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河继续盯着手机屏幕道:“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
“如果这个女的见自己的上衣被张三给扒了,也是不甘示弱,心一狠,同样也把张三的上衣给扯了。”
“那么,到了派出所之后,两人有没有私下和解的可能?”
这个问题问出之后,网友脱口而出道:
“肯定了,你扒我衣服,我扒你衣服,扯平了,为什么不能和解?”
“你这样说,虽然有道理,但我总感觉哪里不对啊?”
“好像是不对哈,总感觉女的吃亏了!”
“张三一个大老爷们,被人扒了上衣,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说不定这哥们平时就有裸露上身的习惯呢!”
“不一定,习惯归习惯,但是你也不能强迫人家张三啊!”
“对,支持张三,女的也对张三构成了侮辱。”
“我是专业人士,大家听我的,张三扒女的上衣,构成强制侮辱罪,女的扒张三衣服,并不构成犯罪。”
林河赞许的看了一下眼这位专业人士的评论,心中暗道:小伙子,我看好你。
咳咳……
他轻咳一声道:“这位专业人士说的没错,女的不构成犯罪。”
“到了派出所后,张三会直接被关小黑屋,然后被检察院以强制侮辱罪进行起诉。”
“而这女的,最多也就是被批评教育!”
“甚至都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法。”
此话一出,全场无语。
“凭什么啊?这不公平!”
“就是,同样是扒上衣,为毛我三哥就必须进去,女的就没一点事儿?”
“凭什么?我感觉应该是跟性别有关系吧。”
“我一个男的,感受到了现代社会深深的恶意!”
“唉,之前那哥们,下次投胎组个队吧,我也想做小仙女了。”
……
林河微微一笑:“大家也不用觉得委屈,因为我国所修订的刑法,每一条都是根据实际生活情况出发。”
“一句话,法律是经验性的产物,并非是逻辑性的产物。”
“大家可以设想一下,你走在大街上,看到一名女性没有穿上衣,会不会觉得好奇,会不会觉得兴奋,会不会觉得燥热,会不会觉得冲动……”
“但是呢,你走在大街上,看到一名男性没有穿上衣,应该就会习以为常了吧。”
“毕竟,这玩意儿好像也没啥可看得。”
“总结下来就一句话,只要不带任何性成分的裸露,大家都会习以为常。”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有些可怕的事实:张三把女人的上衣扒了,已经构成了强制侮辱罪,而且还是在公交车上这种公共场合,很大可能是被判处三年。”
“而女人把张三的上衣给扒了,事实上并没有违法。”
“别说是女人扒张三的上衣了,就算是女人把张三的裤衩子给扯了,最多也就是寻衅滋事,被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所以说呢,男孩子在外面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然很容易吃亏的!”
“不知道我这样讲,大家都听懂了没?”
林河说完,右手大拇指划过鼻翼,脸上带着一丝含蓄的笑容,注视着手机屏幕。
直播间的网友,则是直接被这个答案给雷到了。
“卧槽,这也行?”
“听懂是听懂了,但是突然莫名感到一阵心塞!”
“何止是心塞,简直是碎成饺子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