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千玲想的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若是让自己养宝珠一辈子,也是养的起的,但若宝珠一辈子做个米虫终归不是长久之计。
还不如教会她如何生存,二来还可以让她转移注意力,早点从赵将军的阴影中走出来。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次西夏地震,让她明白了银子的重要性。之前觉得卖卖脂粉,一个月挣个五万十万就足够了,可是当更大的灾难来临的时候,她那小打小闹根本就是杯水车薪。
这个美容会所,是她初步的一个设想,一来拿给宝珠练手,二来也是她重操旧业的一个开始。
毕竟在现代的时候,美容院可谓是非常受广大女性同胞欢迎,美容会所遍地都是。只是还不知这古代如何,这也是她的一个试水。
带着宝珠巡视了一下整间铺子,看了看铺子的构局,叶千玲大致便知道了该怎样改造。
自第二天开始,每天叶宝珠一大早便跑去绣坊,跟着韩小语学习,另一边叶千玲则是开始闭门不出,每天拿着宣纸和毛笔写写画画。
这日,叶千玲用过午膳,又趴在桌子上开始画设计图。
“哎呀,这毛笔也太难用了,我想用铅笔!!!”叶千玲抓狂道,本来就不是美术出身,拿个软毛笔在那里写写画画,也太难为她了。
“小姐,什么是铅笔呀?”一旁的莹朱好奇的问,自前两日小姐回来,带来了五小姐怀孕的消息,莹朱便拿起针线,开始做起小孩的衣裳来。
铅笔,叶千玲脑子忽然闪过一阵灵光,朝着莹朱吩咐道,“快,你快去找个小厮,去把碳块磨成毛笔一样的形状。”
“啊?”莹朱一愣,“小姐你要那个做甚?”
“快去,我有用!”叶千玲催促。
“哦,好。”莹朱不明所以,但还是听话照做,不一会儿就按照叶千玲的要求,拿回来两支炭笔。
“就是这样,我真是个天才!”叶千玲兴奋的拿过炭笔,专心致志于她的设计事业。
“……”莹朱看着着了魔似的叶千玲,颇为无奈,刚想拿起针线继续,眼角却看见一个挺拔的身影,“王……”
“爷”字还没说出口,就被简洵夜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