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三五分钟的时间,按照这位流浪艺人的需求,一碗热气腾腾的猫饭就被做好端上来了。
“那个是什么,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夏妮从来没见过这种料理,所以便很好奇地低声问道。
“猫饭。”林奇笑了笑:“这种料理在日本很廉价,当然,在国内也很普通,档次相当于煎饼果子吧。”
“啊,一套煎饼果子才三块钱。”
“你以为呢。”林奇像瞥白痴似的瞥了她一眼,便没有再跟她继续对话。他现在最感兴趣的是,这个腿上有残疾的怪老头,到底是表演哪种江湖杂耍的。从他的扮相上看,有点不土不洋的味道,但言谈举止却很乡土,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叫“荒诞”的基因。
猫饭只有一小碗,而且没有要酒,所以吃得很快,等别人还在饭间闲聊时,他已经拖着他的披风上楼了。这个时候,就可以看出那条假腿有多鸡肋,因为他几乎是一路瘸着上去的,那岣嵝的背影,看得人很想上去扶一把,但是大家都像商量好了似的,并没有人选择这样做。
“呼,最后一间客房也租出去了,今天的客人好多啊。”桃依卓玛伸着懒腰说道,在她的印象里,店里已经好久没有客满过了。
晚餐过后,林奇习惯性地上外面溜达了一圈,勘察了一下大致的地形。在和路人的闲聊中得知,原来塔克拉玛并非像外界传言的三不管,真正三不管的地方,需要去到距离塔克拉玛城偏北15公里处的狗镇,那里黑帮横行,弱肉强食,拳头是唯一说话的权利。
傍晚九点,总部打来电话,确认嫌疑人躲藏在塔克拉玛地域的概率有所提高,但是需要秘密排查,且不能惊动当地的政府部门。而事实上塔克拉玛城是没有警察的,只有一支驻防的军队,这支军队不仅要维护当地的治安,还要时刻提防混进城里的流窜犯。也因为有他们的存在,这座静谧和谐的古城才能够得以保全,而没有沦落成三教九流的聚集地。
回到客栈的时候,夏妮和邹小凯正坐在酒馆里,聚精会神地看桃依卓玛和另外几个小女孩表演日本歌剧。
林奇不露声色地上了楼,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站在窗台上发了会儿呆,想要打电话,发现手机信号只有一格,而且时断时连。好在夜空中的星星还算明亮,这种唯美恬静的风景,在钢筋水泥的大都市里可不多见。
从事发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天了,林奇不知道自己跑了多少路,也不知道死了多少脑细胞,他更不知道大老婆现在正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境地。但是出于职业习惯,他并不敢跟家里人取得联系,己在明,敌在暗,博弈就是这样,稍有不慎就会满盘皆输。
整理了一下思绪后,他便脱掉外套躺在了床上,虽然毫无睡意,但养精蓄锐是必须的。
迷迷糊糊中睡去,又在迷迷糊糊中醒来。确切地说,是被吵醒的,也不知道是谁,大清早地站在街上叫好。
他翻了个身,那声音不减反增,很是令人懊恼。林奇只好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起来,简单地洗漱,穿好衣服下楼。
只见紧挨酒馆的街面上,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不少路人,把路都给堵了,先前的叫好声就是从他们嘴里传出来的。
“林奇,快来看,可好玩了。”挤不进去的夏妮,站在酒馆门口的青石板上,踮起脚尖,兴高采烈地冲他招手。
“啥啊?”林奇揉了揉眼睛,明显有点没睡够。
“变魔术的,近景魔术,就是昨天那个吃猫饭的老头。”夏妮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近景魔术,以前只在电视上看到过,所以对于她来说,这种神奇的表演还是相当有诱惑力的。
“瞧你站的地方吧,跟我来。”林奇走到跟前,不由分说,把她从高处抱下来,手拉手快速往人群里挤去。
比魔术更加神奇的一幕出现了,围成铁桶一样牢固的人群,竟然在某种神秘力量的驱使下,被轻而易举地分开了一条缝隙。确切的说,他们是被林奇身上爆发出来的气场给弹开的,这一招在挤公交车的时候尤为好用。
只见一个用石膏圈好的小圆场里,那个怪老头正从他的魔术帽里掏出一只又一只的和平鸽,引得观众掌声不断。
画面一转,魔术帽扣在脑袋上,身后的披风潇洒一甩,观者只看到眼前一红,飞扬的花瓣满天飘洒,就像是原地下了一场花雨。
紧跟着又是几个极为敏捷的手彩,看得人应接不暇啧啧称奇,纷纷掏出零钞来,投进他脚下的纸箱里。
饶是林奇这样的眼力,也没有看清楚他到底是怎么变得,最绝的就是飞刀削水果,一个苹果飞起来抛向半空,蝴蝶刀甩出,几道流光过后,苹果四分五裂掉在地上,整整十八瓣,而且每一瓣都特别匀称,简直就是真人版的水果忍者。
“这手速,尼玛单身一辈子啊。”身为蝴蝶刀的资深玩家,邹小凯看得瞠目结舌。
“蝴蝶刀不算什么,刀速本身就快,而且可控范围如果真的是高手,应该用唐刀或者忍者刀。”对于林奇来说,这种攻速其实真的很一般,其核心就在于蝴蝶刀实在太过轻巧了,刀身越是轻巧,对手腕的韧性和灵活度的要求就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