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这件事确实是最紧要的。”范伦笑呵呵地点着头。
林恩看着慢条斯理气定神闲,也不屑于多讲述他受伤的事,他家族的事,这在范伦看来,恰恰显得真实,符合能写出《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性格、家世。
“服务员,再来一杯咖啡。”阿瑟帮范伦也点了杯咖啡。
“谢谢。从林恩先生的故事可以看出,您很有天赋,想必在游历前也在基普市那边投过稿吧”范伦进入正题。
“嗯,投过一些。”林恩的答复很简短,不给范伦多打探底细的机会。
“不知那边的报社,给过您怎样的价格呢”
“都是按字算的,一千字一金币、两金币的都有。”林恩特意留了个心眼,在报价的时候,单位用的是金币。
听到这话价格,范伦吸了口气:“嗯……您毫无疑问,配得上这个价格。那么您,这次想拿到多少的价格呢”
林恩一副体谅客气的模样:“这边的人估计不认识我,我想打响名声需要时间,所以我打算先一千字一金币。”
“这个价格……可能会有点高。”范伦笑了笑,“当然,您的实力完全配得上,只不过您既然投过稿,就应该了解,实力只是一部分。我想等您先刊登了几篇,打响名声,一切都稳定后再适当地把价格抬高。”
放正常人眼里,投两三篇稿子,差不多就是一个月的时间。
范伦估计林恩在茨沃德市待不了多久,因此更希望价格往下压一压,借助其有限的稿子多捞几笔。
“对一般人来说,这样是最好的安排,但是我不同。”林恩说出自己的底气,“我写得多。”
“写得多”范伦复述。
这种质量的故事,写得再多,一个月撑死也就四篇吧
“我每个月最少投八篇。因此,与其投两三篇之后再提价格,不如直接定好。”林恩扬起嘴角道。
这就是他最大的底气。
定价五十铜币,投四篇,范伦一个月能捞接近两千。
定价一百铜币,投八篇,乃至更多,范伦虽然每篇捞的少了,但整体上反而会赚的更多。
只要范伦不是傻子,他就一定接受千字一百铜币的报价。
因为这个质量配上这个连载速度,其他报社真的会抢着合作。
唯一的问题是。
林恩能确保每篇都是这样的质量吗
如果他为了数量忽略了质量,那就又成亏本买卖了。
“您确定一个月最少能写八篇吗说实话我当编辑也几十年了,还没见过您这么高产的。”范伦委婉地提出顾虑,“的口碑很重要,这也一定程度影响着报纸的销量,您……”
“可以理解您的担心,这样吧,您可以压着我两篇稿子。我每刊登一篇,您就把上上篇的稿费交给我。但凡有一次内容是不合格的,压着的两篇稿费全部归报社。”林恩给了范伦一些保障。
这倒是划算。
范伦心动了。
两篇稿子的钱加起来,也有二十金币左右了。
明面上说是归报社,但他作为中间人,把消息一封锁,自己收入囊中也不是什么难事。
“医生说我的腿最少需要静养三个月,所以起码三个月里我不会离开茨沃德市,也将在此期间最少投二十四篇。”林恩同样担心范伦故意说他稿子不合格,吞掉他的稿费,便专门报长了自己投稿的数量稳住对方。
“我是百分之百相信您的能力,不过报社终究是要看市场的。您给出的这个保证刚刚好,足以让我说服总编以千字一金币的价格和您建立合作了。”范伦接受了这个报价。
阿瑟在一旁傻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