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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小时后,席尔和菲利普带领上百个青壮年,手持长矛、猎枪赶来支援。
霍伯特来到这里之前,小镇上的居民根本没什么凝聚力,所以每次驱赶怪物只能请有一定组织性的骑士老爷出手。
现在不同了,得益于霍伯特之前的操作,以及今晚上的那束光,还有最后撤到领主府的那对夫妻,绘声绘色地讲述。
在席尔和菲利普的号召下,只要是没有在撤退途中负伤的青壮年都愿意来支援领主。
很快他们看到了还在流淌着血液的街道,以及一些仅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怪物。
席尔带人走在最前面,用长矛捅死了那两只没死透的怪物,同时大家惊讶于被杀死的怪物数量。
一般而言,杀四五只怪物,怪物就会重新退回到满月湖。
而据他们看到的尸体,已经有十几只怪物死在了领主的手中。
这时候,有人在地上找到了一件披风:“这是爵爷的披风,难道他……”
每次怪物的袭击,总有人被怪物吞食,尸体是不可能找到了,只能找到他们的一些带血的衣物。
“别胡说!”席尔道:“可能是披风上的血,让爵爷把披风脱了下来。
“我记得在山顶教堂里的时候,爵爷也把带血的披风丢掉了。”
他嘴里虽然这么说,但是内心其实也没底。
这些怪物跟山顶的上的匪徒可不同,被咬上一口,不死也得残废。
连骑士老爷也要用到陷阱和怪物最讨厌的火焰驱赶它们,如果正面战斗的话,骑士老爷也只能独自对付一只怪物。
“那里还有怪物的尸体!”
有人发现了新的尸体后,席尔和菲利普才松了口气,沿着尸体找过去,众人追出了小镇。
怪物尸体的数量再次让大家惊讶,有人一直在数:“三十八只了!爵爷已经杀死了三十八只怪物了!”
这太不可思议了,本来大家以为今天夜里会有一场恶战,大家在爵爷的英明指挥下,最终艰难地战胜了怪物的攻势。
可是现在大家所做的最危险的事,就是注意躲着点,不要被补刀时喷出的血液溅到。
剩下的事情就是数尸体了。
跟着地上留下的尸体,大家追到了平时尽量避着走的芦苇荡。
这里原先都是肥美的土地,可是当湖里有了怪物后,人们不敢在湖边耕种,渐渐得良田变成了芦苇荡。
这回大家仗着人多,竟然大着胆子追进了芦苇荡里。
在芦苇荡里又发现了一个发生过剧烈战斗的战场,在那周围找到了十几具怪物尸体,还有爵爷已经被血水湿透地外套。
并在外套上看到了一個巨大的窟窿,见过被怪物咬伤过的人立即就认出来,那是被怪物咬出来的痕迹。
席尔和菲利普对视了一眼,如果他们两个人没有猜错的话,怪物竟然在这里伏击了爵爷,并有怪物咬到了爵爷胸腹之间的位置。
两个人心中一沉,难道爵爷真的被怪物咬死,并吃掉了?
好在前面又发现了怪物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