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热闹(2 / 2)

重回1986小山村 仙风盈袖 8918 字 10个月前

在村里时,大人们忙着地里的活,忙着家务,根本不会时时盯着孩子看,所有的孩子都是大孩子带小孩子,然后各种瞎玩。

年纪小点的,就在自家院子玩泥巴,玩树叶什么的,大点的,上山下水什么的,玩的更野。

而在县里,大些的孩子交了朋友还好,小些的孩子就麻烦了,大人不但得看管着,他自个儿也没有同龄人陪着玩。

这也是高明程想办幼儿园的初衷,等幼儿园办了起来,小旭旭就不会缺少玩伴了,并且那些玩伴,都是高质量玩伴。

这算是他给孩子从小就营造的朋友圈环境了。

除了小旭旭高兴,许多美也挺高兴的。她提了一嘴,说让二姐带着小石头先来,省的明天坐不下那么多人。

但谁知高明程把大姐家的两个孩子也带来了!

这都是她的亲外甥,她心里自然高兴。

当天晚上,用两个电饭煲煮了饭,这才够大家吃,并且因为人多,炒菜太麻烦,因此只有孩子们吃的菜,是单独炒的,大人们吃的菜就是一锅煮。

也可以说是简单版的火锅。

先用猪骨炖汤,再放一些配菜,油豆腐、红菜苔、白菜苔、生菜等菜,菜一熟就夹去吃,然后再放新的菜。

因为没有专门的火锅锅子,所以大家只能站着吃,需要菜时,就去大铁锅那里夹。

这种吃饭的形式颇为新鲜,主要是能一直吃到热菜,于是每个人的脸上也是挂满了笑容。

倒是高明程觉得可以去买一个专门用来吃火锅的锅子,然后底部放烧红的炭火,人就可以坐在桌子上,更悠哉的品尝食物了。

他的这个想法,得到高淑芳的大力支持。

平时大家轮流煮饭,但因为高淑芳的厨艺相对好些,因此她煮饭的时间多一些,听到高明程想买火锅锅子,她立即赞同的说道:“好啊,等买了火锅锅子,以后不想炒菜时,我们就吃火锅好了!”

吃火锅是真方便,把肉菜炖熟调料一放,然后就可以烫一切了!想吃什么烫什么,多方便啊!

关键是菜不会冷!

等到了冬天,如果炒的菜多的话,等炒完最后一个菜,第一个菜早就凉透了!

吃过饭,高明程和许多美要去新家那边休息,至于许多玉和三个孩子,就在服装店这边休息。

楼上还有两个空房间,且都有被褥在橱柜里,拿出来铺上就能用了,而新家虽然千好万好,却只有一张床。

当然了,这是高明程故意的!

回到家里后,许多美还得忙碌呢,她把小旭旭丢给高明程带,说道:“等下你带他去

洗澡,然后里里外外都要换一身新衣服!我得包红包和准备红线。”

他们这边办酒时,还有一个风俗,那就是要给来客中的女性和孩子披红。

以前穷时,用一根红毛线披在客人的肩膀上就行,但讲究些的,还会用一小块红布包一个红包,然后再用红布将红包绑住。

这种红包,是要给亲近些的小孩子的。

高明程家的条件好了,这办酒自然得准备红包才行,于是许多美买了一些红布,将之裁剪成两指宽的长条,剩下的再裁剪成四指宽的短布条,这个是用来包钱用的。

高明程听了,只是莞尔一笑。

迎着微寒的冷风,一个小时后,拖拉机在服装店的门口停下,“到了,下车吧!”

“多美,二姐和大姐家的孩子都来了!”高明程喊了声,让许多美来招待客人,至于他自己,他得把羊、鸡、鸡蛋、萝卜等菜送到饭店去。

至于野猪肉,那个之前已经送去,好让饭店提前处理。

这会儿天气比较冷了,即使不放进冰箱里,新鲜的肉也能够保存好几天,如果提前煮熟,就能保存更久。

如红烧肉,最好是用白水提前煮熟,到摆酒的日子了,再放调料翻炒上桌。

他们这边在做红烧肉时,还会放一些酒糟,能去腥,也能多一些风味。

尤其是用野猪肉做菜时,放了酒糟和辣椒后,野猪的腥臊味,就会完全没有了。

定好的饭店不在这条街,而是在隔壁街,步行需要走十分钟,开车就快些。

很快,拖拉机就停在老林饭店的门口了。

这老林饭店就在警局附近,老板原本是国营饭店的大厨,改革开放后,就自己开店做生意了,一开始只是一个小店面,今年又盘下隔壁的店,连在一起,地方就大了不少,可以用来摆酒席了。

