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沈莞压根没听见林娇娇的声音,骑着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倒是跑在前头的大狼狗,纳闷儿的回头看去,不过也只是一眼,就放开了四条腿往前跑。
林娇娇刚呼唤完,手就被孙思景给握住了,望着满脸都是欢喜的父母,他跟林娇娇正式举行婚礼,心里的石头也算落地了。
虽然,林家为了防他,不同意让他们领结婚证,当时等林娇娇肚子里的孩子降生,不还是姓他们林家的姓?
孩子总是要继承家产的!
孙思景空手套白狼,用二两酒给孙家争了个光宗耀祖,也算是没白活。
“爸妈,咱们都回去吧,外头天冷,娇娇怀着孕呢,别冻着她。”
“嗯,你们俩快点儿进屋,我跟你爸在这儿再送送。”孙母说着话,眼睛还瞄着远方。
林娇娇看着公婆的反应,心里生出一股慰藉来。
爸妈一直说孙思景的家人不行,现在看,他们分明是有情有义,父母都走了这么远,他们还在送。
事实上,孙家父母那里是在送林娇娇的父母,他们巴不得那对难搞的亲家赶紧走。
他们在家里住了两天,真是嫌东嫌西,从灶台到茅房,在到屋里的环境,简直恨不得把空气都嫌弃一遍。
可是他们再嫌弃能怎么样?
他们儿子优秀,林娇娇就愿意跟他们,他们在不乐意,这婚不还是结了?
刘大凤跟孙伯年心里美着呢,尤其看到沈莞只身一人,骑着一个破三轮车赶路,更是打心眼里瞧不起她!
瞧瞧他们儿子娶的媳妇儿,再看看她,一个大学生,一个只有初中文化,她拿啥比?
都结了婚还整天赖在娘家不走,这也就是陆霆霄惯的,要是换了他们孙家,老早把她撵出去,个不省油的东西!
屋里。
林娇娇坐在炕头上,打量着孙家灰扑扑的屋子,一股酸楚由心底不可避免的涌上来。
虽然说这间屋子已经翻新过了,但她从小就住惯了城里,习惯了干净明亮的房子。
她们家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也有楼房住,妈妈从小就娇惯她,什么家务活都没让她做过,基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且最重要的是,楼房的供暖都是集体统一,在乡下烧炉子,到处飘着一股煤烟味儿,母亲走之前就告诉她,这味道对孩子身体不好,闻时间久了,容易生下畸形。
“怎么了,娇娇?”孙思景见她脸色不好,过来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