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蒙古人反应过来,明军的铁甲骑兵就已杀入阵中。
装备简陋的蒙古人,根本就顶不住具装骑兵的冲锋,他们的弯刀,根本就破不开明军的铁甲。
而明军精铁打造出的马刀,不管是砍人还是砍马,都是一刀见效。
且蒙古人本就不擅长近战搏杀,两军人数虽是旗鼓相当,可明军占据上风,蒙古人阵型瞬间就被冲了个稀巴烂。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巴尔斯坏了本贝勒大事。”
“这些蒙古人,也当真是废物,明军只不过一個冲锋,就招架不住了。”
一直在远处观战的黄台吉,已经忍不住大声怒骂了。
本来一切都已规划好,战场形势和主动具在他掌握之中,可这巴尔斯违令擅自出战,将他的部属给搅了个稀巴烂。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竟然就要被击溃了,实在是废物至极。
可没办法,毕竟已经归顺了大金,如果真的见死不救,那大金在草原上的威信就会大受打击。
这些新近归附的部落,也会离心离德,将来想扩大势力,征服蒙古将会变得愈加困难。
这对于大金的未来和大业,影响颇深,黄台吉深知其中关键。
“让科尔沁的兵马上,两白旗各出一个甲喇的旗丁,速速出战援助,务必要全歼明军。”
三千精锐披甲旗丁,加上科尔沁的五千骑兵,在黄台吉看来,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两军的大混战,愈演愈烈,蒙古人本快要溃败,可建奴的支援,又让他们稳住了阵脚。
李文胜见建奴兵马加入战场,大松一口气,这场仗,他已经赢了一半了。
他敢于主动找敌军决战,所依仗的可不仅仅是明军有铁甲和锋利的马刀。
而是新近装备不久的手铳,虽然只有部分人有,可手铳的威力他早已见识过。
虽然不及火铳那般的射程和威力,可在这种近距离的情况下,已然是大杀器了。
之所以装备手铳,就是为了破甲,尤其是建奴的厚甲,打造再怎么精细锋利的马刀,都破不开重甲。
可在手铳面前,有没有重甲都是一样,只要击中,非死即伤。
果然,当建奴的三千重甲旗丁冲入战场时,还没等他们靠近明军,明军就已掏出手铳。
在一阵噼里啪啦的铳声过后,荒漠的土地上,多了不少身披重甲的建奴尸首。
看着刚刚还与自己一同冲锋的同胞,眨眼之间就倒在地上成为了死尸,不少建奴都没反应过来。
而后明军便开始了新一轮的反击,李文胜更是亲自领着百余精骑,身先士卒,径直杀入了建奴人群之中。
而他们手中的武器,也不再是马刀,而是铁锤,重斧等打击类兵器,都是专门为建奴的重甲而准备的。
虽然不能一击必杀,可相比于单薄的马刀来说,杀伤力还是极大的。
黄台吉引以为傲的八旗勇士,在明军的连番打击下,还没施展开来,就已经被冲散。
尤其是明军的手铳,他们根本不能敌,建奴的重甲,在手铳面前,就像纸一样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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