店里的装修,说实话有点一般,但老板的手艺好,饭店的地理位置也好,因此高明程还是定在这家了。

“老林,我送羊肉和鸡来了。”高明程停好车,冲店里喊了声。

这会儿是下午,还没到晚饭的饭点,因此店里没什么人,只有老板和员工在忙活。

老林听到声音后,立即带着一个学徒走了过来。

高明程已经把车斗里的菜搬下车了,他指着羊肉、鸡等菜,说道:“十桌酒席,这些羊肉应该够了吧?”

老林看了一眼,然后点头说道:“够了,再配上萝卜,能用大海碗装了!这框鸡蛋有一百个?”

“嗯,每桌摆十个茶叶蛋。”

老林听完后,冲高明程竖起大拇指,表示佩服。

这菜单,就连老林,都觉得极其的丰盛了。

“那行,别的菜,你这边看着买,我就先走了。明天上午十点左右,人就会过来,十二点准时开餐!”

“好,没问题。”

双方沟通好后,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回到服装店那儿,将拖拉机停在后院。

一进院门,家里显得格外的热闹,这人一多,自然就热闹起来了。

小旭旭倒是挺喜欢这份热闹,时不时哈哈的笑着。

高明程看着儿子的笑容,浑身的疲倦也瞬间消失了。

县里千好万好,就是少了玩伴!

在村里时,大人们忙着地里的活,忙着家务,根本不会时时盯着孩子看,所有的孩子都是大孩子带小孩子,然后各种瞎玩。

年纪小点的,就在自家院子玩泥巴,玩树叶什么的,大点的,上山下水什么的,玩的更野。

而在县里,大些的孩子交了朋友还好,小些的孩子就麻烦了,大人不但得看管着,他自个儿也没有同龄人陪着玩。

这也是高明程想办幼儿园的初衷,等幼儿园办了起来,小旭旭就不会缺少玩伴了,并且那些玩伴,都是高质量玩伴。

这算是他给孩子从小就营造的朋友圈环境了。

除了小旭旭高兴,许多美也挺高兴的。她提了一嘴,说让二姐带着小石头先来,省的明天坐不下那么多人。

但谁知高明程把大姐家的两个孩子也带来了!

这都是她的亲外甥,她心里自然高兴。

当天晚上,用两个电饭煲煮了饭,这才够大家吃,并且因为人多,炒菜太麻烦,因此只有孩子们吃的菜,是单独炒的,大人们吃的菜就是一锅煮。

也可以说是简单版的火锅。

先用猪骨炖汤,再放一些配菜,油豆腐、红菜苔、白菜苔、生菜等菜,菜一熟就夹去吃,然后再放新的菜。

因为没有专门的火锅锅子,所以大家只能站着吃,需要菜时,就去大铁锅那里夹。

这种吃饭的形式颇为新鲜,主要是能一直吃到热菜,于是每个人的脸上也是挂满了笑容。

倒是高明程觉得可以去买一个专门用来吃火锅的锅子,然后底部放烧红的炭火,人就可以坐在桌子上,更悠哉的品尝食物了。

他的这个想法,得到高淑芳的大力支

持。

平时大家轮流煮饭,但因为高淑芳的厨艺相对好些,因此她煮饭的时间多一些,听到高明程想买火锅锅子,她立即赞同的说道:“好啊,等买了火锅锅子,以后不想炒菜时,我们就吃火锅好了!”

吃火锅是真方便,把肉菜炖熟调料一放,然后就可以烫一切了!想吃什么烫什么,多方便啊!

关键是菜不会冷!

等到了冬天,如果炒的菜多的话,等炒完最后一个菜,第一个菜早就凉透了!

吃过饭,高明程和许多美要去新家那边休息,至于许多玉和三个孩子,就在服装店这边休息。

楼上还有两个空房间,且都有被褥在橱柜里,拿出来铺上就能用了,而新家虽然千好万好,却只有一张床。

当然了,这是高明程故意的!

