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之后,那几辆轮式装甲车发动了,强劲的柴油发动机爆发出来的轰鸣声,在荒原上震荡回响。
布兰登透过装甲车的防弹玻璃窗口,最后看了看两辆越野车残骸所在的位置,冰冷的目光中,散发出来汹涌,残忍的杀气。
项少龙再次回到了利剑城,他飘忽的行踪就像荒原上的野生动物,完全无法追踪。
此刻的项少龙,平静的外表下掩藏着难以压抑的惊喜。
因为,他在星湖村,异想天开的把德罗巴身上的血,注射到了自己身体里面。
他敢这么做,是因为自己的细胞能够吞噬对方的血细胞,达到强化和分裂。
果然,这一次注射引起了连项少龙都意想不到的效果。
就像沙漠中干涸的仙人掌遇到了久旱甘霖,血细胞疯狂的吞噬着德罗巴的血细胞,然后迅速繁殖分裂,新生的血细胞数量庞大,而且更强。
这一系列的变化,反映在项少龙身体上的最直接表现,就是他觉得自己的异能增长了。
在大爆炸发生之前,项少龙就通过使用高阶超人药剂,拥有了高阶脑域异能。
之后他解救了约瑟夫的义女,全能型异能者的克莉亚,长久以来,项少龙其实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
虽然凭借纯粹身体的力量,项少龙就比以前要强大。
但是究竟应该怎么做,自己才能突破高级异能的限制,成为王阶,或者成为一个全能型的异能者。
在失去灵力和内劲之后,如何才能突破现有的战力极限?
如果不是项少龙观察到自己的血液细胞,可以吞噬利用德罗巴的血细胞,给了他足够的启示。
他也绝对不会,把人血注射到自己体内,哪怕是一个异能者的血液。
以后,只要能够得到其他异能者的血液,注射到自己身体里面,异能就会变强,甚至等自己的血细胞融合了其他异能的长处,慢慢的,项少龙总有一天,就会变成全能型异能者。
所以,项少龙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迫切希望遇到其他的异能者,能够得到对方的血来强大自身。
利剑城还是老样子,街道一如既往的破烂不堪,没有秩序。
时刻能看到在街边的流浪者,到处都是垃圾,污水横流。
时不时看到有人,就在路边找一个稍微干净一点的地方蹲下,旁若无人的上厕所。
旧时代的礼貌和教养,已经肆无忌惮地被抛弃。
这个所谓的新时代,完全没有继承旧时代的美德,什么文化和素质,一点都没有剩下来。
他们身体里面充满了野蛮、暴力、自私和贪婪,连基本温饱都不能保障的世界,本来就没有什么道德和素质可言。
好歹,他们还没有倒退回上千年前的原始社会。
项少龙一路走来,引起很多流浪者的注意。
他们用羡慕、嫉妒和贪婪的目光打量着项少龙,在他们眼中无比精美舒适的制服,皮靴,大口径的巴雷特,就像金子一样闪耀着他们的眼睛。
但是,项少龙皮肤白|皙,英俊得像漂亮的女人,没有一丝凶煞气息。
这让某些人心里嘀咕,是不是这个小白脸就是个银样镴枪头?
他们窃窃私语着,嫉妒贪婪的目光中闪现出来一缕缕凶光,琢磨着是不是找机会拿下这个小白脸,发笔横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