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小镇(1 / 2)

正如常威担心的那样,溶入植物生命精华的十方水不足以浇灌五英亩土地。

实际上因为这片土地太过贫瘠,对营养的需求更高,最后连一英亩都没能浇灌出来。

常威有心理准备,也不恼,浇完地之后,丢下水管,就开始施展土地改良术。

土地改良术作为灵植术中的基础法术,与生命摄取术一样,施展的条件并不高。甚至都不需要制作血符。

有植物生命精华为引,施展起来倒颇为顺利,只是一瞬间又把身体的元炁给掏空了。

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常威看着这片渐渐变成黑褐色的土地,心里高兴之余,也为自己现在的能力感到不满。

太弱小了。

他迫切的希望自己尽快强大起来,像在太玄仙门的时候一样,施展这样的小术不费吹灰之力。

看看辅助系统,功法一项上,玄武拳经第一重的经验值已经达到99/100。只差一点就该突破了。

“不够啊。”

常威叹了口气。

要轻松施展灵植术中的小法术,至少把玄武拳经修炼到第三重。体魄足够强大,精元足够充沛,才不会像现在这样一术就倒。

当然也有其他办法,比如用法器替代。可这也是奢望。

还是提升修为更实际一点。

休息了好一会儿,眼看日正中午,常威趁热打铁,把昨天买回来的几包种子拿出来用仅剩的一点植物生命精华浸泡,并使用种子育化术育化之后,播下。

常威买了四包种子,一包西洋参种子,一包西瓜种子,一包大白菜种子,以及一包苜蓿种子。

大白菜和西瓜是常威为自己准备的日常蔬果。

西洋参则是用来赚快钱的,现在囊中空空,只剩下不到五百美元,必须要尽快入手一笔钱才行。

在买种子的时候他仔细了解过,最终决定种西洋参。他问过老板,品质高的西洋参可以卖到三百美元一磅以上的价格!

有法术傍身,他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催生出最好的西洋参,然后卖一大笔钱。到时候吃穿用度有了,搞农场的钱也有了,苟起来才能安生。

至于苜蓿,常威看重的是它的产量。他买的这种苜蓿,以高产著称。产量越高,对常威用处越大。不说以后饲养牛羊,只说用来提取植物生命精华,目下来说就是最好的选择。

西洋参种植在距离烂房子最近的这片,然后是大白菜、西瓜。苜蓿则没忙着种。

刚刚改良的土壤正是充满了植物生命气息的时候,也是播种作物最好的时候。

完了播种,常威又休息了一会儿,这才一脸惨淡的开着车往镇子而去。

镇子名叫圣爱德华,距离常威的农场有4公里远。镇子规模很小,比起常威第一世时天朝任何地方的镇子,无论人口还是建筑规模,差距都很大。

一条街贯通全镇,长不到一公里,沿街稀稀拉拉的店铺,看起来很是萧条。

马萨诸塞州又叫麻省,以学府闻名,著名的哈弗和麻省理工都在这儿。而且还有丰富的渔业资源和森林资源,但这些都与圣爱德华小镇不怎么搭边。

这只是一个一不傍资源,二不傍地利,爹爹不疼姥姥不爱的偏僻小镇。

不过天朝人的足迹并不以其偏僻而驻足,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也有天朝人的超市和餐馆。

常威开车到了镇上,熟门熟路来到一间中餐馆,开口就喊:“老板,给我来个正宗的回锅肉,一碗炖排骨,要大份的。”

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天朝人,一看是常威,笑起来:“好嘞,您稍等,马上就到!”

不一会儿,饭菜上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