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2章 正文(1 / 2)

第622章 正文</p>

正文第五百八十一章</p>

后来我在一些地方,和接触的圈里的人,讲我的这个初中少年人的情愫故事,虽然平淡无奇,但贵在真实,好在纯粹。</p>

这些情愫只是牛刀小试,但我当时也体验到了一种被伤到痛彻心扉的感觉,清楚的记得当时的悲伤脆弱。</p>

这还只是喜欢,如果是疯狂的爱得痛苦成什么样?我不敢去想,因为我很重感情。</p>

初中班里那个男生他丝毫不喜欢我,还嘲讽我有什么魅力,说我有病!</p>

有过单相思的人可以理解被暗恋相思的对方伤害有多难过。</p>

我以后不想再被人在感情上伤害,一次都不想!与其被狠狠伤及内在的高傲自尊,不如不喜欢,喜欢也只是短暂的表层的,不去深爱,不生执念。</p>

曾经我在酒吧的外部庭院,看到有个女孩蹲在地上放声大哭,她的朋友在开导安慰,她哭的非常伤心。</p>

因为他接触的健身男神是个基佬,还是个母号,她真的万万无法接受这样惊人的真相,和她想象的相差太大。</p>

各路男神当然有自己的取向自由,时代宽容,允许别的取向存在。有的还可以结婚,和普通夫妻配偶享有同等权利,不去欺骗,更显责任的担当与义务。</p>

在一起的阻力越大,越要在一起,不分开不放弃,才是爱到骨子里,爱进灵魂了。</p>

(元天:“你不会在说林启晟那小细胞要和你在一起吧?”)</p>

(本源:“随便写的,林启晟他不爱梦生的,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爱不能强求,给他自由。”)</p>

青春的时候,如果可以,为爱多哭一些,没有谁在情爱里总是赢家。</p>

有时会怀念那些为爱动心动情的岁月,人活一世,爱过就好。</p>

曾经的我,暗恋过,幻想过,贪欢过,有过爱的回味,百转千回,有过就好,我不后悔。</p>

还和据点的人聊过和分享我小学一年级就接触到的一个外地的舅舅叫二舅,在给我妈我爸服装店打工,住在这些家里,是我姥爷家住岭城县城的亲戚。</p>

还有小学在我姥爷家的工厂浴池的一个挺阳刚的搓澡工大叔,他们摸过多次。</p>

我二十六周岁的九月份在酒吧接触的一个有点卷发棕色皮肤的年轻男导游,及我在网上聊的很多人的一些过往经历。</p>

曾经,有一个南城的双鱼座男孩,我俩是在玩游戏群里认识的,他是群主,家里有钱,有别墅有佣人。</p>

当时宅在我妈家里和他聊天,发现他也是相同取向的人,本来只是在群里说说话。</p>

我用的是三千的上网本,他用的高配台式机,在大学寝室还有好的笔记本电脑用,他的朋友和同学挺多,有不错的社交圈。</p>

后来聊的多了,他突发奇想觉得我已有伴侣,所以拒绝和他处对象。</p>