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鸡报晓,清河村崭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叶琛在睡梦中苏醒,看了眼抱着自己大腿的小壮。
他刚一翻身,几个小子就一起醒了。
小壮扑棱一声,就站了起来,光溜溜地抱着叶琛的胳膊,“爹,我也要去镇上。”
三壮也开口道:“爹,我力气大得很嘞,让我跟着一起去吧。”
家里的这几个崽子,除了大壮跟着自己去过几趟镇上,其他人一直窝在村里,对于镇上的市集充满了好奇感。
不过叶琛是去做生意的,又不是带着儿子去玩儿的。
便摇头道:“今天只准备了一百多碗货,用不了那么多人,这样,小公鸡点到谁,就选谁!”
叶琛随手指了指,最后选定了叶三壮。
小壮垂头丧气,但是叶琛的套路却骗不了二壮。
小家伙立刻瞪着眼睛,一脸不满道:“爹,论头脑肯定还得是我啊!而且我是二哥,家里干活的事情,怎么能让弟弟先上。”
说着他还气呼呼地瞪了一眼傻笑的三壮。
三壮抱着他胳膊,笑嘻嘻道:“二哥,你别看我脑子不如你,但是我力气大啊!咱家第一次做生意,保不齐有来搞破坏的,你这身子板不抗揍啊!”
叶琛也笑着点头道:“对啊,路上不太平,万一遇到劫匪,你三弟还能动手呢。”
实际上,自从府兵驻扎在此地之后,当地太平了许多。
叶琛之所以选老三,是因为老三憨厚,没有老二那么多鬼心眼,老大又是一个听话的,自己也方便浑水摸鱼利用可见。
叶三壮根本没想那么多,将钢管用布袋包裹好,像是大侠一样背在后背上。
小壮撅着嘴,跟着二哥上山去打野菜,家里的鸡总是要喂地。
叶丰顺牛车早早停在村口,车上空荡荡的。
想想也是,现在地里有了水,大家都忙碌得很,谁有空去城里。而且最近山上的山货,都被大家给扫荡空了,也没有啥值得去卖的。
唯独叶琛自己,是属于有生意要做,没办法。
父子一行人上了车,装了满满四个大桶,一个桶里装了冰块,这个桶被叶琛改造了,专门放了隔热层,可以保障冰块不会快速融化。
一个是做好的冷元子,也就是炒黄豆,另外两桶则是水,用来清晰餐具。
家里的碗质量太糙了,有的让小壮都摔破口了。
最主要的是,农村人用的碗,什么样式都有,不整齐,美感缺失,肯定就会影响口感。
所以叶琛想好了,到了镇上第一件事情,就是先买点新的勺子和碗。
叶丰顺一边儿赶着牛车,一边儿哼着沂蒙小调,随口问道:“老蔫,你这是进城干啥去?”
叶琛开口道:“做了点冻品,拿到城里看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叶琛要光明正大地搞钱,改变家庭情况。
他要盖大房子,要买村里的地,做个舒舒服服的地主阶层。
一切钱都要来得正,所以他没有隐瞒村里任何人的意思。
当然,至于能够赚多少钱,那就是他的秘密了。
他肯定不会傻呵呵的说出去的。
叶丰顺也没有多问。
村里人经常坐他的车,去镇上卖。
东西也是五花八门,从自己家种的蔬菜,到山上采的果子,有些贤惠的婆姨,还会做点馅饼啥的,拿到镇上去卖。
总之,村里人,为了活命,总是能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招数。
叶丰顺心里门清,但是嘴上却没有多嘴。
这镇上的人口袋里的钱可不好挣。
毕竟叶琛也算是自己的客户了。
说跑了,自己去哪里挣钱去。
牛车安安稳稳地驶向朐临镇。
走了没有多远,不知道什么东西忽然飞了过来,叶琛顺手一薅,竟然是一只幼年期的蝗虫。
上回坐车,就遇到了丰顺大叔吃蝗虫。
三壮从叶琛手里拿过蝗虫,极其残忍地先撕掉人家的翅膀,然后又用手,一根根扒掉人家的四肢,最后给人家来了个尸首分离。
绿油油的血液和肠道,拉出来老长。
极尽残忍之事,连叶琛都不忍多看。
然后小家伙憨憨地笑了笑,跟没事儿人一样,在牛车上擦了擦。
、叶琛瞬间感觉无比头大。
他们是做餐饮啊,做餐饮怎么能不注意卫生呢?
要是被客户看到,一碗冰雪冷元子都休想卖出去。
叶琛赶紧解下腰间的水葫芦,对着老三招手道:“过来,净手。”
三壮的手黑黢黢的,都是泥,明明吃饭的时候洗过了。
见老父亲一脸严肃,小家伙立刻告饶道:“爹,我以后注意点就是了,还是别洗了,一会儿又脏了。”
一只蝗虫飞到了老大身上,这小家伙的神又被分走了,然后猛地一抓,两只手当着叶琛的面,给来了个分尸。
这一次更惨烈,绿汁都溅到了他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