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湖边画水粉画,元先生放了一杯沏好的茶,坐在我旁边打趣我道:
“明明是来旅行的,可你又是当摄影师,又是当画家。你这旅行可真是成了大忙人啊。”
我摇头反驳他,说:“怎么会!这些都是我喜欢的事情。”
他不知道,我喜欢记录和他在一起的所有第一次。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第一次拥抱、第一次的第一次、第一次给我吹头发,给我扎头发、第一次旅行、第一次去他公司、第一次给他刮胡子、第一次穿情侣装、第一次给他弹吉他等等,所有的第一次,我都记了下来。
我教元先生画画,他坐在我右侧,拿着画笔画青山,我在左边画绿水。
相视而笑时,只觉得春光无限好。
元先生拉着我的手在村里漫无目的的走,看到农家在自家鱼塘撒网。我让他背《桃花源记》,他背不出。
我笑他:“你这理科生,可真是健忘。”
“不健忘,也不偏科。主要是我已经毕业快六年了。”
是啊,我们已经毕业快六年了。三年前第一次见他时,他不过是个让人觉得温暖的大男孩。
可没想到,三年后,我们已经在一起两年了。
这次同意和他旅行,其实是有一点其他原因的。
和元先生刚认识时,我有一个喜欢长达八年的竹马,叫年君。
彼时,我是才辞去一份设计师助理的工作,理由是,我与年君在一个公司,他同别人在一起了。
而现在,来坝美之前。我在公司收到了年君寄给我的喜帖,我曾经深爱的那个少年将在不久后成为别人的丈夫。
纵然和元先生在一起很幸福,可人是贪婪的,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是难忘。
回想当年,知道了年君喜欢什么样类型的女孩,我一个劲的努力只为吸引他。
他很优秀,但他更欣赏比他还优秀的。
可惜,没能变成他喜欢的模样。我也成了他的附属品,所有的习惯与年君都是相似的。
爱情不应该是一方面努力,也不应该是因为得不到而去将他刻在心里,与其让遗憾来淹没自己,不如让自己洒脱的在一段无果的爱里,以最快的速度逃生。你不应该有在三十秒内不能抛弃的东西。
我果断的逃避,是因为不能辜负一个人。
同来旅游的,还有一个高高瘦瘦二十出头的摄影系大三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