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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发了横财的奚万年直接在南城买了宅子。
宅子很大,占地数十亩,很霸气的坐落在南湖大街大街。
连正门都比别人宽两三丈,门楣上挂着一块黑底金字牌匾,是武周女帝御笔亲题的“敕造楼兰县公府”。y
门口伫立两排军士,将府邸衬托得愈发威严庄穆。
叶琛站在大街的一头,看着如同巨兽盘踞般盘踞在南城的奚家府邸。
心里越想越气。
一来气自己刚刚出征回来,就遇上那么档子事儿,连自己的掌柜都遭了无妄之灾。
二来奚家明明那么有钱了,奚梦瑶竟然还孜孜不倦的跑到清河村蹭吃成河,着实过分。
当然,还有一点,那就是叶琛发现,原来在封建社会,所谓的权贵过的日子是真的嚣张霸气,这还只是一个落魄的权贵,要是在神都,那些豪门世家得辉煌成什么样子?
莫非真的跟文章里描绘的一样,吃个饭都要敲钟集合?
叶琛虽然肚子里揣着气闷,但是却不想让卢秀宁参与到此事中来。
所以默默的注视了一阵奚家的大门之后,叶琛叹息一声,准备单刀赴会。
奚万年再落魄,也是奚族的继承人,是朝廷大人们供着的人物。
这件事情到底跟奚家有没有关系,叶琛也不知道。
他找奚梦瑶那个憨憨没有用,所以叶琛现在想知道,这件事情是不是奚万年做的。
如果是,那咱们就当面锣对面鼓的做过一场。
我叶琛虽然是一介农夫,但未必就怕了你这个国公爷。
就在叶琛迈步准备入府,让下人通禀的时候。
侧门忽然打开,下人牵着一匹马出来。
在门口的石狮子旁候着。
没过多久,从中大摇大摆的出来一个年轻人,接过缰绳,翻身上马要走。
叶琛侧过身子,不想横生枝节,准备等年轻人走后再入府。
结果叶琛明明已经让开了,那年轻人的亲随依然不依不饶,上前推搡叶琛,“你瞎眼了不成,竟然敢挡我们家主人的路!”
“混账!某平日是怎么教你们的!”年轻人呵斥一声,狠狠的瞪了亲随一眼。
亲随讪讪的退下,不过依然呲着牙看着叶琛,活脱脱的像是一条恶犬。
那年轻人顺手从钱袋子里掏出两锭银子,想要扔给叶琛,却在看清来者之后,哈哈大笑起来,“叶先生,竟然是你!”
叶琛疑惑地看了年轻人一眼,皱眉道,“你是?”
那年轻人连连拍着胸脯道,“我啊!当初你们立下军功,我还给你数过人头呢。”
叶琛这才恍然大悟,指着年轻人道,“你是那个半个脑袋都要比对半天的录事参军?”
不怪叶琛眼瞎,记不住人,实在是录事参军是文官,在整个沂蒙山剿匪期间,文官基本上是没啥参与感的。
如果不是叶琛他们杀人多,秘书郎、录事参军、行军长史们来得勤了些,叶琛都不一定能记起来他是谁。
“混账!竟然敢这么跟我们大人说话,你想挨板子了不成!?”一名跟随年轻人一起出门的清客姗姗来迟,出门正巧见叶琛指着年轻人喊录事参军,立刻站出来维护自己的饭票。
话音刚落,反而被年轻人直接一鞭子抽了过去。
那清客还想再说什么,那年轻人已经抽到子准备砍人了。
年轻人怒道,“仗势欺人的狗东西!让你说话了么?”
吓得那清客抱着琵琶夺路而逃。
见清客被吓跑了,年轻人也不在意,而是一脸喜意的看着叶琛道,“叶先生,我还想去拜访你呢,没想到你自己寻上门来了,来来来,随我来,咱们喝酒吃肉!”
二话不说,就要拉着叶琛往府里走。
这年轻人虽然是文官,但是却皮肤黝黑,脸型方方正正,颌下一大捋胡须随风飘扬,又长又粗的浓眉下生的一双精光四射的眸子。
宵小之人看一眼,都能浑身发抖的那种。
叶琛身强体壮,又经常练武,按理说被拽两下没啥事,结果这年轻人一拉,叶琛就直接踉跄了好几步,憋得叶琛脸都红了。
“且慢,且慢,我今日是来公府讲道理的,不是喝酒的。”
“讲个屁的道理,战场上一起扛过枪的兄弟,还需要讲道理?莫要矫情,先喝酒,回头告诉在下,谁欺负你了,某给你报仇雪恨便是。”说着还得意的昂了昂头,潇洒道,“叶先生或许还不知道,咱升官了,北海别驾是萧嵩也!”
叶琛眼前一亮,这家伙竟然是北海别驾,这不巧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