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名为吴祥发,是一名网络写手,笔名为残剑,现在为大家讲述一件发生在残剑家人身上的真实事情。
2007年5月4号,我的父亲吴怀清和母亲宋爱芳,为了能多挣点钱还我读大学的债,经人介绍进入武汉市汉阳蔡甸区新天猪鬃厂内塑料制品制造区打工。
当时,我爸妈为了能多挣一点钱,不仅上缴了身份证(爸妈老实巴交,没文化,不懂得其中的重要威胁意义),还没有签任何合同。
我爸是1952年的,07年的时候,已经55岁了;而我妈妈,是也近50岁了。
当初因为厂长傅志远的厂家是新开的,所以我爸妈也是第一批员工,在毒气缭绕的封闭小房间里,开着沉重的大机器,每天工作整整12个小时,整整一个月,工资800到1000元。每逢周三周日,下午放半下午假,然后晚上6点开始上夜班,上到早上7点。
期间稍有休息,便会遭到谩骂和呵斥!除了没有动手打人之外,什么难听的话都骂过。
这些都不算。
08年年底,我爸妈身体都垮了,都老了整整一大截,终于熬不住了,准备辞工。
但是厂长不批,说货急,要赶货。我爸妈心地善良,没有犹豫就同意了。而接下来的几天,便是日夜不停的赶货,用手撕扯塑料,然后往笨重的旧机器里塞,让其磨成塑料颗粒。
这样日以继夜连续很多天天,我爸妈终于熬不住了,要休息,老板却不让,无奈只能继续做下去。
结果,09年1月12日上午10点左右,我妈因为实在没有精神,将手塞进了机器,整个手掌大部分全部便没了。
当时,送进武汉协和医院,人都差点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而老板却甚至都不肯出医药费和住院费。
这期间,就要说道另外一件事,也就是我的姐夫的事情。我的姐姐吴吕晨和姐夫谷传飞,在老板傅志远的大哥手里的厂里做事,两家厂离着比较近。08年11月份,我姐夫谷传飞无意拾到老板傅志远的大哥的包裹,一整包裹都是人民币,至少有5万以上,我姐夫谷传飞丝毫未动还给了傅志远的大哥。
对比这件事,我妈妈手掌完全丧失功能、手指全段的事情却没有人负责。
09年2月14日开始出院,期间除了住院费之外,生活消耗花费近六千,全部由我个人支出。
出院后回到厂里,老板闭门不见,不谈处理事情,开始施展推脱手段。
今天说下周,下周说明天,明天又说十天后,我爸妈的没有工作、也不给发工资,就只能靠着自己苦苦打工一年多的积蓄来度日。
武汉物价很高,经不起这样的消耗,实在是没办法了,没生活费了,我爸便只能去找老板讨要,结果也只要到了几百元!
这样一直拖,我亲戚看不过去了,就跑来停厂里的电,不让他开工,结果就这样,这老板就开始发狠了。
说是公了,做鉴定,拖了四十多天,期间我爸妈花钱无数。
然后鉴定出是六级伤残(已经偏低),我爸妈没权没势,只能默默承认这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