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厌是在两天后去见陆逍遥的。
在她的视角中,陆逍遥只是一个熟悉的网友,可以说除了网络上的那些联系,她对这个人一点都不了解。
以前只是从聊天途中的只言片语中得知他是个大学生,和自己差不多大,在京城上学,家里有点产业。
林厌一向喜欢追寻有趣的东西。而在宇宙中寻找有趣的灵魂,这种找寻亦是乐趣,永恒的乐趣,这也是陆逍遥会吸引她的原因。
陆逍遥这个人给她的感觉,很特别。
很熟悉,又很陌生。
像是分别了许多年的老朋友。
林厌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陷入沉思。
我到底在紧张些什么呢?
后来她把紧张的原因归咎于自己是一个纯纯现充,因此见网友实在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事情。
哪怕是她,也不可避免的会紧张。
最终她决定以一个很轻松的状态去赴约。
清晨,她随便套了一件蓝色短袖和运动裤就上了街。
这里距离约定的地点大概有六、七公里的距离,她决定跑过去。
林厌穿过满是叫卖声的早市,穿过还未完全苏醒的街区,穿过树影斑驳的公园和流花飞舞的别墅区。
她起的实在是过于早了,天边甚至还未发亮,但城市里从不缺的就是早起的人。
于是她和遇见的每一个人问好,她和卖早餐的大爷问好,去尝试追赶骑行的人,她随意地把手边吃剩的面包屑丢给翻找垃圾桶的流浪狗。
她来到了跨江大桥,桥面上的风把她半扎起的发丝吹的四散飞扬,于是她的心情也像是一张帆一样被吹的鼓鼓胀胀。
不自觉的,林厌的脸上绽出笑容,露出的虎牙更为她添了一丝跃动感。
于是整个跨江大桥上经过的人都对这么一个姑娘印象深刻起来:
她有着过分精致的容颜,然而却又不会精致到给人一种易碎的脆弱感,而是整个人都有着一种向上的生命力。
整个跨江大桥上的风和飞鸟都是为她而来的。
不,她就是那一阵风。
自由的,无拘无束的,充满希望的。
林厌奔跑着,笑着,六公里的路程跑完,所有紧张的情绪也一扫而空,而是被一种期待和愉悦所填满。
她的额头上渗出点点细密的汗珠,令她整个人身上像是闪着光。
她把自己的状态调整到一个很满意的轻松姿态,最后拐过一个路口,推开了那扇咖啡店的木门。
“叮铃——”
那阵吹过跨江大桥的风停了。
自由的风找到了自己的归处。
少女擦去浮在额前的汗水,向多年未见的长辈问好:
“韵琳姨。”她的黑色眼眸中有如她母亲一般的水色光华,却又多了一丝她母亲眼中所没有的明快。
于是那咖啡店得主人有些愣怔地在吧台前抬起头。
“好久不见。”林厌轻声说道。
……
咖啡馆的照片墙上还贴着她小时候的相片。她看着相片里,头靠在一起,争抢着镜头c位比耶的四个人,有些微愣。
翻过相片,背后写着:“要永远在一起。”的幼稚话语,署名是陆家兄弟、谢书妍和儿时的她。
“那是你七岁那年,你和陆家那两个小子要回长安生活,妍妍舍不得和你们分开,离开之前在我这里写的。”安韵琳打断了她的思绪。
“你刚回国不久,有没有去看看他们?”
林厌点了点头,神色却有些莫名。
“今天怎么突然来我这里了?”
“和一个人有约,所以早早来了等他。”
说来也是巧,陆逍遥约定见面的地点恰巧就是他们四个人小时候经常来玩的地方:巷里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