回到家里后,许多美还得忙碌呢,她把小旭旭丢给高明程带,说道:“等下你带他去洗澡,然后里里外外都要换一身新衣服!我得包红包和准备红线。”

他们这边办酒时,还有一个风俗,那就是要给来客中的女性和孩子披红。

以前穷时,用一根红毛线披在客人的肩膀上就行,但讲究些的,还会用一小块红布包一个红包,然后再用红布将红包绑住。

这种红包,是要给亲近些的小孩子的。

高明程家的条件好了,这办酒自然得准备红包才行,于是许多美买了一些红布,将之裁剪成两指宽的长条,剩下的再裁剪成四指宽的短布条,这个是用来包钱用的。

高明程听了,只是莞尔一笑。

迎着微寒的冷风,一个小时后,拖拉机在服装店的门口停下,“到了,下车吧!”

“多美,二姐和大姐家的孩子都来了!”高明程喊了声,让许多美来招待客人,至于他自己,他得把羊、鸡、鸡蛋、萝卜等菜送到饭店去。

至于野猪肉,那个之前已经送去,好让饭店提前处理。

这会儿天气比较冷了,即使不放进冰箱里,新鲜的肉也能够保存好几天,如果提前煮熟,就能保存更久。

如红烧肉,最好是用白水提前煮熟,到摆酒的日子了,再放调料翻炒上桌。

他们这边在做红烧肉时,还会放一些酒糟,能去腥,也能多一些风味。

尤其是用野猪肉做菜时,放了酒糟和辣椒后,野猪的腥臊味,就会完全没有了。

定好的饭店不在这条街,而是在隔壁街,步行需要走十分钟,开车就快些。

很快,拖拉机就停在老林饭店的门口了。

这老林饭店就在警局附近,老板原本是国营饭店的大厨,改革开放后,就自己开店做生意了,一开始只是一个小店面,今年又盘下隔壁的店,连在一起,地方就大了不少,可以用来摆酒席了。

店里的装修,说实话有点一般,但老板的手艺好,饭店的地理位置也好,因此高明程还是定在这家了。

“老林,我送羊肉和鸡来了。”高明程停好车,冲店里喊了声。

这会儿是下午,还没到晚饭的饭点,因此店里没什么人,只有老板和员工在忙活。

老林听到声音后,立即带着一个学徒走了过来。

高明程已经把车斗里的菜搬下车了,他指着羊肉、鸡等菜,说道:“十桌酒席,这些羊肉应该够了吧?”

老林看了一眼,然后点头说道:“够了,再配上萝卜,能用大海碗装了!这框鸡蛋有一百个?”

“嗯,每桌摆十个茶叶蛋。”

老林听完后,冲高明程竖起大拇指,表示佩服。

这菜单,就连老林,都觉得极其的丰盛了。

“那行,别的菜,你这边看着买,我就先走了。明天上午十点左右,人就会过来,十二点准时开餐!”

“好,没问题。”

双方沟通好后,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回到服装店那儿,将拖拉机停在后院。

一进院门,家里显得格外的热闹,这人一多,自然就热闹起来了。

小旭旭倒是挺喜欢这份热闹,时不时哈哈的笑着。

高明程看着儿子的笑容,浑身的疲倦也瞬间消失了。

县里千好万好,就是少了玩伴!

在村里时,大人们忙着地里的活,忙着家务,根本不会时时盯着孩子看,所有的孩子都是大孩子带小孩子,然后各种瞎玩。

年纪小点的,就在自家院子玩泥巴,玩树叶什么的,大点的,上山下水什么的,玩的更野。

而在县里,大些的孩子交了朋友还好,小些的孩子就麻烦了,大人不但得看管着,他自个儿也没有同龄人陪着玩。

这也是高明程想办幼儿园的初衷,等幼儿园办了起来,小旭旭就不会缺少玩伴了,并且那些玩伴,都是高质量玩伴。

这算是他给孩子从小就营造的朋友圈环境了。

除了小旭旭高兴,许多美也挺高兴的。她提了一嘴,说让二姐带着小石头先来,省的明天坐不下那么多人。

但谁知高明程把大姐家的两个孩子也带来了!

这都是她的亲外甥,她心里自然高兴。

当天晚上,用两个电饭煲煮了饭,这才够大家吃,并且因为人多,炒菜太麻烦,因此只有孩子们吃的菜,是单独炒的,大人们吃的菜就是一锅煮。

也可以说是简单版的火锅。

先用猪骨炖汤,再放一些配菜,油豆腐、红菜苔、白菜苔、生菜等菜,菜一熟就夹去吃,然后再放新的菜。

因为没有专门的火锅锅子,所以大家只能站着吃,需要菜时,就去大铁锅那里夹。

这种吃饭的形式颇为新鲜,主要是能一直吃到热菜,于是每个人的脸上也是挂满了笑容。

倒是高明程觉得可以去买一个专门用来吃火锅的锅子,然后底部放烧红的炭火,人就可以坐在桌子上,更悠哉的品尝食物了。

他的这个想法,得到高淑芳的大力支持。

平时大家轮流煮饭,但因为高淑芳的厨艺相对好些,因此她煮饭的时间多一些,听到高明程想买火锅锅子,她立即赞同的说道:“好啊,等买了火锅锅子,以后不想炒菜时,我们就吃火锅好了!”

