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得胜湖(1 / 1)

第五章:得胜湖为了更好描述,可能以后要改为第三人称,这样能把很多不便描写的场景写出来,毕竟这是我的处女作,我希望能够写到200万字左右,构思本书我花了将近三月,迟迟不能动笔,只是为了将我的一些对社会,人生的感悟揉合在这本书里,初次执笔肯定有很多硬伤,比如沈万三,施耐庵和罗贯中,但这后两人确是是张士诚的幕僚。沈万三却找不到详细的资料,考虑到他和张士诚都是买卖出身,又相距不远,可能也是早就合流了。不然,为什么后来朱元璋那样对沈家。当然这就算历史学家也无法给予肯定答复,所以各位大大还请不要较真。

我看着九五,忽然灵机一动,叫住准备出去的众人,说“咱们起义了,没个名号肯定不行,咱得想下叫什么名号才好。总不能还是九五、九六的叫,咱们以后招的军队也要个响亮的名字,大家都想想”

“大哥说叫什么就叫什么。俺没意见,又不能当饭吃。”说话的却是九七,应该是以后叫士义的。

“先起名字吧!咱们要起义,少不了有文化的人帮忙。他们都是士人,咱们对他们要诚意。

少不了支持咱们的百姓,商贾大户,对待他们要有信用。

少不了一起打天下的兄弟,对他们要有义气。

打下的地盘要人管理,这就免不了,有意见的不一致的时候,对待不同意见的人要有以德报怨的胸怀。大家说对不对?”

沈万三率先赞同的点点头说“都说泰州张四,少有膂力,负气任侠。今日一见果然不凡,果然是闻名不如见面啊。老朽佩服。”说完认真的拱拱手。

我吃了一惊,我的本意是直接把名字给起了,省的以后,被人用这个名字来侮辱我。却不想会这样,该怎么办?有了,我忙低头,鞠了一个躬,说”哪里,要老先生见笑了。九四,没文化,不知道什么为国为民的大道理。只觉得只要拿心对待他人,想必大部分人是不会害我的。还请诸位监督以后九四是否遵守。为了提醒自己,我决定我兄弟四人,以士为辈,分别以诚,德,信,义为名,用以提醒我等时时注意,不可有一日之放松。

九五你以后就叫士德,九六你叫士信,小七你就是士义,我就叫张士诚。”

“好啊大哥,我也有大名了。士义、士义,我小七以后就叫士义了,五哥六哥,我叫士义了!哈哈!我叫士义了!”九七高兴的蹦跳着,大声的说着。

其实我并不知道我排错了名,本来按照大小是士义,士德,士信,我却排成了士德,士信,士义,结果除了我自己没一个是正确的。

说完还跑出去,对着宽阔的大江大叫着。我不由仰头苦笑,对着众人说“大家莫见笑,小七,哎,毕竟还是个孩子啊,人家像他这么大,还在家里玩耍。可小七却陪我贩卖了两年私盐,说起来是我当哥的对不起他啊!真不知道是我一家的不幸,还是天下人的不幸。”

“所以才要大哥,领我们打鞑子啊,赶跑了鞑子,大家才能过好日子啊,”说话的是卞元亨,他平时话比较少。属于那种闷葫芦。

一时众人都无话,似乎都在感慨这个吃人的社会。

过了会我说,“大家都想想咱们的军队叫什么,你看天下起义军最大的是红巾军,白莲教。小些的有五福会了啥的,咱也想一个,我趋向于军队的名字不能和教会什么的相关。大家都说说看”

“我可以说吗?”最先开口的却是站在卞元亨边上的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他瘦瘦的,穿着一件紧袖的青色袍子,整个人显得很精神,他的话语里是请求的意思,但他的眼睛却是透着一股不服输的倔强。

“当然可以,元亨,这位小先生是?““哦,四弟,来我给你介绍,”他用手一指站在他边上一五十左右的,穿着一身员外袍的中年人。“这是我表哥施耐庵,他是当朝进士,因为不满朝廷昏暗,弃官不做,那次咱们失败,我怕牵连他,就把他接出来了。”

“哦原来是文曲星,晚辈失礼之极啊”我惊喜的差点跳起来,我很喜欢,四大名著,我都看过,也在网上讨论过,知道这位流传千年的人物,他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了《水浒传》,这位前辈在人心的猜测,人性的把握上,有着不可跨越的丰碑。

“这位小先生是陕西人,拜在我表哥门下,罗本,罗贯中”

我大吃一惊,人品爆发啊!又是个人才,他虽然在整体规划上不强,但却是出色的军事人才,当然这是我看三国得出的。

我连忙说“失礼失礼,确实不知三位先生在此,实在失礼之极啊”我把沈万三也加了进来。生怕冷落了这位财神。

“不知这几位是?”卞元亨忙介绍给我。余下的在我看来都不大出名。可谓了表示尊重,我发出了极大的热情。

在寒暄中我们一致认为军队的名字就叫汉军,因为这很能吸引不甘奴役的汉民族。

在寒暄中很快就到了得胜湖外,我在这船头,这个湖泊水不深,但到处是淤泥浅滩,河道在长满芦苇的浅滩淤泥中穿梭,很像迷宫。

微风吹来,去年干枯死的芦苇发出沙沙的声音,新发出的嫩芽在随风起舞,被划船声惊吓的野鸭,突突的飞上天空,发出不满的嘎嘎声,在远处的浅滩淤泥中,几只胆大的野鹤细长的脚踩在离湖面不远的泥沙里,黑色的喙,不时伸进水里,在清澈的湖里啄食着小鱼小虾,灵动的长颈在小巧的脑袋的支配下,扭头看着闯入领地的人类,似乎在好奇,为何最近多了这些也用两条腿走路,却是少了翅膀的奇怪动物。

“很优美的环境啊,”我扭头对站在边上的沈万三说,“如果可以,真希望养老于此”。

“是啊,比我的周庄还美。我那里太噪杂,等天下太平了,我们来此养老如何,”说完,忽然拍拍脑门,“你瞧,我都老了,我比你大了三十多岁啊,我这一辈不知还能不能看到天下太平的日子了。”说完,露出遗憾的表情。

“=会的,只要我们努力,会的。到时沈大哥别嫌我穷,我去你家蹭饭去。”

说完我俩都笑了起来,那几只野鹤听到我们的笑声,在也无法保持悠闲的步伐,放弃了优雅的身姿,展翅突突的飞走了。

站在我俩身边罗贯中,好奇的望着我俩,浓浓的眉毛微微皱起,似乎搞不懂,我们身险绝境。因为我们都被贴了海捕文书,一失足定是身死魂消,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笑的如此舒畅。

直到五十年后,他担任记录帝国历史的官员时,发现名震寰宇的大汉铁军,竟然不知道是被何人定的名字,在抓掉了一半的白发后,才记起在他刚遇到就一直无法看懂过的那个半神的人物时,在小船上的那天。他在历史里这样记载:“前朝至正十三年元月三十日,帝国三军师,遇上了帝国元首,他在与蒙古兵厮杀中,受伤昏迷了两天。醒来后,二月一日在去往得胜湖的小船上,定下来帝国长盛不衰的方略,确定了让对帝国不怀好意者,提及色变的铁军的名字,并且规划了帝国功勋养老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