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卖身契(2 / 2)

靓坤大包大揽地说道:“放心好了,这个肯定没问题的,张彻、李瀚祥是我朋友,傅家辉我昨天才跟他吃过饭,你放心好了。”

方艳梅还是有些不放心,说道:“合同里经纪公司的义务才三行,而我的义务有三页纸。我担心我表现的不好,公司会随便把我给卖了。”

靓坤说道:“当然不会,这个肯定不会的,我们给你的都是最好的资源。”

方艳梅仔细地重复着合同里的条款说道:“可是合同里面有写‘经纪公司有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靓坤不耐烦地说道:“在香港,每年想成为明星的年轻人不计其数,如过江之鲫,你自己好好考虑吧!你把你自己保护的这么厉害,你还想做艺人吗?你到底是在帮你自己,还是在害你自己?”

……

签约之后,靓坤给方艳梅、方艳萍安排了两个从TVB挖来的资深经纪人,算是“老人带新人”。

靓坤最近多跑了几次乾坤娱乐,听到两个经纪人总是在语言上打击方艳梅、方艳萍两姐妹。

“别以为你长得好看点就可以趾高气扬,这个行业你这种人一抓一大把。”

“别总是跟我提这个提那个,你现在有这个资格吗?越大牌的明星越谦虚,学着点。”

“你平时走路能不能注意点,精神点,好歹是个艺人,别总用路人的标准要求自己。”

靓坤在给方艳梅、方艳萍两姐妹出了两次头之后,方艳梅的经纪人陈淑敏找到了靓坤办公室:“林老板,你最近几次的行为,我很不认同。我们这一行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是,对于一个刚签约的艺人,经纪公司第一件事就是要打击她。”

靓坤不明所以地问道:“为什么呢?”

陈淑敏说道:“便于管理,让她老老实实听话,乖乖给公司赚钱。千万不能给她们恃宠而骄的机会。”

靓坤说道:“这不就是典型的家长式管理?”

陈淑敏语重心长地说道:“艺人是雇员,雇员为公司打工,以公司利益为主。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

靓坤想了想,说道:“公司也应该和艺人建立良好的感情,否则很难调动起艺人本身的积极性,在更多竞争者出现的时候,我们很难留住艺人。”

陈淑敏点了点头,说道:“林老板完可以和我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维系与艺人之间的感情的事情,可以交给林老板来做,但是我管理艺人的方式不会因为林老板的话而有所改变。”

靓坤接着说道:“我对这一点没有意见,但是我们在对艺人进行推广和营销时,千万不要营造出与本人是完不同的艺人形象。这是违反人性的,从而也不可能长久。我考虑的营销思路是,顺应艺人自身的性格特点,建立特点鲜明的艺人形象,避免千人一面,沦为炮灰。我把这种艺人形象称之为‘人设’,通过建立人设的方式,我们可以占据独特定位,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卖点,区别于竞争对手。”

陈淑敏以前没有接触过这种营销模式,但是听了靓坤的话,也觉得很有道理,只好说道:“这种营销方法很新颖,我只能试试看,但是我会努力去做。”

靓坤非常认同陈淑敏这种态度,点了点头,起身送她出了自己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