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的天气很不错,今天却下起了小雨,淅淅沥沥的真像油那样金贵,洒在脸上带着青草的腥气,透着清新。
用了两天工夫,高飞先后去了落日餐厅,和中草药生产基地。
无论是老王、连雪,还是李德才和城阳,都在高飞忽然出现后,表现出了狂喜——那是发自内心的喜悦,因为这些人很清楚,高飞就是他们的主心骨,救世主,只要有他在,大家的明天注定是美好的。
假如高飞真像传言中所说的那样翘了个鸟的,大家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这些天,不管是老王还是李德才,还是陈大彪,都能感受到身边不一般的气氛,就像有一只猛虎就藏在暗中,不一定什么时侯就蹦出来,把他们……吃了那是不可能的,但肯定会撵着滚蛋。
所以这些天内,大家无论做什么都心不在焉的,老王李德才几个人还好说,连雪等昔日的青瓷十二钗,却无法想像没有了苏北山的照顾,没有了高飞的庇护后,她们以后的命运会是什么。
听说,当地警方已经开始注意她们了,怀疑她们和过去发生的一些无头案有关。
天可怜见,就在大家忧心忡忡时,高飞回来了!
高飞的回归,就代表着那些不安全部烟消云散。
不得不说,有个本事大的人罩着,感觉就是不一样啊。
对大家那种极端的患得患失表情,高飞唯有苦笑着摇头,劝他们安心做事,天最多下雨,但不会塌下来的。
处理好了那两边的事情,和远在国外的妮儿、詹姆斯等人互报平安,又去某住宅小区看望过眼镜后,高飞总算是在有了空闲,驾车向凤山开发区那边驶去。
来到开发区工业园的附近时,已经是中午饭点了,高飞四处瞧了几眼,开车来到了一家小饭馆面前。
高飞敢打赌,只要拿出一百块钱就能在这小饭馆内吃好,不过这饭馆的名字却很唬人,叫大唐帝国第一饭庄!
如果李世民知道在这大唐帝国第一饭庄内,老板、厨师加上服务生总共只有三个人,也不知道唐太宗会不会被气的活过来,带着尉迟恭、程咬金等人,找个月黑风高杀人夜,把老板全家灭门——
“哎哟,老板,欢迎光临本店,本店将为您提供和国际化接轨的配套服务,保证让您感受到什么是宾至如归,什么才是真正的上帝感觉!”
高飞刚来到拴着弹簧的玻璃门面前,肯定半年没吃饭、饿的最多七十斤的老板娘,就殷勤的替他打开门,媚眼乱飞中,右手甩过来一条香喷喷的毛巾。
高飞很纳闷,饿成排骨般的老板娘,怎么可能会有这么一张甜甜的嘴,那媚眼又是靠什么来维持的,不过倒是很享受这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再加上毛巾是喷香的很干净,也就笑呵呵的笑纳了。
在老板娘的殷勤伺候下,高飞擦了把脸,甩出三张百元钞票:“两菜一汤外加一碗白米饭,速度要快,吃饭的环境要优雅。”
“没问题来,老板您请随奴家来!”
老板娘接住把三百块钱,眼里春水更加荡漾,竭力昂起干瘪瘪的雄,扭着咯人的小蛮腰,速度的走到了大唐帝国第一饭庄唯一的包厢内。
还别说,饭点名字虽然和老板娘的话一样夸张,但卫生条件却是相当不错的,最多几平米的包厢内,几乎没啥装潢,就白粉墙壁,木头桌椅,但擦拭的却是一尘不染。
老板娘又殷勤的替高飞满上一杯水后,这才揣着钞票速速的走了出去,还拉长了声音喊道:“天字号包厢来客人了啦,两菜一汤的伺候!”
总共一个包厢,还是天字号的……想想这话就感觉可笑,不过高飞也能从排骨老板娘的话中,听出她对当前生活的满意。
这样的小饭店,每个月的利润撑破天也就是几千块,还不够那些上层人物喝一瓶红酒的,但那些人却未必有老板娘这样幸福。
老板娘的幸福,感染了高飞,倚在擦得很干净的玻璃窗前,望着外面菲菲的细雨,这几个月来第一次有了主动吸烟的念头。
啪嗒,随着打火机发出的清脆响声,包厢门被推开,一个个头最多一米二的女孩子,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
托盘上放着两个碟子,很干净白瓷碟子,一个上面堆着一些白糖,一个上面却搭着两根黄瓜。
黄瓜嫩绿,白糖雪白,搭配在一起很雅,吊起了人的胃口。
高飞三百块钱要了两菜一汤,这两根黄瓜和白糖是饭馆送的。
高飞却没有看托盘,而是似笑非笑的看着端盘子的小女孩。
小女孩也看着他,嘿嘿笑着走到桌前,拉过一把椅子做了下来,双手盘放在桌面上,尖尖的下巴又叠放在手背上,两个乌溜溜的眼睛睁得很大,很可爱的样子。
高飞却知道这小女孩只是长了一副天真可爱的模样,实则心如蛇蝎,杀人不眨眼——苏樱。
这个在大唐帝国第一饭庄干服务员的女孩子,竟然是苏樱。
“老哥,你是属狗的吗?”
和高飞对视了片刻后,苏樱笑嘻嘻的,和在俄罗斯圣彼得堡马丁医院天台山被高飞逼得走投无路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俩人之间好像从没有发生过那些不愉快。
听她说出这句话后,高飞眉头本能的皱了下,眼底深处闪过一抹杀意,但随后就恢复了自然,抬手在她脑门上翘了一下,骂道:“去,你才是属狗的!”
苏樱嘿嘿笑着,也没躲闪:“你要不是属狗的话,为什么我藏在这儿,你都能找来了?”
高飞端起茶杯喝了口水,淡淡的说:“只要我想找你,就算你藏到乌龟壳里,我一样能找得到。”
诸天万界神佛可以作证,高飞真没想到苏樱会在这小饭店内,在这儿碰到她完全是巧合,但苏樱却以为他是特意来找她的。
“算你本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