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老弟,打折一条腿,这魄力有点太小了吧?”南宫鹰等严灯泡挂断电话,抽了口雪茄阴笑道:“如果是我的仇人,我就会让他从地球上彻底消失。”
“你是不知道啊鹰少,这林奇最近跟我表妹打得火热,而且我们严家就是一个卖药的,如果我找人弄死他,这善后的事情,恐怕有点难度。”让人家从地球上消失这种想法,严灯泡是从未有过的,毕竟他们家只是一个豪门,势力还没有大到能够滥杀无辜的地步。
“呵呵,如果我们记错的话,那个板凳胡同是在城中村里吧?”南宫鹰抚摸着纤细手指上的宝石戒指,嘴角扬起一丝不屑:“只有叼丝才会去那种地方。”
“嗯嗯,鹰少你说的太对了,林奇就是一个臭叼丝,他那种人,根本配不上我表妹!”严灯泡咬咬牙:“眼镜张在板凳胡同混的还不错,打架手黑的很,亮他林奇也逃不过这一劫去,等他变成跛子,表妹自然会远离他,这就叫生不如死。”
“哈哈,喝酒喝酒,等会吃完饭别走了,我带你去潇洒一下。”南宫鹰对严灯泡这点屁事,根本就不感兴趣,他只是觉得严灯泡这个人有利用价值,所以才肯跟他走的亲近一些,在施以小恩小惠,叫他肝脑涂地的为自己当马前卒,这是姑姑教会给他的权术。
严灯泡听到潇洒二字,自然是心领神会,心情激动的不得了,这种五星级酒店他虽然来玩过,服务相当新颖刺激,但价格贵的离谱。现在南宫家族的南宫鹰肯请他,严灯泡瞬间觉得逼格高了不少,连人生都有点华丽丽的要崛起了呢。
“好吃吗?”看着严甜甜一口一口的进食,林奇真不知道她的身材是怎么来的,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怎么吃都吃不胖?
“嗯嗯,可好吃啦,我还来一碗。”严甜甜嘴里嚼着咸鲜的猪肚,含糊不清道。
“大姐,你已经吃两碗了,你确定?”
“啊老板,再来一碗卤煮,外加一份爆肚!”
林奇瞬间倒塌,严甜甜这个吃货,肯定是属小猪的,她在这样吃下去,不把肚皮撑坏才怪呢。
门店的老板刚把一碗热气腾腾的卤煮端上来,挡风的棉门帘便被人粗暴的挑起。
一伙满身酒气的青年晃悠着进来,他们的装束很一致,都是黑色皮夹克和钉子靴,板寸头,歪戴帽,一个个撇着大嘴,吆五喝六,就差在脸上刻上五个大字:老子是流氓!
“清场啦!清场啦!都上别地儿吃去!”一名小弟手里拎着根金属制的双截棍,耀武扬威的在空中甩动。
在这家小店里吃饭的人,基本都是附近的租住户,既有原住民也有外来务工人员,属于社会中的底层群体。
而眼镜张在这片区域也是出了名的恶霸,欺男霸女的事情没少做,收保护费更是家常便饭。所以这些人,基本都是对其有所耳闻的,惹是肯定惹不起的,但是可以躲得起。
“快点快点!都麻溜点给老子滚蛋,谁要是跑的慢,我就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嘿!”小弟喊到最后,手里挥舞着双截棍,情不自禁的唱了起来,吓的那些从他身旁经过的人抱头鼠窜。
“哈哈,眼镜哥,我今天是不是特别拉风?”
被唤作眼镜哥的是一名身材矮小的青年,大约也就一米六的个头,但身上却有种说不出的煞气,尤其是那双死鱼眼,瞪起人来尤为恐怖。
此时此刻,他正抱膀站在小店中央,嘴角扬起无限的嘲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整体形象看起来相当怪异。
因为身高残疾,长相丑陋,所以眼镜张从小的性格就很孤僻,没有朋友,也不讨女孩喜欢。
久之久之,他就变的特别暴力,很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而且发现在暴力面前,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俯首称臣。
有一次眼镜张在课间被一名同班女生嘲笑,说他是武大郎的后代。眼镜张便怀恨在心,在放学路上,用匕首将那名嘲笑她的女生劫走,到了没人的地方,直接把女生的校服扒掉,狠狠的发泄了压抑许久的,然后又在她肚皮上刺上“贱人”两个字。
那件事当时震惊了整个燕京,眼镜张也被诉以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送进少管所接受政府改造。
在少管所里,他很快结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从此便开始闯荡江湖,由于打架心狠手黑,跟随他的小弟越来越多,倒也混成了一方恶霸,响当当的地头蛇。
“林奇,咱们也走吧?”严甜甜看到这一幕,小心肝吓的直颤,她从小就是品学兼优的乖乖女,不招灾不惹祸,根本没有接触到过社会的阴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