吃火锅是真方便,把肉菜炖熟调料一放,然后就可以烫一切了!想吃什么烫什么,多方便啊!

关键是菜不会冷!

等到了冬天,如果炒的菜多的话,等炒完最后一个菜,第一个菜早就凉透了!

吃过饭,高明程和许多美要去新家那边休息,至于许多玉和三个孩子,就在服装店这边休息。

楼上还有两个空房间,且都有被褥在橱柜里,拿出来铺上就能用了,而新家虽然千好万好,却只有一张床。

当然了,这是高明程故意的!

回到家里后,许多美还得忙碌呢,她把小旭旭丢给高明程带,说道:“等下你带他去洗澡,然后里里外外都要换一身新衣服!我得包红包和准备红线。”

他们这边办酒时,还有一个风俗,那就是要给来客中的女性和孩子披红。

以前穷时,用一根红毛线披在客人的肩膀上就行,但讲究些的,还会用一小块红布包一个红包,然后再用红布将红包绑住。

这种红包,是要给亲近些的小孩子的。

高明程家的条件好了,这办酒自然得准备红包才行,于是许多美买了一些红布,将之裁剪成两指宽的长条,剩下的再裁剪成四指宽的短布条,这个是用来包钱用的。

高明程听了,只是莞尔一笑。

迎着微寒的冷风,一个小时后,拖拉机在服装店的门口停下,“到了,下车吧!”

“多美,二姐和大姐家的孩子都来了!”高明程喊了声,让许多美来招待客人,至于他自己,他得把羊、鸡、鸡蛋、萝卜等菜送到饭店去。

至于野猪肉,那个之前已经送去,好让饭店提前处理。

这会儿天气比较冷了,即使不放进冰箱里,新鲜的肉也能够保存好几天,如果提前煮熟,就能保存更久。

如红烧肉,最好是用白水提前煮熟,到摆酒的日子了,再放调料翻炒上桌。

他们这边在做红烧肉时,还会放一些酒糟,能去腥,也能多一些风味。

尤其是用野猪肉做菜时,放了酒糟和辣椒后,野猪的腥臊味,就会完全没有了。

定好的饭店不在这条街,而是在隔壁街,步行需要走十分钟,开车就快些。

很快,拖拉机就停在老林饭店的门口了。

这老林饭店就在警局附近,老板原本是国营饭店的大厨,改革开放后,就自己开店做生意了,一开始只是一个小店面,今年又盘下隔壁的店,连在一起,地方就大了不少,可以用来摆酒席了。

店里的装修,说实话有点一般,但老板的手艺好,饭店的地理位置也好,因此高明程还是定在这家了。

“老林,我送羊肉和鸡来了。”高明程停好车,冲店里喊了声。

这会儿是下午,还没到晚饭的饭点,因此店里没什么人,只有老板和员工在忙活。

老林听到声音后,立即带着一个学徒走了过来。

高明程已经把车斗里的菜搬下车了,他指着羊肉、鸡等菜,说道:“十桌酒席,这些羊肉应该够了吧?”

老林看了一眼,然后点头说道:“够了,再配上萝卜,能用大海碗装了!这框鸡蛋有一百个?”

“嗯,每桌摆十个茶叶蛋。”

老林听完后,冲高明程竖起大拇指,表示佩服。

这菜单,就连老林,都觉得极其的丰盛了。

“那行,别的菜,你这边看着买,我就先走了。明天上午十点左右,人就会过来,十二点准时开餐!”

“好,没问题。”

双方沟通好后,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回到服装店那儿,将拖拉机停在后院。

一进院门,家里显得格外的热闹,这人一多,自然就热闹起来了。

小旭旭倒是挺喜欢这份热闹,时不时哈

哈的笑着。

高明程看着儿子的笑容,浑身的疲倦也瞬间消失了。

县里千好万好,就是少了玩伴!

