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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牧云本看向系佛阵营里,走出一个矮冬瓜,可转身又回去了。
正不明所以,他又悠悠的折返回来。
在凌牧云身前十丈左右距离停下,开口责怪:“那位小兄弟,有些不地道啊。你修行人士,怎会在阵前,对白人出手?”
所谓白人,指的是毫无修行者之人。
在北方,一般称呼白人,到了大晋,就风雅许多,称为素衣。
至于缘由,已无从提起。
凌牧云见乞可儿说的有模有样,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好嗫嚅道:“也没人告诉我,两军阵前,不可用术法。”
这话一说,乞可儿反倒是语塞。
诚如凌牧云所说,两军阵前,从没规定,必须是武对武、术对术,而交战中,以武弑术的不知凡几。
如果非要找一个合理的解释,那便是修行之人,自恃身份,对白人出手,总觉得有些仗势欺人的意味。
“我乃乞可儿,舍其蓝首席大弟子,领教道友手段!”
乞可儿不好争论,开口自报家门。
“舍其蓝?拜火教第三席么?”凌牧云一时诧异:“真是冤家路窄。”
“怎么,你听过家师大名?”
乞可儿自进入白部,一身术法未得施展,倒是大和尚显了些许神威,让自己顿觉无面。
好不容易有了对手,如果认识舍其蓝,或是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便不好下手。
“何止是听过!”凌牧云抿了抿嘴,一本正经的说道:“他还差我一个窟窿呢。”
“什么窟窿?我倒可以代还。”乞可儿问得,同样一本正经。
“好。凌牧云,领教乞道友高术。”
什么是风度?
瘸九曾告诉凌牧云,就是把对方踩在脚下后,耀武扬威时的度量。
瘸九的话,对于凌牧云来说,一直很受用。
所以,凌牧云才说完话,单手结印,一道天雷堪堪落下,直击乞可儿。
乞可儿本是个武痴,可他那五短身材,实在是提不起什么刀枪剑戟,只能拿个木棍武武扎扎的。
即使如此,也经常幻想着,有一天能在战场上建功立业,然后娶个娇妻,盖两层小楼。
一层做门店,二层温柔乡。
直到有一天,舍其蓝过水卡尔,偶遇乞可儿举着菜刀追赶嘲笑他的人。
一个满怀相撞,舍其蓝眼睛精光一闪。
“天生火灵。”
顺理成章的,乞可儿成了舍其蓝的关门弟子。
便是这次下山,也是央求了师父许久,才得来了机会。
舍其蓝不放心,更是将四火神令旗传给他,让他傍身。
“轰!”
乞可儿手中火障四散开来:“你和小娃,怎这般没有规矩?”
说完,同样双手掐诀,一时间,地火上涌,也如舍其蓝一般,浑身岩浆覆盖,成了一个火人。
而手中,同样盘了一条火龙。
定北一战,凌牧云浴雷之下,荒土变琉璃,只毁了舍其蓝的衣物。
因此,对乞可儿的术法,算是记忆犹新。
“火龙:湮灭。”
乞可儿的火龙要小上许多,而且,气势也明显不如舍其蓝。
火龙所过之处,皆为焦土,万物不生。
凌牧云不敢怠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