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招呼,任逍遥看了看自己身边的人,介绍道:“潘叔叔,这就是我的未婚妻,龙若。”
龙若脆生生道:“潘叔叔好。”
潘振海乐呵呵点点头:“你好!难怪逍遥对你赞不绝口,今日一见果然是个内外兼修的美人儿。”
“哈哈,潘叔叔严重了。”
任逍遥没对潘总的调侃进行反驳和解释,算是默认了。
潘振海笑着把二人请到沙发上入座,很快有佣人过来奉茶。
“这茶我喝了几十年,不知道你们喝得习不习惯,若是不习惯我立刻让人去换。”
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喝咖啡喝奶茶,他倒见过任逍遥喝茶,但是不确定龙若喜不喜欢。
龙若确实很少喝茶,不过还是端起茶杯浅浅饮了一口,眼神变得不可思议,脸上还带着一股享受。
“咦,这茶好香,喝一口嘴里甜丝丝的回味无穷,还想再喝第二口。”
“你喜欢就好,这茶有着百年历史,龙小姐味感爆棚啊。”
“潘叔叔若是不嫌弃,喊我龙若就好。”
“哈哈……好,你和我女儿一般大,我就喊你若儿吧。”
“可以的潘叔叔,您可能还不知道,我和潇潇还是小学同学呢。”
“啊?
还有这一出事?”
潘振海大喜。
“对啊。”
龙若简单几句把和潘潇潇相识过程说了出来,不过没说潘潇潇被自己吓到那一幕。
潘振海听得高兴,把管家喊过来:“快去告诉佳彤一声,就说潇潇的同学到了。”
管家连忙应下:“是。”
潘太太本名方佳彤,这会儿正在楼上陪女儿选衣服。
潘潇潇知道今日有一场家宴,心情并没有格外愉悦。
她从来不抛头露面,不过为了表示尊重,只会在宴席上露个脸,然后尽快离开。
父母知道这已经是她最大的努力,所以并不会斥责和严格要求什么。
潘太太知道女儿的脾性,因为女儿的懂事和妥协,反倒很心疼。
若非遇人不淑,风华正茂的潇潇应该早已成为一代名媛,驰骋A市纵横全国。
潇潇从小一副美人坯子,和其他豪门千金不同,美得纯净透彻,不掺杂一丝杂乱。
虽然长在国外,幼年的生活经历没有让她变得性感豪放,反而出落的亭亭玉立,像是从古代画卷中走出来的美人。
不过美不美人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女儿过得能开心,只是可惜……潇潇现在成了地道的落魄名媛。
潘太太微微叹口气,目光看向坐在梳妆台前的女儿。
此时潘潇潇正在化妆,薄薄轻盈的脂粉更显得肌肤吹弹可破。
唇上很淡一抹粉红,房间窗户边儿照射进来的阳光洒落,唇上就像闪着一层橘金光,好看的很。
潘太太看见了梳妆台上精致的小抽屉,忽然想起自己曾经买过一支这样的橘金色口红送给女儿,但潘潇潇却从来没有涂过一次。
若是等会儿宴席上潇潇涂上这只口红,一定会艳压群芳。
潘太太正准备劝说女儿换了口红颜色,不料坐在梳妆台前的潘潇潇忽然站起来,在一旁寻找什么。
“潇潇,你在找什么?”
“纸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