在村里时,大人们忙着地里的活,忙着家务,根本不会时时盯着孩子看,所有的孩子都是大孩子带小孩子,然后各种瞎玩。

年纪小点的,就在自家院子玩泥巴,玩树叶什么的,大点的,上山下水什么的,玩的更野。

而在县里,大些的孩子交了朋友还好,小些的孩子就麻烦了,大人不但得看管着,他自个儿也没有同龄人陪着玩。

这也是高明程想办幼儿园的初衷,等幼儿园办了起来,小旭旭就不会缺少玩伴了,并且那些玩伴,都是高质量玩伴。

这算是他给孩子从小就营造的朋友圈环境了。

除了小旭旭高兴,许多美也挺高兴的。她提了一嘴,说让二姐带着小石头先来,省的明天坐不下那么多人。

但谁知高明程把大姐家的两个孩子也带来了!

这都是她的亲外甥,她心里自然高兴。

当天晚上,用两个电饭煲煮了饭,这才够大家吃,并且因为人多,炒菜太麻烦,因此只有孩子们吃的菜,是单独炒的,大人们吃的菜就是一锅煮。

也可以说是简单版的火锅。

先用猪骨炖汤,再放一些配菜,油豆腐、红菜苔、白菜苔、生菜等菜,菜一熟就夹去吃,然后再放新的菜。

因为没有专门的火锅锅子,所以大家只能站着吃,需要菜时,就去大铁锅那里夹。

这种吃饭的形式颇为新鲜,主要是能一直吃到热菜,于是每个人的脸上也是挂满了笑容。

倒是高明程觉得可以去买一个专门用来吃火锅的锅子,然后底部放烧红的炭火,人就可以坐在桌子上,更悠哉的品尝食物了。

他的这个想法,得到高淑芳的大力支持。

平时大家轮流煮饭,但因为高淑芳的厨艺相对好些,因此她煮饭的时间多一些,听到高明程想买火锅锅子,她立即赞同的说道:“好啊,等买了火锅锅子,以后不想炒菜时,我们就吃火锅好了!”

吃火锅是真方便,把肉菜炖熟调料一放,然后就可以烫一切了!想吃什么烫什么,多方便啊!

关键是菜不会冷!

等到了冬天,如果炒的菜多的话,等炒完最后一个菜,第一个菜早就凉透了!

吃过饭,高明程和许多美要去新家那边休息,至于许多玉和三个孩子,就在服装店这边休息。

楼上还有两个空房间,且都有被褥在橱柜里,拿出来铺上就能用了,而新家虽然千好万好,却只有一张床。

当然了,这是高明程故意的!

回到家里后,许多美还得忙碌呢,她把小旭旭丢给高明程带,说道:“等下你带他去洗澡,然后里里外外都要换一身新衣服!我得包红包和准备红线。”

他们这边办酒时,还有一个风俗,那就是要给来客中的女性和孩子披红。

以前穷时,用一根红毛线披在客人的肩膀上就行,但讲究些的,还会用一小块红布包一个红包,然后再用红布将红包绑住。

这种红包,是要给亲近些的小孩子的。

高明程家的条件好了,这办酒自然得准备红包才行,于是许多美买了一些红布,将之裁剪成两指宽的长条,剩下的再裁剪成四指宽的短布条,这个是用来包钱用的。

高明程听了,只是莞尔一笑。

迎着微寒的冷风,一个小时后,拖拉机在服装店的门口停下,“到了,下车吧!”

“多美,二姐和大姐家的孩子都来了!”高明程喊了声,让许多美来招待客人,至于他自己,他得把羊、鸡、鸡蛋、萝卜等菜送到饭店去。

至于野猪肉,那个之前已经送去,好让饭店提前处理。

这会儿天气比较冷了,即使不放进冰箱里,新鲜的肉也能够保存好几天,如果提前煮熟,就能保存更久。

如红烧肉,最好是用白水提前煮熟,到摆酒的日子了,再放调料翻炒上桌。

他们这边在做红烧肉时,还会放一些酒糟,能去腥,也能多一些风味。

尤其是用野猪肉做菜时,放了酒糟和辣椒后,野猪的腥臊味,就会完全没有了。

定好的饭店不在这条街,而是在隔壁街,步行需要走十分钟,开车就快些。

很快,拖拉机就停在老林饭店的门口了。

这老林饭店就在警局附近,老板原本是国营饭店的大厨,改革开放后,就自己开店做生意了,一开始只是一个小店面,今年又盘下隔壁的店,连在一起,地方就大了不少,可以用来摆酒席了。

店里的装修,说实话有点一般,但老板的手艺好,饭店的地理位置也好,因此高明程还是定在这家了。

“老林,我送羊肉和鸡来了。”高明程停好车,冲店里喊了声。

这会儿是下午,还没到晚饭的饭点,因此店里没什么人,只有老板和员工在忙活。

林听到声音后,立即带着一个学徒走了过来。

高明程已经把车斗里的菜搬下车了,他指着羊肉、鸡等菜,说道:“十桌酒席,这些羊肉应该够了吧?”

