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从指间悄悄溜走。
转眼间天气渐渐变冷,树上的叶子开始泛黄。
田里的庄稼一片金黄,就连百姓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马上就要收庄稼了,一年的辛苦劳作终于有了回报,全家老小下一年的口粮终于有了着落。
心急的人家已经开始张罗着修理农具,打磨镰刀,只等着开始收割了。
到处都是一片丰收的景象。
除了刚刚成立,村里没有任何田地的丰收村……
算起来这个村子虽然如今有了蓝粒粒一伙四户以及沈流和沈耀两户,但是谁都没有种田。
沈流将他弟弟的户籍办理好,还把自己母亲的姓氏给了他,之后就把沈耀送去府城最好的书院。
沈耀的学问确实很好。
蓝粒粒听九命提起,那间书院不是有钱就能进去的,夫子都会进行考核,还要有真才实学才行。
而且后来听小小说,沈耀入学后,短时间就得到了诸位夫子的喜欢。
至于为什么都是听说,是因为蓝粒粒终于把虎兄带了下来。
于是从半山腰往上,包括整个后山,全都变成了禁地,也就是虎兄的游乐场所,或者说是它的训练场所。
如今的山庄已经与之前不可同日而语,曾经光秃秃只有几座大房子,除了一进院子能被高墙大院挡住外,眼神好的人抬头看到山顶不成问题。
现在却是想都不要想。
他们能看到的只有无数翠绿的松柏还有高耸的树冠。
这些当然不是短短两三个月就能长成的。
却是这段时间里,蓝粒粒隔三差五带着虎兄从深山里运来的。
这不,又是一颗足够十几米高,伸展开有二三十米宽的大树被带了回来。
自从虎兄来了后,小小已经搬到山脚下去住了,再心大也还是会害怕这种能吃人的大虫。
相反,九命则直接住了上来,一是为了护卫蓝粒粒,二则是假公济私想和虎兄交流感情。
多少次,他羡慕不已的看着蓝粒粒骑在虎兄的背上!
“主子,您种这么多树真的能活吗?”
他的视线在饱受摧残的树上扫过,就发现不止五根折断的枝干。
蓝粒粒两手一举,将需要几个壮汉才可能抬起来的大树竖起来,放进九命挖好的坑中。
这才不疾不徐的说道
“当然了,你没看之前带回来的树都活的好好的?”
其实为了防止因为移栽会枯死,她还偷偷浇灌了灵泉水。
九命心里再次对主子的大力气惊叹不已,片刻后说道
“可是很多都开始落叶了啊!”
蓝粒粒无语的看着他,
“你没发现已经是秋天了吗?落叶难道不正常?”
九命一愣,这才反应过来,傻笑了两声缓解尴尬。
想想他们刚来的时候天气正热,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
事实上,九命之前确实忙得脚打后脑勺,但最近几个小孩的训练已经上了正轨,不需要他再监督教导,所以他每天都在山里溜溜达达,试图偶遇虎兄。
对此,蓝粒粒十分无奈,只好把给虎兄洗澡的工作交给他。
毕竟每天带着虎兄训练,经常弄得满身都是土和泥,它厚重的毛皮实在太难清理,又不像火火只有巴掌大,放在脸盆里搓一搓就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