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卷第二十八章 有着人文情怀的魔鬼(1 / 1)

对于地狱男爵的请求,章晋阳还是比较相信的,这个家伙性子火爆,脑子有点一根筋了,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性格大变搞阴谋诡计。

如果是那个鱼人亚伯,那他可能会调查一下。

其实章晋阳也很清楚,格里高利绝对掌握着地狱男爵的把柄,当初就是他把这个魔鬼召唤出来的,有契约在手简直在正常不过了。

可问题是,格里高利到底是和谁签订的契约,如果是和地狱男爵,那么他应该直接唤醒契约的力量,这可不是布鲁姆这个老博士可以抵挡的,但是到现在格里高利都没有这个迹象,反而在策划什么,好像要为地狱男爵挖坑。

陈守义说格里高利掌握了地狱男爵的真名,这一点章晋阳是不信的,对于魔鬼来说,如果你掌握了它的真名,那你可以直接命令它原地爆炸,死多少次他都得听你的,除非有伟大存在把它的名字改掉,赐予它新的真名。

这种强迫式的命令,即使地狱男爵在反抗,也是无能为力,只要格里高利命令他,他就得乖乖的打开地狱之门,没有那个能力,那就想办法。

不过和红仔打了照面,章晋阳觉得这个魔鬼的力量被压制得很厉害,连角都断了,尾巴上的箭头也没有了,状态很不对劲,所以陈守义说的,那个真名,很可能只是解放他力量的咒语。

因为事情很急,章晋阳开了一个传送门,也亏得是他在新约克城呆了这么久,做下了几个坐标,不过距离地狱男爵的所在地没有太近的,最后还得是从万罗洞里拽了一辆大卡车出来。

这卡车是当初他为穆勒他们注射XXG的移动实验室,里面有一个便携式的生命摇篮医疗舱,治疗颈椎横断的外伤一点问题都没有,实际上只要伤者脑子还能正常运作,扔进这机器里就死不了。

如果是他自己,他就会直接进入地狱男爵提供的地址,然后拽拽的开个传送门,让这些人把老头推进医疗舱,不过他身边还跟着两个累赘呢。

处于战斗预备状态的两个人,一身戎装还是很惹眼的。

菲尼克斯身穿的是一身轻甲,这身全覆式动力装甲几经优化,已经不复初号机那么粗犷了,尤其唐二是个对外表很执着的人。

这身被很随意的定型为“个人武装轻甲Ⅰ型”的装甲平均厚度不到十公分,主要结构是动作辅力装置,磁悬浮反重力飞行系统(短途),能源是串联结构的链式瑟尔机,一把单动高斯步枪,手背上月牙形脉冲弹的激光枪。

外型很科幻,不知道唐二时怎么想的,这东西光滑的外表总让人想起昆虫,尤其是那一对只比人眼大了一圈的护目镜,看着就是复眼,而就连纹饰都有昆虫学的意义在里面。

装甲是按照人体的肌肉形状耦合的,材质也是防护力足够的有机复合材料,甚至可以通过医疗设备治疗,如果不是铁灰的颜色,准会让人以为这是一具扒了皮的尸体,所以为了遮盖,菲尼克斯身上还披着一件过膝的斗篷。

至于叶莲娜,她不是伏罗斯伽德的成员,因为种族的缘故也没有办法穿戴这样的装甲,不过简单的弹性战斗服外挂装甲片也很威风,而且经过缜密的计算专门为她设计的战术目镜可以保证在变身的过程中也不会脱落。

战斗服虽然是紧身的,但是外挂的装甲片是层层叠叠的鱼鳞甲,变身之后这些看着像是古代甲胄的东西会随着战斗服扩展,变成一件稍稍薄了一点的札甲,防护力有所降低但完全可以忽略。

秉承着唐二的颜控,这套战斗服也是经过精美设计的,运用了各种美学理念,但是在章晋阳眼里,这东西和坯子没什么区别——他对精美的概念一直停留在装饰品和纹饰上。

但是PRD的这些人,出乎意料的是有些眼力的,无论是菲尼克斯的装甲还是叶莲娜的战甲,都让他们紧张,但是大部分的眼球都盯在叶莲娜身上:出于菲尼克斯的要求,叶莲娜的战甲其实并不能凸显身材,反而有些遮盖作用,非常保守。

说起来到也难怪,鱼头怪亚伯,虽然在水缸里但是和菲尼克斯现在的造型差不太多,只不过菲尼克斯比他壮了不少而已——就连为了保持视线设置在耳下的呼吸口看着都很像亚伯的腮。

卡车直停在了一个大院子里,挂着呼吸机的老头被推了出来,章晋阳已经提前安排过了,让他们做好准备工作,只要车到了人上来了就没事。

不过事情还不是很愉快,有个长着一张沙皮脸的老头子,横推竖挡的,如果不是红仔掐着他的脖子,用枪指着他的头,估计这些特工们不会听令。

卡车内的空间足够大,就连挟持人质的地狱男爵走进来都没有必要弯腰低头,他很满意的表示这东西比他常坐的垃圾车好多了,对这个章晋阳已经无力吐槽:

政府那帮蠢货到底是有多嫌弃他们,而地狱男爵这又是多大的人文情怀,才能在被当成垃圾的情况下,还在为人卖命,他可是一只魔鬼啊,太丢魔鬼的脸了。

一身装备的亚伯则是很好奇的东看西看,他的智力应该不低,但是可能没太接触过这些高科技产品。

布鲁姆博士昏睡不醒,章晋阳对病人一点也不客气,随手一划粉碎了所有衣物,掐着脖子扔狗似的就挂进了医疗舱,卡车的门是开着的,地狱男爵这个红仔还用枪比着那个沙皮脸来威胁特工们呢。

所以布鲁姆老头几十年的清白之躯就这样赤条条的挂在众目睽睽之下。

医疗舱检查出来的结果和红仔提供的差不多,一把两指宽的扁剑竖着刺进了老头的颈椎上方支撑头颅的肌肉群里,从后颈进入,下颌刺出,完美的避过了除了神经之外的所有致命点。

如果不是老头命不该绝,就是这个凶手别有所图,专门留下了这样的伤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