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新衣服。”
酒玫瑰把北宫易送来的新的宫服扔给了舞罗,舞罗定睛一看,花里胡哨的,她不要穿。
“我不穿。”
“你要是想在大街上被当成异类指指点点的话,你就不穿。”
“穿这衣服怎么打架啊!”
舞罗讨厌束手束脚的衣服,像古代这种大长袍,那是极其的不方便。
“你就随便凑合着穿吧!人家飞燕都在外面等半个时辰了。”
“是吗?”
舞罗往门外看,果真看见飞燕像个雕塑似的站在门口提着刀一动不动的,太阳还那么大,肯定很热很辛苦。
她心疼漂亮的小姐姐,不想让她那么累,所以就喊飞燕进来休息一会儿,可是飞燕拒绝。她是主,她是仆,如果她进来休息,不合规矩。
“你们古代就是规矩多,我说让你进来你就进来,哪那么多废话。”舞罗大声的命令到,然后她有拿起一块西瓜递给了飞燕,“吃!”
飞燕不吃。
“嗯?”
舞罗声音一扬,表达了她不满的态度,飞燕无奈,不能惹主人不快,于是,她只好认命的吃,但是,太细嚼慢咽了,吃的特别慢。天知道她心里其实有多抗拒吃西瓜。
“我们一会儿去哪玩?”
“你想去哪玩就去哪玩呗!你二哥给你派了一个导游过来,可不就是让她领着你到处玩呢!而且,你还不用担心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吃什么就是什么。”
“那是,我二哥对我可好了。”
“呦!那你还不同意当他女朋友。我真心的觉得,你二哥比流年好。”
“不要。”
舞罗才不想当渣女呢!她现在只爱流年一个男人,要是哪天她和流年分了,她再考虑她二哥也不迟。不过,她想,她和流年是不可能分的。
酒玫瑰:你确定?摩依赖可不会让你这么好运。
“飞燕,我收拾好了,我们出发吧!”
“是,小姐。”
朝阳国有三大闹市,每一个每天都是人满为患,玲琅满目的商品不到半天,就会被抢购一空,光是补充货物,每个商家一天之内都得忙活六个时辰。皇城居民的收入,比起其他城市,要高上许多倍,因此,闹市一天的盈利就能上百万。
尤其是最繁华的那一条街,能占盈利总量的二分之一,这主要多亏于皇城内各个富家子弟,他们花钱,向来大手大脚,不看价钱,只看东西好不好看,好不好用,好不好吃。
小贩此起彼伏的吆喝声,比贝多芬的欢乐颂还要有旋律,仔细听,渐渐的它们就成了一曲多重唱的演奏,哪一个人喊的最大声,他的生意就越好。
买绫罗绸缎珠玉宝簪和的,消费主力是姑娘们,买刀枪棍棒和玩耍玩意儿以及豪赌金钱万两的,则是公子们,偶尔遇到怡红院招揽客人,有钱的小屁孩也要去里面溜达一圈看看哪家的美眉胸大屁股翘。买零嘴小吃的摊子前,总能看见一个身材肥硕可爱的小胖墩,手里拿着冰糖葫芦,嘴里嚼着包子,后面跟着的丫鬟或书童,还提着大包小包的别的吃的。
舞罗一闻到香味儿,肚子就开始对她发号施令了,霎时间,她就如同一匹脱缰了的野马,将各大小吃摊前血洗一番,搜刮只能吃的民脂民膏。这也得亏飞燕能跟上她的速度,不然好多小吃摊就做了赔本买卖了。
酒玫瑰手里也被迫塞了五六根羊肉串,她吃不下也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