我太匆忙地跑了出来,居然没有带钱包。
“你为什么哭了?”男人停止了他的弹奏和歌声。
“因为你的歌声太感动人心了。”我敷衍了一句。
我又怎么能告诉他,我认识了10年的那个男人要结婚了,我因为看到他排练结婚的画面而感到心痛呢。我更不能告诉他,那种心痛激活了我10年前初次遇见他的记忆,而那记忆让我的心痛变成了心碎。
“我知道,你一定有哭泣的理由。”男人收好吉他,站在我面前:“我叫Easylove,如果可以,让我陪你到旁边的那家咖啡馆喝点东西?”
“什么?”我擦了一下眼泪。
“我舍不得看到你哭成这个样子。”Easylove凝视着我。
看着眼前的帅哥,我完全预想不到,在这么难过的时刻,还能遇到撩我的男人。
人,在悲伤的时候,是没有理智的。
“好吧。谢谢。”我竟然答应了。
“你真的要和他去?”许伟哲站在我身后,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追了过来,我因为一路奔出教堂,一路都在陷入回忆,完全没注意到他跟在身后。
“遇见了这么帅的小伙儿,你别妨碍我。”我主动伸出手,去牵Easylove的手。
来到咖啡馆,我们对面而坐。我点了一杯美式,他点了一杯卡布奇诺。
我凝视着被端上来的黑咖啡,记忆又回到了几年前。
“你的黑咖啡。骨折了,那么难受,也不喝点甜的东西。”苏锦把一杯黑咖啡递给因为腿上包着绷带而没法动弹的我。
“喝下又苦又涩的东西,才能让自己记得自己的愚蠢啊。”我打开杯盖,抿了一口,苦涩入心。
“在学校里,谁不知道方夜爵是有名的花心大少啊。喜欢他的女生有很多,谁让他长得又帅,家世又好,还特别会撩人。”苏锦看着我骨折的右腿,目露同情之光。
“我不知道啊……又没有人告诉我……”
是啊,那个被捉弄的毕业派对之后,我抱着笨笨猪跑出了酒吧,跑到了文化广场,还从广场圆心转盘的楼梯上跌了下去。电影里演的那些“精神恍惚”看来都是真的,人在极度悲伤痛苦的时候,的确会出事。
右小腿骨折,脚踝还被划伤,流出了血,血,还喷溅到了笨笨猪上。很多年过去了,那只巨大的笨笨猪上还有当年的血迹呢。
那个暑假,我是在床上和椅子上度过的,陪我的,是我的闺蜜苏锦,还有笨笨猪。
“你为什么还留着那个该死的笨笨猪啊?你看着不闹心吗?”苏锦总是这样问我。
“闹心啊!就是闹心,才提示着我,怎么那么容易被男生撩到,怎么那么傻。”
不能走动,十分寂寞,十分郁闷,于是,我开始写小说,把我第一次的短暂动心和闪电般结束的恋情,经过升华,写成小说。然后投稿,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我的小说越写越多,越写越动人,大四毕业的时候,我已经是个小有名气的爱情小说作家了。就在大家都忙着找工作,为了前途而奔波的时候,我却每天坐在带冷气的房间里,舒舒服服地写着我的小说。我没有去找工作,而是成了一个全职小说作家。
毕业的第二年,我在全市最大的书店举办签售会。我的粉丝们排着长龙,拿着小说,等我签名。
“你叫什么名字?”我头不抬眼不睁地为粉丝签名,通常都会写上:祝福某某某怎么样,这样的字样。所以我会照例问一下粉丝的名字。
“方夜爵。”
当那个名字出现在我耳边的时候,我的心,又漏跳了一拍,然后它才恢复正常。我抬起头,看到了那张虽然短暂却铭刻于心的脸。
“其实,我不是来参加签售会的。我是为了我哥们儿来找你的。”方夜爵依旧是满面春风的样子。
方夜爵的哥们儿是谁呢?就是当年那个拿着DV偷拍我演练告白的那位,他叫禹佐,也是个骄奢淫逸的富二代混小子。但这个禹佐大四毕业的时候,勾搭上了我的闺蜜苏锦,俩人分分合合,也好了五年多。就在今年筹备婚礼的时候,俩人又闹了分手,苏锦还玩起了人间蒸发,任谁也找不到她。
这,就是孽缘。苏锦从来没告诉我,她男朋友就是那晚那个该死地拍下我的男生。那晚我也是太激动,根本就没看清他的长相。我还在他俩谈恋爱的五年时光里,和他们一起出去玩过无数次,当过无数次电灯泡。这个禹佐也算是方夜爵学生时代最好的朋友。
签售会结束后,我和方夜爵去了附近的一家酒吧。
“怪不得禹佐那贱人,五年里,总有看到我,就想笑的冲动。”我气愤地一口喝下一杯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