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杀人灭口(1 / 2)

入地眼 君不贱 1812 字 9个月前

从来没有感觉沁入心扉的夜风吹拂在脸上和呼吸到清新空气的感觉这么好,我探出头发现如今我们身处北邙山北峰的悬崖上,姬渠把退路留在这里也是煞费苦心,这里人迹罕至根本不可能被发现。

田鸡和宫爵拉着我身体,我在山岩的杂草中看见被开凿可以攀爬的石槽,田鸡系上绳索先爬到山顶,再把我们拉上去,刚离开悬壁上的通道,随着一声沉闷的轰鸣声,通道彻底的塌陷,感觉整个山体都随之震动了一下,想必那古墓再也不可能重见天日。

我们三人躺在山顶的草丛中,瘫软的没有丝毫力气,气喘吁吁的喘息大家都没有说话,忽然我们三人不约而同笑起来,有一种劫后余生的轻松。

宫爵手里的随侯珠彻底黯淡,他递到我手里,我举着眼前透过月光看着这颗神奇的珠子,我已经不惊讶随侯珠匪夷所思的能力,很好奇这颗珠子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南门外筑台曾拜祭,把将军官封三齐王。

田鸡四仰八叉躺在草地里,双手捧着金睚眦,得意忘形扯开嗓子吼了一段高亢的秦腔,收了声用指头敲敲金睚眦说:“别琢磨这珠子,还是这东西实在,回头寻处地方卖了,咱哥三人好好吃一顿。”

“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东西,瞧把你嘚瑟的,来,刚才那秦腔好听,再吼一段听听。”我收起随侯珠慵懒的笑了笑。

田鸡一点头,刚要开口,我们就听见后面草丛中有动静和摇晃的光亮,从地上坐起来就看见刘天和七八个黑衣人走出来,算时间我们已经在古墓里呆了两天。

“其他人呢?”刘天样子很惊诧。

“都埋墓里了。”宫爵回答。

“你们怎么出来的?”刘天估计是没想到进去二十来号人,就我们三人出来。

“命不该绝。”田鸡看刘天气就不顺。

黑衣人让我们跟着去见金主,这两天险象环生疲于奔命,我都忘了报仇这茬事,听到金主也到了,立马站起身,让黑衣人带路。

我们跟在身后,我压低声音让田鸡把匕首给我,他应该知道我要干什么,磨蹭了半天不肯拿出来,我瞪了他一眼,生拉活拽从他身上把匕首抢了过来藏在腰后。

“见到金主,我会让你们先走,离开后去见叶九卿,把墓里的事告诉……”

“我是跟着你发财的,不是带信的,要说你自己去说。”田鸡乘人不备成地上拾起一块石头唱在兜里,打断我的话。“一起来的一起走,这话可是你自己说的。”

“榆木疙瘩。”我骂了一句,转头压低声音打算和宫爵说。

还没等我开口,宫爵看都没看我:“我说过,你没死之前我都得跟着你,这是我师傅的意思。”

我知道现在说什么他们也不会听,就一把匕首,真动起手来我是真把命豁出去,可他们两人怕是会被牵连。

跟着黑衣人到了山下汇合的地方,我又看见那辆车,而车外一个背身的男人在抽烟,一个黑衣人快速走到他身边,低声说了几句,夜色中明灭的火光勾画出那人的侧脸,然后慢慢转头看向我们。

那人大约三十多岁,一双虎狼之眼,目光锐利狡黠,透着阵阵寒意,神情冷傲喜怒不形于色。

这张脸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十年前来找我父亲的三人中就有他,也是他向我父亲开的枪,我手指一抖义愤填膺慢慢紧握起拳头。

“我叫韩晋,东西可带出来。”他走过来,话语很简短,单刀直入绝不拖泥带水,在这样的人心目中结果永远比过程重要,而且这样的人也相信做事比说话有用。

我终于知道仇人的名字,而且近在咫尺对我毫无防备,以我和他的距离,我有把握一击命中,把匕首刺入他胸口的要害。

“你不是金主,我们兄弟三人玩命才逃出来,不见金主不交货。”杀他容易,可从当年的情形看,真正的主使并不是韩晋。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金主?”张晋目光如电反问。

“那晚给我黄条子的金主不是你这声音。”我随机应变,为了不让对方有所察觉。“这圈里黑吃黑的事不是没有,我兄弟三把命都豁出去,无非是求财,见到金主既然会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