老林看了一眼,然后点头说道:“够了,再配上萝卜,能用大海碗装了!这框鸡蛋有一百个?”

“嗯,每桌摆十个茶叶蛋。”

老林听完后,冲高明程竖起大拇指,表示佩服。

这菜单,就连老林,都觉得极其的丰盛了。

“那行,别的菜,你这边看着买,我就先走了。明天上午十点左右,人就会过来,十二点准时开餐!”

“好,没问题。”

双方沟通好后,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回到服装店那儿,将拖拉机停在后院。

一进院门,家里显得格外的热闹,这人一多,自然就热闹起来了。

小旭旭倒是挺喜欢这份热闹,时不时哈哈的笑着。

高明程看着儿子的笑容,浑身的疲倦也瞬间消失了。

县里千好万好,就是少了玩伴!

在村里时,大人们忙着地里的活,忙着家务,根本不会时时盯着孩子看,所有的孩子都是大孩子带小孩子,然后各种瞎玩。

年纪小点的,就在自家院子玩泥巴,玩树叶什么的,大点的,上山下水什么的,玩的更野。

而在县里,大些的孩子交了朋友还好,小些的孩子就麻烦了,大人不但得看管着,他自个儿也没有同龄人陪着玩。

这也是高明程想办幼儿园的初衷,等幼儿园办了起来,小旭旭就不会缺少玩伴了,并且那些玩伴,都是高质量玩伴。

这算是他给孩子从小就营造的朋友圈环境了。

除了小旭旭高兴,许多美也挺高兴的。她提了一嘴,说让二姐带着小石头先来,省的明天坐不下那么多人。

但谁知高明程把大姐家的两个孩子也带来了!

这都是她的亲外甥,她心里自然高兴。

当天晚上,用两个电饭煲煮了饭,这才够大家吃,并且因为人多,炒菜太麻烦,因此只有孩子们吃的菜,是单独炒的,大人们吃的菜就是一锅煮。

也可以说是简单版的火锅。

先用猪骨炖汤,再放一些配菜,油豆腐、红菜苔、白菜苔、生菜等菜,菜一熟就夹去吃,然后再放新的菜。

因为没有专门的火锅锅子,所以大家只能站着吃,需要菜时,就去大铁锅那里夹。

这种吃饭的形式颇为新鲜,主要是能一直吃到热菜,于是每个人的脸上也是挂满了笑容。

倒是高明程觉得可以去买一个专门用来吃火锅的锅子,然后底部放烧红的炭火,人就可以坐在桌子上,更悠哉的品尝食物了。

他的这个想法,得到高淑芳的大力支持。

平时大家轮流煮饭,但因为高淑芳的厨艺相对好些,因此她煮饭的时间多一些,听到高明程想买火锅锅子,她立即赞同的说道:“好啊,等买了火锅锅子,以后不想炒菜时,我们就吃火锅好了!”

吃火锅是真方便,把肉菜炖熟调料一放,然后就可以烫一切了!想吃什么烫什么,多方便啊!

关键是菜不会冷!

等到了冬天,如果炒的菜多的话,等炒完最后一个菜,第一个菜早就凉透了!

吃过饭,高明程和许多美要去新家那边休息,至于许多玉和三个孩子,就在服装店这边休息。

楼上还有两个空房间,且都有被褥在橱柜里,拿出来铺上就能用了,而新家虽然千好万好,却只有一张床。

当然了,这是高明程故意的!

回到家里后,许多美还得忙碌呢,她把小旭旭丢给高明程带,说道:“等下你带他去洗澡,然后里里外外都要换一身新衣服!我得包红包和准备红线。”

他们这边办酒时,还有一个风俗,那就是要给来客中的女性和孩子披红。

以前穷时,用一根红毛线披在客人的肩膀上就行,但讲究些的,还会用一小块红布包一个红包,然后再用红布将红包绑住。

这种红包,是要给亲近些的小孩子的。

高明程家的条件好了,这办酒自然得准备红包才行,于是许多美买了一些红布,将之裁剪成两指宽的长条,剩下的再裁剪成四指宽的短布条,这个是用来包钱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