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7章 可怕的律法(1 / 1)

太子派傻眼了:这——怎么反驳呢?殿下真是……身为太子,想要什么样的女人得不到,至于做得如此难看?难不成真是家花不如野花香?

泰安伯脸色白里泛着青,身子摇摇欲坠。

这一份份的供词,算是坐实了太子姬祁与泰安伯嫡女赵姬的奸情。赵姬胆大妄为,设计太子,而太子则在知晓赵姬已有婚约的情况下,仍与之苟且。

接下来那桩太子与昌平伯二公子斗殴之事,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周廷尉手里剩下的纸都是百姓口供,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描述了整桩事情经过。

最先动手的是太子,这是最要命的。

与人未婚妻有染,还出手伤人,不管如何,定是太子之错。

至于疑点,昌平伯二公子为何会出现在那里?其实也是一桩巧合。

那处宅院本就与群芳阁离得不远。当晚花魁的那场热闹,二公子也去凑了,但因囊中羞涩没凑上,愤愤不平地喝了半宿花酒,酒醒后又怕彻夜不归,被昌平伯责罚,便趁着黎明还未破晓偷偷溜回家,谁知好死不死碰上了未婚妻给他戴绿帽子之事。

周廷尉将那叠厚厚的供词恭敬递给魏公:“整桩事情便是如此。按我《大雍律法》,太子所犯之罪共三条:第一条,借钱不还,欠条里写的是三日之内还清;第二条,私通有夫之妇;第三条,与人打架斗殴。”

众臣子:不说还好,一说罪责又加了一条,欠钱不还……身为储君,欠青(qing)楼的钱不还,真是让全大雍的人跟着丢脸啊!

天子一张脸沉得厉害。

周廷尉昨日的折子他看了,事情经过大差不差,可那堆口供一补上,整桩事便又不一样了,原本只是太子犯了错,可现在呢?

没有人教唆,太子任性、主动地犯了错!

他的脸都被丢尽了!

众臣子瞧见天子黑沉沉的脸色,不约而同地封上了自己的嘴,只竖着耳朵等魏公几人作何表示。

只听魏公平静开口:“周廷尉解释得十分详尽。既如此,那再问一句:按《大雍律法》,这三条罪该作何惩罚?”

周廷尉平静作答:“借钱到期不还,杖二十,卖身债主为奴二十年——”

殿上众臣子面色难以言喻,脑中顿时有了生动的画面:太子殿下在群芳阁做龟奴,低头哈腰,迎客送客……这周廷尉还真敢说啊!

很敢说的周廷尉无视天子已经青黑交加的脸,继续道:“私通乃极刑,无论男女,格杀勿论。”

众臣子:“……”

《大雍律法》真有这么可怕?

哦,记起来了,前几年天子励精图治,重修了律法。只是,修订之后却遭人反对,说是太过苛刻。

天子当时并没有发表意见,毕竟这事是他主导并力推的,中途受非议,很伤他面子。

天子压着不提,他们又觉得再严苛又严苛不到他们这些贵族身上,此事便不了了之了。

谁知,这严苛的律法最终还是被天子定了下来。

然后,倒霉在了太子——天子儿子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