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江晚荧曾在一些宴会上见过沈清。
和严格自律的宴衡不同,沈清是一个极为散漫浪荡的男人。
李佩兰曾严令禁止她靠近沈清,因为沈清名声不好,和他扯上就没什么好事儿,他是让沈家所有人都头疼的小少爷。
江晚荧见他几次,他就换了几个伴侣,要么是清丽佳人,要么是当红影星,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百三十天都有他的花边新闻。
“离他远点,小心坏了名声。”
李佩兰对沈清极为嫌弃,那个时候的江晚荧很听李佩兰的话,果然离沈清远远的,她初入那个圈子,对李佩兰的话奉若圣旨——名声是很重要的东西。
后来成为宴衡的未婚妻,更是不敢有丝毫逾越,就怕一朝踏错,给晏家丢脸、江家抹黑。
其实江家算不得什么豪门大户,家产不足沈家十分之一,但李佩兰出身书香世家,又是名校教授,清高孤傲,倒也能理解几分。
江晚荧尚且不懂这其中的弯弯绕绕,听得多了,便真对沈清避若蛇蝎。
但是在她残疾毁容后,唯一一个公然为她说话的人,竟也是他。
沈清和宴衡的关系不怎么好,反正不知是什么缘故,两人成了死对头,对于记者问他对宴大少订婚一事的看法,他倒是直接得很,“宴大少果然厉害,我是比不得比不得,人家不差未婚妻,残了一个还有下一个。”
沈清也是名流人物,他当着媒体的面如此吐槽宴衡,自然惹得宴衡大怒,明珠哭哭啼啼,好几天不曾出门。
江晚荧那会儿已经因为嫉妒和仇恨入了魔,不关心外界事,满心都沉浸在宴衡和江明珠订婚的愤恨里,但也因此记住了沈清。
可惜沈清命好运不好,听说因为某个意外事故,身亡了。
具体怎么回事江晚荧并不知情,虽然当时这事儿闹得很大,但她那会儿满心满眼都是宴衡和江明珠,想着该怎么拆散他们,无心关心其他,对沈清的事情了解便不多。
当然他死后没多久,她也死了,更加无从了解。
“一万,十万,二十万!”沈清瞪大眼睛,惊叹道,“不是吧,二十万你都嫌少?三十万!”
他就值三十万?搞笑!
宴衡不屑的呲牙,看见江晚荧微微仰起头,竟然没有露出往日那种淡漠,反而拧着眉头,像是在思索三十万的可行性。
不是吧?果然是小门户养出来的,区区三十万就心动了?
他汪汪叫了两声,江晚荧,给我醒醒!再怎么着你也是江家小姐,怎么能为了三十万折腰?
“如果你真的喜欢它,可以租你两天。”
宴衡:……租?租!?
宴衡愣在当场,随即大怒,江晚荧,你给我说人话!
这个女人果然还是那么讨厌,话说得和她的声音一样难听!
沈清也是愣了两下,三十万租两天?
这胃口比他想象的还要大。
不过没关系,他喜欢这狗,又不差这点钱,租两天就租两天。
他倒也喜欢她的爽快和直接,“行。”
他抬脚勾了勾地上趴着的土狗,也不管它龇牙咧嘴的样子,高高兴兴的说:“没想到你这比我还会算啊你。”
江晚荧垂眸看着小黑:“因为我很喜欢这只狗,舍不得将它卖掉。”
舍不得倒是可以租出去?
沈清挑了挑眉梢。
“小黑,现在起你就是我的了,走,爸爸带你去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