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是,我们在室内皮肤会显得暗淡,但您的皮肤好到能掐出水来了。”
宋朝夕前世一直女扮男装,她对这些是并不在意的,这一世怕被宋朝颜压下去,才有意调理,但她昨夜刚吃了仙草,难免敏感些,听了青竹这话,便仔细观察自己,确实肤如凝脂,哪怕从前也白,却没有白嫩成这样。
从前她是普通人的白,天气冷了,天色暗了,这皮肤都会受影响,可正如青竹所说,如今她明明深处暗处,青竹的脸色都比平常要暗不少,她不仅没有暗,反而愈发剔透了。
不用胭脂水粉,也有好气色。
难道那仙草果真有美容的功效?
青竹进来时带来一个消息,说是宋嘉良不知为何被沈氏关了禁闭,送去祠堂抄经反剩
“她真的舍得罚?”
桌上摆着一盆清水,几罐香粉,妆奁也是打开的。
青竹笑笑地给宋朝夕递毛巾:“以前也罚过,不出一天就会派人送吃食进去,三少爷的体格您是知道的,每天都要吃五顿,吃少了就要发脾气,二夫人哪里会委屈了他?”
宋朝夕似笑非笑,她这位弟弟可真是个人物,沈氏是她见过最会护短的,只是这偏疼护短把宋嘉良和宋朝颜养成那般自私的性子。
门口传来熟悉的药味,宋朝夕闻了闻,顺着药味找到冬儿熬药的地方,这院子里没有小厨房,平常吃饭都是青竹去大厨房拎来的,冬儿便在偏僻地方搭了个简单的青砖炉子熬药。
宋朝夕方才已经把手镯中仅剩的那片药草撵成粉末,她心里有猜测,总要试试才会知道,见四下无人,便等药放凉一些,把粉末倒进去。
两天后,宋朝夕起床时,冬儿正坐在床边伺候,她微愣片刻,“你崩漏的毛病好了?”
冬儿垂眸,原本苍白的脸色变得十分红润,嘴唇也比从前有血色了,她长得乖巧,脸圆眼睛也圆,不像朝夕梦中看到的那般沉稳,倒像个半大的孩子,“自从吃了大小姐开的药就全都好了。”
“这么快?”宋朝夕自己开的药自己心里有数,像冬儿这样的崩漏要先止血,止完血再治病,至少也得每月十贴药吃几月才会好,可冬儿才吃了三四贴,就全好了?这也太快了点。
冬儿和小姐讨论这种事,有些张不开口。她这毛病已经很久了,也偷偷找过大夫,可她每月那点银钱也只能找个不太出名的,吃了许多药却一直不见好,为了省钱能拖就拖,谁知这次病情严重惹出大祸,还好被大小姐救下了,大小姐不仅长得漂亮,医术也好,比外面那些大夫好多了。
“昨天喝完药以后腹痛就止住了,也没再出血,今早起床精神特别好,就来伺候大小姐了。”
宋朝夕靠在窗棂上,望向院中融融暖光,对面石墙上边的几株花开得正旺,正是春日好颜色。
手镯开启那日她唯一做的事就是救了冬儿,冬儿对她感激涕零,没多久她的镯子就有了反应,如此一来,她是不是可以认为,之所以触发了镯子的机关,便是因为她做了善事,得到别人的感谢。
她越想越觉得可能,书中提到原身死后,宋朝颜抢走手镯,便开始给慈幼局和育婴堂捐献银钱和衣物,还经常去城外施粥,宋朝颜为什么会忽然这么好心?如果是为了开启手镯,得到更多药草,那就完全说得通了。
宋朝夕想得到更多药草,也要多做善事,得到别人的感激?
这倒不难,左右她是大夫,举手之劳就可以变美,何乐而不为?
冬儿站在一旁,默默打量大小姐,看了二小姐这么多年,她却觉得二小姐比大小姐差远了,大小姐的皮肤真好,身段也无可挑剔,简直哪哪都好,她一定要记住大小姐的恩情,以后努力报答大小姐。
手镯一热,宋朝夕脑中出现蓬莱仙境,里面有颗灰色的药草竟然慢慢摇动,她什么事都没做,怎么药草却忽然有了反应?忽而,一滴露珠落在仙草上,顷刻间,灰色的仙草竟变得绿油油的,迎风晃动。这露珠是哪来的?莫非感激恩泽可转化为露水,滋润仙草?所以刚才是谁感激她了?是谁?宋朝夕移开视线,表情复杂地看向一旁的冬儿。
“冬儿?”
冬儿被大小姐叫道,慌忙回神。
宋朝夕挑眉:“你刚才是不是在感谢我?是不是发誓要为我做牛做马,记住我对你的恩情?”
冬儿:“……”
冬儿脸蹭的一下红了,有种偷看被抓到的感觉。
宋朝夕咬咬唇:“冬儿,以后给你布置个功课。”
冬儿:?
“每日都要感谢我几句,饭前饭后,睡前睡后,吃饭出恭……要当成功课一样,记住了吗?”
冬儿不知道大小姐为什么这般奇怪,但就算大小姐不说,她也打算这么做的,只是出恭什么的……冬儿耳朵尖都红了。
她脸圆乎乎,眼睛纯净,努力想藏起自己红掉的耳朵尖,瑟缩地像某种幼兽,实在逗趣。
宋朝夕心情不错,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有了这手镯的帮助,她必然如有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