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酒是粮食精(1 / 2)

日落下山。

赵菁菁放下手里的活,开始准备晚饭。

这个乖巧的儿媳妇,不止一次跟自己的夫君讨论,公公是不是换了个人的问题。

因为先前的公公除了读书之外,什么都不管,而且总是凶巴巴的,性格有点随祖母,外冷内热。

但是如今却不一样了,虽然有的时候也很严肃,但是大多数都是很温和的。

而且跟先前的公公不一样的点在于,如今的公公做事情很有章法,不跟先前一样,啥都不懂,就拿做饭这件事情来说,赵菁菁觉得公公传授非常得当,自己跟着学就很轻松。

这一点绝对不是公公看两本书就能做到的。

对此,叶大壮也有自己的答案。

那就是娘曾经就是这样的人,爹爹跟娘一起生活了那么久,肯定会有影响的。

如今娘不在了,爹有些许变化,更像娘了,很正常。

大壮更倾向于娘亲已经不在人世了,只是善良的他,选择跟爹爹一样欺骗着弟弟们。

不过不管怎么说,爹爹都是在往好的地方变化,赵菁菁也没在多说什么。

在公公的影响下,赵菁菁也不会在挖地龙,抓壁虎吃了,而是选择将家里的食材尽可能的处理到完美。

她先将小壮换回来的野鸽子炖在锅里,然后开始收拾野鸡。

至于鸡毛和鸽子毛他都留下来了。

公公最近在教弟弟们学习一种新的书法方法,叫鸡毛笔,虽然写出来的字没有毛笔字好看,但是很快很方便,她不用专门的磨炼,也能写出方方正正的文字。

兔皮也攒下来不少,她想着到时候给公公做一个兔皮大衣,给小壮做个兔皮坎肩,大壮他们兄弟三个,一人一双兔皮靴子,兔皮手套。剩下的,看看能不能做几个毛茸茸的兔儿帽,送给汐月他们,这几个丫头也挺不容易的。

要是狼妈他们勇敢点,抓一只大老虎回来就好了,爹爹一直念叨,她也念叨,老虎皮那么大,穿在身上得多暖和。

叶琛回来之后,就在院子里忙活,虽然说农家小院没有那么多讲究,叶琛在家里人不在的情况下,也尽量少往厨房跑。

很快晚餐就做好了,一道枸杞鸽子汤,一大盆青阳炒鸡,一大盆绿油油的菠菜,每人一大碗白米饭,米是新米,透着一股清香,闻着就舒坦。

一大家子人在桌子边上坐下来,阿福依旧蹲着坐在门槛上。

叶小壮跟叶琛报备之后,拿着一个大鸡腿去喂绣球,它大嘴一张,就将整个鸡腿咬进嘴里。

来福蹦跶过来:“呜呜呜!”

绣球吐出来一点在来福面前,来福美滋滋吃了,旺财眼巴巴望着,绣球只好又吐出来一点点。

来福再次呜呜,却被绣球直接按在脚下,急得来福死命地挣扎。

卢照凌很是不客气地霸占了另外一只鸡腿,得意地说道:“我已经跟柳一贯说好了,让他按照我的图纸做水锥,明早送过来,这个鸡腿,我吃之无愧吧?”

叶琛看到这家伙已经把鸡腿放到嘴边儿了,这个时候如果说不行,这孩子肯定要跟自己打起来。

叶琛很是温和地点头,“行,你是大功臣,吃,使劲吃。”

卢照凌大口咬下一块肉,野味很鲜,味道真不错,比县衙的厨子做的好吃多了。

他招了招手:“阿福,给你!”

他只咬了两口,剩下的就全给阿福了。

阿福早就习惯了,立马接过来,拿在手上小口小口啃着,就着白米饭吃了个十分饱。

饭后,温华洗了碗,然后带着四个表弟前往叶家祠堂。

卢照凌十分好奇:“你们去干什么?你们要搞非法淫祀?”

温华瞥了一眼想象力丰富的卢照凌道:“收起你那无边无际的脑子,我是带他们去读书,识字,学一些算术。”

卢照凌这才想起来,刚才温华跟柳一贯他们说了,他是要留下来教书,凑盘缠的。

他有些好奇地眨着眼睛,搭着温华的肩膀,“我说华子,你莫不是在误人子弟,你才童生啊,就敢教人读书了?”

在卢照凌的印象里,教人读书的,起码得是秀才。

小壮撇着嘴说道:“卢少爷,我们只是学习识字,大表哥识字就能教我们啊,这跟是不是秀才有啥关系?”

这话,卢照凌无力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