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门回报给陆承启之后,陆承启暗自点了点头。李诫的反应,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内。小黄门前脚都没走,李诫都开始安排工作了,并没有因为原工部尚书黄锡时的致仕而受到影响。
其实大顺朝的衙门,几乎都由不能考科举的小吏肩负着做事的重任,而那些个高高在上的官员,正经来说并没有什么真才实干的。哪怕那些高官一个个都离开了,在小吏的操持下,衙门也能运转良好,丝毫不见有滞碍感。一般的衙门主官,实际上是担负着消息的传话筒,上面来消息了,下面的小吏便开始做事了。这些个小吏,要是有一个强硬后台,还能混个从九品的阶官做做,但真的要得到实职或升官,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陆承启重生的时日尚短,对于这些个官场潜、规则,知道得还不是很多。要是他知道这些小吏这般凄惨,每个月做的活比一个县官多得多,俸禄还不是由朝廷来出,而是由每个雇用他们的官员来出。
而大顺立朝之初,有感于前朝对于地方的控制太弱,而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统治,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朝廷制订的各项政策及法规通过诏书形式颁发至全国,地方州府上的各种信息也以奏章的形式上报朝廷。公文往来之频繁胜过以往任何时期,而公文的抄写、点检、批勘及收发、传递等工作主要由各个衙门的小吏完成,小吏成为沟通朝廷与地方州府的桥梁。
地方官府内的小吏除了处理文书、供官员驱使外,还要催征赋税、押送官物、管理仓库、维持治安等任务,分工也很细了。这些地方州府的小吏统称为“公人”,他们按工作不同可分为“仓吏”(看管仓库)、“纲吏”(押送官物)、甲头(催征赋税)、拦头(搜检漏税)、“狱吏”(看管监狱)、治安吏(维护乡村治安)等。可以说,算上小吏的话,大顺的官员是历朝历代最多的,这就难免出现了冗官的现象。
大顺的官员有任期限制,一般三年一任,短者数月即迁。迁移频繁,这使这些官员很难对任职地区或部门内的实际情况有深入了解。小吏则不然,他们大多是本乡本土之人,一般长期在某一个衙门办事。熟知衙门里面的各项规定和法律条文,了解本地的社会现状和风俗民情。因此,当官员愿意放下身段来听取小吏建议时,往往能够找到正确解决问题的方法,避免或减少政策制定时的失误。但先皇元绶年间。有小吏向朝廷上书,说北面部署司的机密文件多由小吏掌管,容易致军机泄漏。朝廷当即下令,严禁官员将机密之事委与小吏。
大顺的法律,较之历朝历代都完备得多,各衙门都有专门的行政法规,法律条文也日益繁密,这令刚上任的官员难以适应,在处理政务时,越来越倚重衙门内长期任事、精通律令的老吏。就连翰林学士起草的诏书也要经孔目吏审读无误后再颁下。免得出了错,那可是会引起民愤的大事情。
但有些小吏也属于恶吏,贪腐起来比一些官员还厉害。小吏散布于朝廷至地方州府各级衙门中,职掌不同,赇赂的方式也不同:进奏院的小吏通过泄漏机密以邀利;三司小吏则利用审核帐籍之便以索贿,而管理官府财物的小吏吏则伺机侵吞、盗取。为害最大的当属朝廷三省的小吏,特别是管理人事、负责官员磨勘迁徙与黜罢的吏部小吏(铨吏),他们仗着自己对人事任免条法的熟悉,利用手中所掌握的官阙来胁迫官员,目的无非是索贿、或泄私愤。好在陆承启撤掉三省。设立内阁,才算压住了这股歪风邪气。
但换汤不换药啊,内阁的运转,一样需要小吏。不然单单凭着那十二个阁臣。一天也做不了什么事情。
恶吏除了贪腐之外,欺压官员也是常事,真的是活久见了。小吏作为官府内具体办事人员,受制于官员,他们往往通过与官员的周旋来达到徇私目的:遇廉勤之官,暂且收敛自己的行为;遇庸官。则窃权揽政;遇贪官,则与之狼狈为奸。对于在地方上任的官员而言,他们每当端坐堂上,环顾四周都是本乡本土的小吏,很容易被架空。这么一来,真正话事的,就不是这个官员了。这也是为什么地方匪患屡禁不绝,这些小吏都与匪徒勾结在一起,谋获私利,没有一点根基的官员,又怎么敢去惹他们?
地方州府的小吏不仅与官员交结,与匪徒勾结,还与当地的富豪相勾联,共同欺压百姓。有的侵占民田,有的伪造税产簿,偷盗税款;更有甚者,将富豪的税赋转嫁到普通民户身上。这些行为既造成朝廷财税的大量流失,也加重了民户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