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琛呆呆的看着他
跟着奚万年这公爷勾肩搭背的走了一路,叶琛渐渐发觉,奚万年这东西绝对是个老阴比。
他最近这嚣张跋扈,整天装出一副呆逼的样子,是纯纯作秀,装给朝廷看的。
你看,这奚族的国公,就是个憨直的傻子,还贪图蝇头小利,肯定没有风险,让他继续管理奚族,对朝廷百利而无一害,多好的事。
实际上,这种人物,放回奚族才是真的放虎归山。
真的是不能小觑天下豪杰啊。
一个魏学礼都知道暗中相助自己,更何况一个明明被家族驱逐,却依然能遥控小半个奚族,而且在北海还混得风生水起的豪杰,怎么可能是蠢货呦?
奚万年叹了一口气,看着垂着头的叶琛,又看了一眼两眼冒小星星的奚梦瑶,脸上露出了些许慈爱之色,“你这小子真不容易,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吧,拖家带口一大家子人,一闹在全家挨饿,放下书本,想做一番事情吧,偏偏能力又这么强,这随便扔出来个骨头,都是连世家都要觊觎的肥肉,能怎么办?纵横捭阖呗,不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敌人搞得少少的,这日子咋过?”
“要我说,你真的生错地方了,你要是生在大草原,做本公的儿子,没准儿突厥都能让你灭了。可你偏偏生在农家小院,没根基,本钱少,只能步步为营,真难为你了,看似每天闲的蛋疼,实际上每一步都要战战兢兢,小子累不累?”
叶琛垂着头,只觉得内心颇为复杂。
虽说,行走江湖,男子汉大丈夫,就该顶天立地,但是自己的难处,又有几个人知晓?
奚万年的一番话,竟然让他颇有几分知己的意味。
奚万年搭在叶琛肩膀上的手不自觉的加了几分力道,笑吟吟的看着叶琛道,“别人都想吃你的肉,喝你的血,但是奚族不会,奚族是淳朴的,是善良的,我们愿意用真诚交你这个朋友,不论是来我这公府,还是有朝一日草原相见,只要咱爷俩见面,就是酒肉管够,娘们管够,什么叫做酣畅淋漓,什么叫做醉生梦死”
奚梦瑶:“”
叶琛心中复杂,真的有朝一日在草原相见,怕是起了刀兵,不是盟友,便是死敌了吧。
不过眼下叶琛却没有往深处去想,而是问了两外一个问题,“公爷,刚才你寻萧别驾说了些什么?怎么还干上活了。”
提起此事,奚万年顿生苦恼,“听说萧家在准备开海,老夫心中甚不痛快,便带着人准备把河堤给他掘了,谁曾想我这妻弟着实狡猾,见面二话不说,带着我去见了不少北海的土豪,又是吃酒又是胡姬的一顿折腾,愣是把老夫的火气给泄的一干二净,萧嵩这小子,虽然怂了点,但是却是个鬼精灵啊,那胡姬十六七岁,光溜溜的,真”
“然后呢?”奚梦瑶咬牙切齿地看着老爹。
奚万年这才意识到,自己闺女在一边儿呢,于是收起了脸上的轻浮,正色到,“后来,你爹我就与萧嵩商议了一下,大家都跟叶琛做生意,我拿草原上养长毛羊的五成好处,换萧家开海的两成利,当然咱们家也得出皮革、山参啥的”
奚梦瑶哦了一声,叶琛却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他娘的是草原上放羊的蛮夷?
股权置换,利益勾兑的花活,玩的那么潇洒?
他甚至都怀疑这老东西是不是穿越者了。
要不问一问奇变偶不变?
“爹,咱家岂不是占了大便宜,那可是开海。”奚梦瑶忍不住问道。
“屁!这长毛羊就跟大周的农人养蚕一样,都是能做衣服的,现在是还没形成规模罢了,等真的起来的那一天,未必比丝绸差,他们就是欺负咱们家是蛮夷,除了他们萧家,别人不搭理咱,哎”
说着奚万年又瞥了叶琛一眼,“嗯,说来老夫就生气,叶家小子,你几个意思?长毛羊不是我们奚家的独门生意吗?怎么还让萧家置地,你这一女嫁二夫,可是有点太不要脸了!”
叶琛忍不住斜睨了奚万年一眼。
跟老子装比,你是想让我换个供应商么?
见叶琛面带不悦之色,奚万年立刻哈哈大笑道,“你瞅瞅,你瞅瞅,闺女啊,这种出身寒门,靠自己爬上来的人,一定要远离些,他觉得成功都是他拼来的,他冷血无情,不讲情面,他抛妻弃子,啥事都干得出来啊。”
叶琛又一脸苦涩啊,这老东西好会啊。
奚梦瑶默默地看着叶琛,没说话。
奚万年见闺女听到心里去了,略显得意,勾搭着叶琛的肩膀,笑嘻嘻到,“可是老夫偏偏就喜欢这样的男人,心狠手黑,无情无义,将一切可以利用的对象,玩弄于鼓掌之中,这才能成就大事,恨啊,恨,为啥老夫生的是闺女,而不是你呢”
“爹!”奚梦瑶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嘿嘿,别闹,别闹,谁说女子不如男,大周女帝做金銮,这小子不识货,但是老爹心里门清呢。”
奚梦瑶冷哼了一声,不去理奚万年了。
回到郡城已经是日落时分,怕叶琛路上遇到盗匪,奚万年强行拉着叶琛留宿,并派人去他家传话。
在经历过一次老太太执掌的文雅派酒宴之后,叶琛越来越怀念豪放派了。
认真的来说,叶琛也算是个半个读书人,但是他还是喜欢这种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畅快。
酒宴上,奚万年这第二场不免又喝多了,当场要表面一番大肚腩胡旋舞,吓得叶琛眼珠子一转,昏死过去,才免遭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